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 ||||||||||||||||||||||||
2019-01-18 点击数: | ||||||||||||||||||||||||
|
||||||||||||||||||||||||
|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8〕35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临政字〔2018〕212号)有关要求,我区对涉及全区20个部门96项事项进行逐项梳理论证,同时下发《事项调整申请表》,全面征求有关部门其他调整意见。经全面梳理审核,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70项。 1、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5项。根据上级取消事项,对涉及科技、人社、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教体、物价、卫计等8个部门15项事项相应予以取消,其中行政处罚9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 2、承接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6项。就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及时与农业局等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和反复论证,充分听取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就部分事项向市职能办请示沟通,共承接事项16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4项。 3、新增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57项。涉及人社、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文广新、物价等部门单位6类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4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2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 4、整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2项。整合人社部门行政处罚事项2项。 5、调整规范区级行政权力事项80项。涉及人社、农业、物价、档案、畜牧兽医、残联、水务、卫计、住建、教体、科技、粮食、林业等13个部门6类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处罚43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征收1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 6、取消调整公共服务事项12项。其中取消档案、残联、农业、市场监管部门4项;调整规范旅游、残联、住建、团委等部门单位8项。 通知印发后,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文件《关于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