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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5-04-1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5-000001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10
 成文日期  2025-04-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函〔2025〕14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5-0000016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4-10
成文日期: 2025-04-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兰政办函〔2025〕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适应兰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现对《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兰政发〔2024〕5号)作出调整修改,将“二、支持项目”部分中的“(一)企业改造提升专项资金”、“(二)企业提档升级专项资金”的两条内容全部删除,之后条目的序号依顺序调整,其他涉及该两条内容的相关表述同时进行相应删除及调整,其他内容不变(见附件)。


附件:《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兰政发〔2024〕5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额度和范围

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项目

(一)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

1.支持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

2.加快工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3.鼓励开展数字类体系评定。对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或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二)创新型企业培育专项资金

对首次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企业绿色化发展专项资金

依据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荐绿色工厂的相关要求,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绿色化技术改造投资,进一步提升全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供应链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

三、支持方式

由区工信局根据上级发文的结果公布、评选公示等文件对相关企业获得的荣誉、评审结果予以认定,区财政局根据最终认定结果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统一拨付至企业。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临兰政发〔2023〕2号)同时废止。本意见有关条款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不能继续执行的自行废止,国家、省、市新出台较本意见更优惠的规定按照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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