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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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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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临兰政字〔20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临政字〔2018〕212号)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70项,其中取消15项、承接16项、新增57项、整合2项、调整规范80项;调整取消公共服务事项12项,其中取消4项、调整规范8项。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承接的事项,要及时对接上级业务科室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并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对新增的事项,要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要求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调整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衔接落实情况(包括承接落实情况文件、取消后监管措施文件等)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 年2月14日下午5:00前报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增事项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 附件: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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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兰政字〔2019〕3号附件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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