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兰山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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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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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兰山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临兰政字〔2018〕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省编办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参考目录的通知》(鲁编办发〔2018〕101号)要求,现将《兰山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区级共保留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21项,省垂直管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2项,原《兰山区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不再保留。凡未纳入《兰山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今后,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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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兰政字〔2018〕28号附件-兰山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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