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木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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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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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木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临兰政办发〔2019〕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部署,保持和强化我区木业产业优势,提升产业价值创新能力,促进兰山木业产业健康、稳步、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效为中心,提升木业产业优势,推进木业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实现木业产业由“工业生产型”向“科技创新型”转变,实现木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集聚发展原则。坚持产业集聚和退城入园,按照集约发展、智能生产、品牌经营和规划为要、园区为先、龙头带动的要求,建设总部经济区、板材提升区,引导企业“退城入园”,破解工业围城,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业配套的产业发展集聚园区,实现企业转型升级集聚发展。 2、坚持绿色发展原则。严格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倒逼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大力发展精品木业,以高端橱柜、高档家具、飞机汽车游艇内饰板等终端产品为发展方向,推动木业产业实现绿色发展。 3、坚持创新驱动原则。立足现有产业优势,增强产业研发能力,以创新促转型,以创新增效益,通过“两化融合”、“机器换人”和技术改造,实现木业产业向高端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变。 4、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既要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实现重点突破;又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政策、知识,形成行业整体推进转型升级的共识。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区木业产业形成以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主导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配套供给优、支撑体系全、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到2022年,木业产业规模和效益均居全国前列,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利润率达到6%左右,终端产品对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形成以终高端产品引领产业发展和增长的新格局。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22年,全区木业产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重点骨干企业达到2.5%,新增10个以上市级技术创新平台,建成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产学研合作广泛深入,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能力全面提升。 ——竞争实力显著增强。发挥福达、新港、凯源、千山、福猫等品牌引领和带动作用,打造2-3个中国驰名商标,3-5个山东著名品牌,拉动产业升级,新培育20家以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 ——产业布局显著优化。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以西部木业产业园区为依托,建设木业总部经济集中区,以义堂镇主体加快启动木业产业“卫星城”建设,以高端木业、现代物流产业为支撑,利用3—5年吸纳集聚人口30万人,形成“组团式、融合化、生态型”的产业格局。 四、重点工程 根据全区新旧动能转换的总体要求,沿着“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链条升级”路径,实施“八大工程”,打造研发设计和展示交易中心,重点打造木业产业区域品牌。 (一)实施产业集聚工程 按照全区产业总体规划布局,综合区域功能等因素,着力优化木业产业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业配套的产业集聚区。 一是加快木业园区规划建设。以全区新旧动能转换整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纲要为基础,加快建设西部木业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端板材生产示范区、木业机械集中区、木业产业综合配套区规划建设工作,实现集约集聚发展。 二是组织实施搬迁入园。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要求的现有木业企业实施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新引进落地项目实施“飞地政策”全部入园,制定木业企业入园管理办法,按照“两断三清”原则,督促企业自行关闭搬迁,严格落实木业产业准入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准入,木业产业园区外原则上不再新审批木业新(扩)建项目。支持亩产效益评价B类的企业入园发展,要求C类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B类以上标准的企业入园发展),对D类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加快完善园区热力中心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承接发达地区相关产业转移。加快企业整合提升,采取淘汰关停、规范整顿、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腾笼换鸟”,优化园区产业布局,与周边县区开展产业链条配套协作,实现生产基地逐步向周边转移,疏解“工业围城”,通过总部园区+生产基地链提高信息、技术、人才等区域辐射能力,推动共同发展。到2022年,全区木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绿色新型现代化人造板生产加工及高档家居产业基地。 (二)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一是支持企业绿色升级改造。加强废旧木材的可循环利用,降低原料成本以及原料获取风险,引导支持木业企业加强环保研究投入,逐渐提升板材的环保价值,突破制约绿色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力争到2022年90%的板材企业实现绿色生产,逐步淘汰E1级板材以下生产企业。 二是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指导木业产业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色产品监管方式,加强绿色产品认证过程的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使认证结果公开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 三是加快开发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设备。抓好重点部分应用示范,加快木业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强无胶模塑成形工艺等绿色环保工艺、废渣资源化、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等绿色工艺技术推广。 四是实施“绿色板材”计划。大力推广无甲醛胶合板生产技术和阻燃木质表面装饰材料制备技术等国外前沿技术,加强对环保胶水粘合剂、环保油漆涂料等助剂的研发应用,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重点突破胶合板变形、环保胶水、家具防潮、五金件表面处理等关键技术瓶颈,推动兰山区木业产业绿色化生产。 (三)实施延链强链工程 一是推动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不断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配合,支持木材初加工到终高端产品生产企业协同开发。通过打造上下游完整木业产业链、提升配套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积极承接全国性木业产业转移,帮助落户企业进一步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二是抢占终端产品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延伸产业链,引导企业向深加工方向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木业中带产品从初级产品向终端产品、从传统产品向新产品转变,围绕高端橱柜、高档家具、飞机汽车游艇内饰板等终端产品积极补链强链。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对钢化木、塑化木、阻燃木、化学木等科技木的研究开发,提高木产品替代性,增强区内木业产业的生存能力。 三是推进产业业态创新。鼓励木业企业应用工业设计、应用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个性化定制等信息技术应用于木业产业发展,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终端APP等途径进行数据采集跟踪,更好地服务企业生产。 (四)实施技改提升工程 一是优先保障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指标。结合全区亩产效益评价,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优先用于A类木业企业优质技改项目,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也予以优先保障;对于评价结果为B类以上的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保障用电、用气需求。 二是降低技改项目建设成本。对全区规模木业企业新上技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享受全区“双招双引”同等优惠政策,对于新上投资额过5000万元、亩产税收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规划建设两层及以上标准化厂房的技改项目优先保障供地,土地出让价格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执行工业用地最低标准。对亩产效益评价A类的木业企业,当年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争取市产业扶持基金按照设备投资20%的比例,以不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固定收益给予支持,期限3—5年。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 年本)》鼓励类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关税,以及符合规定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三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制造。鼓励扶持木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科技研发投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模式,加快对现有生产设备、技术工艺的全面转型升级,提升传统木业制造信息化水平、绿色环保水平。引导支持企业发展“互联网+工业4.0的全屋数码定制”产品,鼓励企业发展一站式装修选材、家装工厂化运作模式,积极借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鼓励企业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五)实施创新驱动工程 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木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设各类技术研发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双招双引”支持的行业创新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于年度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鼓励木业企业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团队和高水平技术。 二是加大自主创新支持力度。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指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技术研发引进等方式,突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对主持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标准的木业企业,按照《临沂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给予5—50万元的奖励。 三是建立工业设计创新体系。推进工业设计与木业产业深度融合,鼓励企业申报各级工业设计中心,促进成果转化。围绕“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和特色行业的冠军企业。四是鼓励营销模式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引导木业企业发展现代电子商务交易,拓宽产品销售渠道,采取O2O、B2B等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应用,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促进物联网、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新技术在木业产业的应用。 (六)实施名企倍增工程 一是加大培育木业龙头企业。加大优势资源整合力度,鼓励木业企业围绕核心产品的开发生产,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信息共享、融合发展,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指导,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发展质量,重点培植20家行业龙头企业、10家成长潜力企业,带动一批中小企业梯次成长、做优做强,实现产值和效益倍增。 二是注重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遴选有基础、有潜力、有积极性的企业重点培育,加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协同联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简化申报审查程序,提升木业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三是引导支持企业规范发展。鼓励木业企业优化股权结构,依据《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制,实现股权多元化,推动家族化木业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三会一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借鉴先进管理模式,推进木业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鼓励木业企业挂牌上市,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市场成功上市的木业企业(包括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形式上市且注册地迁入我区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木业企业,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木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 四是加快引进行业领军企业落户。充分借助市、区开展“双招双引”的有利契机,吸引国内外知名家具、橱柜、地板、木门等终端产品生产企业以及木工机械、环保胶黏剂、五金配件等配套产品知名制造企业落户兰山。 (七)实施品牌培育工程 一是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聚焦企业战略和客户需求,引导帮助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确立品牌定位,制定品牌战略,促进品牌建设与业务发展的协同。木业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企业新被认定国家级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给予30万元;新被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活动。积极利用中博会、广交会等全国性、国际性展会活动,组织木业企业参加积极走出去,宣传推介企业,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给予展位费最高不超过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境外参展发生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新兴市场给予70%以内的补贴,传统市场给予50%以内的补贴;对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的各类展会,发生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给予70%以内的补贴;对参加境外展会人员给予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每个企业每个展会最多支持2人。 三是拓展区域品牌宣传渠道。抓住各种有利时机,积极利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加强对兰山木业区域品牌的宣传,广泛传播品牌形象,传递品牌价值,凝聚品牌传播的正能量,支持木业企业利用“好品山东”等平台加强产品、企业宣传推广。 (八)实施精准帮扶工程 一是全面宣贯行业发展政策。全面梳理国家行业政策和向木业产业倾斜的惠企政策,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及时向木业企业宣传相关政策,采取“一对一”送政策上门,帮助企业争取政策倾斜,主动帮助企业开展重点项目申报,争取税费优惠、项目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更多支持。 二是开展区级领导联系帮扶活动。在全区开展区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木业企业制度,帮扶区级领导每年到所联系的企业调研或现场办公不少于2次,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在生产经营和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帮扶措施。 三是健全常态化服务机制。发挥“互联网+服务”的作用,利用市、区两级开展的企业帮扶活动建立常态化帮扶木业企业机制,梳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问题台账、及时调度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已办结的问题及时销号,对解决不了的困难问题及时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推进。建立系统化的工作组织,完善制度保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围绕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将木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将木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全区大督查范围,区委、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各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木业产业发展,积极协调各级金融机构木业产业项目争取优惠贷款支持。同时,结合“双招双引”政策体系,开展产业招商,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招商项目优先鼓励入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企业扶持政策,利用“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等帮扶活动的有利契机,指导木业企业用活用好政策,让政策利好充分转化为企业的行动和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媒体形式宣传木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先进经验,放大示范效应。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转型升级工作,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优化服务环境。根据各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要求,从“抓环境”入手,积极为木业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优化发展软环境。利用市、区领导联系帮扶企业等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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