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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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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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政发〔2018〕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合理高效解决养殖结构不合理、畜禽污染治理压力大、科技支撑不强、土地资源受限、保障投入不足等困难和问题,突破发展瓶颈,促进全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率先实现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临政发〔2018〕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坚持保障供给和保护环境并重,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政策扶持,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二)发展目标。按照“核心拉动、园区支撑、场区联动、全域推进”的架构布局建设。到2020年,构建起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养殖结构更加优化、良繁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更加安全、区域品牌更加响亮的生产加工经营体系,建成全省现代畜牧经济强区。 ——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巩固提升猪牛羊鸡鸭兔六大优势产业,养殖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发展牛羊兔等草食畜禽,积极发展奶山羊、毛皮动物等特色养殖。依托北部农业主产区优势形成环镇山旅游区的畜牧业旅游体验“珍珠链”,构建与镇山旅游配套发展、融合共进的发展格局。链接亿大利乡村公园、山东集锦农业等形成旅游和梅花鹿、沂蒙黑猪、奶山羊特色养殖和畜产品精深加工于一体的休闲观光综合体,打造临沂城市民休闲后花园。到2020年,全区畜禽良种率达到90%以上,其中规模养殖生猪良种率达到95%以上。全区肉蛋奶总产量稳定在 10万吨左右,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占规模化养殖场85%以上。 ——绿色发展机制健全完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循环畜牧业,构建以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到2020年,畜牧业区域布局与主体功能区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粮经饲统筹的绿色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 100%配套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努力创建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生产加工链条提质增效。积极推进畜产品加工储运、兽药、饲料、生物科技、动物诊疗、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牧业装备制造等关联产业发展,丰富畜牧旅游业、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业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金锣工业园为轴心,辐射汇融、泽润、六和等畜禽加工企业组成畜产品加工集群;以三维油脂、龙盛生物饲料等组成单一饲料和配合饲料加工集群;以集成堂生物工程、乐邦兽药科技和商城物流网络营销相融合的兽药生产销售集群。到 2020 年,形成畜产品加工业龙头拉动“新六产”园区整体发展,实现“种养循环互促、三产深度融合、生态优质智慧、健康安全多彩”的复合型现代畜牧业,打造省内一流、国内先进的现代畜牧业先行示范区。 ——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牢固。以生产无公害以上优质高端畜产品、粮食、蔬菜、果品为基本目标,通过园区就地利用,粪污处理后订单式资源化等方式,以畜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优势品牌种植业的同步提升,实现全域协同推进。强化畜产品供给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加强畜牧生产执法监管,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主要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修订完善“三区”划定方案。依照环保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有关要求,4月底前完成畜禽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合养殖区“三区”划定方案修订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管控区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纳入禁养区范围。坚持以种定养,根据主体功能区布局规划和土地、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和品种,引导超过土地和环境承载力的区域调减养殖总量。把畜牧业发展规划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畜禽养殖向西、北部粮食主产区和果菜茶优势区转移,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形成养殖业、种植业生态循环格局。 (二)深入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畜牧产业内部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由传统的食粮畜禽为主向食粮食草动物并重的结构转变,提高牛羊规模化饲养水平,推动农作物秸秆青贮、过腹还田利用。加快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粮改饲”,积极推广应用全株玉米发酵喂猪技术。到2020年,全区粮改饲等饲草种植发展到5000亩,建设青贮池10万立方米,直接利用农作物秸秆3万亩左右。加快金锣黑猪、沂蒙鸡、琅琊鸡等优良畜禽的培育和开发利用,提高金锣黑猪市场占有率,加快龙盛沂蒙鸡品种认定,突出华颐琅琊鸡质量认证。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畜产品,支持打造区域品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乡村振兴和贫困村提升工程,坚持行业发展和行业扶贫融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纳入畜牧产业链条予以扶持。 (三)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圈舍标准化改造,配套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异味消除等现代化装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和储粪场、污水储存池。到2020年,配套(委托)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比率达到100%。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全区每年创建市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场(小区)1个,打造高标准技术集成示范场(小区)1个,在20处养殖场(小区)推广环保垫料养殖、生物除臭技术,引导规模化养殖企业实现品种良种化、生产标准化、养殖设施化、粪污无害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 (四)实施畜禽养殖“三退一进”工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要求,加快推进“三退一进”工程,引导小、散养殖户逐步“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适养区”养殖,实现适度规模养殖,打造“三退一进”工程示范区。坚持“能源化利用”和“有机肥利用”两个导向,以种定养,农牧结合。大力推广发酵床生态环保养殖、家庭牧场、“畜—沼—农作物”循环等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养殖粪污集中收集、就近处理、就地消纳、循环利用。全区每年打造种养结合示范点1个。到2020年,全区更新或新建发酵床养殖面积4.5万平方米,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2处、有机肥加工厂2个、家庭生态牧场3个。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对农村散养和无处理能力的中小型养殖场户产生的粪污开展集中收储处理,通过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结合“水肥一体化”和农业灌溉工程,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积极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争创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通过创建活动,逐步建立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模式,不断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保持主要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六)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畜产品安全检测能力,每年度培训基层监管人员200人次以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安全监管整治,着力打击禁用物质违法使用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实行检打联动,区级每年监督抽检畜产品样品140批次以上。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每年新增认证畜产品1个,不断提高绿色、有机畜产品比重。依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实施“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联动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和界限,做到监管全覆盖、无缝隙。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七)完善养殖废弃物污染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养殖业户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畜禽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并严格监管。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与认证。对未执行环评或“三同时”制度的规模养殖场依法整治。在畜禽散养密集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八)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突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规模饲养场程序化免疫,达到应免尽免。加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工作,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水平,每年检测畜禽动物疫病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1000份以上。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对村级防疫员培训,落实队伍、资金、技术、物资储备,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切实做到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够及时处置,确保不扩散、不蔓延。全面落实防控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以畜禽养殖场户为主体、动物防疫从业人员为依托、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动物疫病防控网络,保证全区 475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稳定发挥作用。推行“县区政府保投入、业务部门保质量、乡镇政府保密度、村委社区保到户、督查评估保效果”的强制免疫新模式,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高效运转、有效处理,确保生物安全。 (九)培植壮大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按照“建链、补链、强链”要求,引导扶持本地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扩规模提档次,招大引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合作,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高附加值。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和带动力的畜产品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整合做大做强一批同类产品品牌。支持畜产品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省长质量奖等。到2020年,新创建市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2家。支持金锣集团开展国家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建设工作,加快推行生猪屠宰“撤点并厂、定点配送”模式。继续抓好我区优质畜产品“进一线城区、进高端区场、进目标社区”的“三进工程”,争取在京津沪等区场占有率再提高 5 个百分点。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兽医局,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镇街、兰山经济开发区要将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发改部门要结合“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编制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畜牧部门负责规划的具体编制和实施,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土地规划调整,指导好畜禽规模养殖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用地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相关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其他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治理、区域推进、目标分解、逐步实施”的原则,落实好国家对标准化示范场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畜禽良种、粮改饲、秸秆青贮、生猪屠宰“撤点并厂”等方面的资金政策扶持。要采取示范奖励、补助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要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规划,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滩、荒丘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对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从事循环经济的收入,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要求的养殖废弃物处理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提高畜牧业贷款发展融资授信额度,建立融资担保平台,破解畜牧业融资难题。全面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加快推进畜牧业政策性保险,积极引导、鼓励、推进价格指数保险等商业性保险,有效降低农户养殖风险,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科技创新。按照“研究关键技术,推广成熟经验”的要求,加快推动建立科技研发创新推广体系。充分依托专家团队力量,围绕良种选育、粪污处理、生产设备协同开展科研攻关,积极引进畜禽养殖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认定,打造 1 处“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养殖户)培育力度,开展猪牛羊鸡鸭兔 6 个主导畜种和特种动物养殖技术培训,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养殖户)200 人次以上,全面提升从业者整体素质和水平。探讨酶制剂在畜禽养殖环节的推广应用,积极在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厂推广生物除臭技术,逐步解决异味扰民问题。加大畜禽遗传资源品种保护及产业化开发力度,支持创新型企业开展地方良种选育推广工作,培育优质、高产、区场竞争力强的新品种(配套系),提升全区畜禽良种水平。 (四)加强信息化支持。创新技术机制,加快发展“智慧型畜牧业”,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畜牧业融合。通过提供线上线下技术咨询、投入品购买、产品销售等公共服务,实现集约养殖场健康养殖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冷链运输、网络销售体系,鼓励企业发展 B2C、B2B、O2O、BOB 等多种电子商务模式,努力打造畜产品网络销售强区。依托省级电子政务云服务,加强全区畜牧养殖、生产、屠宰、防疫等场所的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办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对加快畜牧业绿色发展的认知度、参与度。进一步强化从业者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快全区畜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导考核。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的畜牧业绿色发展督导落实机制,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把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全区现代农业发展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区里成立工作督导组,检查督导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禁养区内停养、限养区控制规模、养殖场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引导养殖业向适养区聚集。对责任落实、工作有力、绩效良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养殖废弃物严重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附件:兰山区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附件: 兰山区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作 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学超 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林祥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闫德龙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商良坤 区发改局副局长 刘荣海 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刘中原 区科技局副局长 沈照辉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 飞 兰山国土分局党组成员 刘秀伟 兰山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志如 区旅游局主任科员 徐士娟 区国际商会副会长 宋晓丽 兰山环保分局副局长 刘 伟 区农业局副局长 郁 葱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姜 宇 区扶贫办副主任 李 峰 区农业机械局主任科员 杜 明 临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兽医局,闫德龙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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