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2020年村镇建设“打擂攻坚”“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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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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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2020年村镇建设“打擂攻坚”“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0〕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开区管委会: 《兰山区2020年村镇建设“打擂攻坚”“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兰山区2020年村镇建设“打擂攻坚”“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村镇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清洁取暖、公厕建设、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及后续管护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村镇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要求,按照全区“打擂攻坚、兰山率先”总要求,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完善农村基础公共设施、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清洁取暖体系,不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农村危房改造。坚持能固则固、能建则建、能养则养、能租则租、能保则保的原则,因户施策,分类改造,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622户危房改造工作,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完成时限:建档立卡享受政策户(含即时帮扶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危房改造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二)农村清洁取暖。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工作思路,完成改造6000户,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三)农村公厕建设。树立“小厕所,大民生”思想,建设公厕120座,实现全区300户以上自然村至少建有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对于镇驻地和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必须建设二类标准以上公共厕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四)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及后续管护。完成信息化智能管护平台建设,健全“五有”“十有”改厕长效管护机制。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三、资金补助政策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对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在上级配套补助资金基础上,区财政按照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8万元,重建房屋户均补助1.9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实际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补助)。各镇街道、经开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配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减轻农户资金自筹压力,提高危房改造积极性、主动性。 2、对于建档立卡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危房改造。根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村情户情和工作实际,在充分书面征求危房户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灵活采取改造或租赁安全住房方式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改造的,不论面积大小,区财政按照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8万元、重建房屋户均补助1.9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实际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补助);不愿改造的,由镇村牵头帮助农户寻租安全住房,签订6年租赁协议,区财政参照改造户补助标准给予租赁费用补贴。 (二)农村清洁取暖建设补助资金。在上级配套补助资金基础上,区财政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的50%配套奖补资金,并根据各镇、经开区任务完成进度梯次奖补,即:7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的,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的50%拨付奖补资金,每延后1个月完成任务的,奖补资金降低10%,区级配套奖补资金最低不少于上级补助资金的10%。11月后完成的,不再配套补助资金。 (三)农村公厕建设补助资金。区级整合各级配套补助资金按照各镇、经开区任务完成进度梯次奖补,即:6月底前完成公厕建设任务的,每座按照实际审定造价的70%拨付奖补资金,每延后一个月完成任务的,奖补资金降低10%,最低不少于40%,剩余公厕建设资金由镇、村自筹兜底解决。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厕建设工作,鼓励社会捐资、村民投劳投力,共同完成这项民心工程。12月完成的,不再配套补助资金。 (四)农村改厕智能平台建设及后续管护补助资金。按照财政补一块、农户出一块的原则,区级统一建立改厕信息化智能管护平台系统,由各镇、经开区与第三方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具体负责平台的运行、监督、考核,区财政按照每户每年30元的标准拨付改厕管护补助资金。 四、责任分工 各镇街道、经开区作为实施主体,要强化属地责任,全力加快各项工作推进,做好工程的招标、施工、审计,抓好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把疫情防控关,完善档案资料收集、保存、管理等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全区村镇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监督指导、巡查考核和上级政策标准的贯彻落实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及评审监督工作。区扶贫办负责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身份识别和家庭信息核实工作;负责上级扶贫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区民政局负责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对象身份识别和家庭信息核实工作。区残联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对象身份识别和家庭信息核实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村镇建设有关工作的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村镇建设有关工作的手续办理保障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农村改厕后续管养和公厕日常维护保洁、管理考核等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协调农村公厕供水工作。兰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经开区成立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实施,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村镇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施工监管。严格按照《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做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防疫、建设两不误,提高工程建设施工水平,打造优质工程。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里成立专项考核组,加大日常检查考核力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季小结,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各项奖惩措施,年终逐项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城镇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全区年度综合考核。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营造全民共建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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