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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3个文件任务分工的通知
2019-03-2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sqzf/2019-000007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3-26
 成文日期  2019-03-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19〕25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3个文件任务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lsqzf/2019-0000074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3-26
成文日期: 2019-03-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3个文件任务分工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9〕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抓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 号)的贯彻落实,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3个文件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各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分工,对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分解,请各镇街、经开区和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抓好推进落实。各镇街、经开区和区直部门(单位)要对照省里出台的各项政策,认真梳理由本单位主导制定或本单位起草以区委、区政府(包括以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与省政策不一致的,尽快进行修订。要强化政策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引导帮扶企业学好用好相关优惠政策。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策措施,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相近的政策措施、可捆绑使用的政策资金等综合考虑、科学安排,积极研究统筹使用的具体办法。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和范围,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各镇街、经开区和各部门单位要于每月28日前将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上报。区里定期对镇街、经开区和各部门单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限期解决。区纪监委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兰山区服务企业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兰山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公室。

附件: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docx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docx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任务分解表.docx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临兰政办字〔2019〕25号附件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临兰政办字〔2019〕25号附件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临兰政办字〔2019〕25号附件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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