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2020年村镇建设“打擂攻坚”“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 ||||||||||||||||||||||||
2020-04-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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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7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兰山区2020年村镇建设“打擂攻坚”“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临兰政办字〔2020〕1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要求,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村镇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清洁取暖、公厕建设、改厕规范升级及后续管护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村镇建设管理水平。 按照全区“打擂攻坚、兰山率先”总要求,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完善农村基础公共设施、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清洁取暖体系,不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主要依据 1.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178号)明确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基本构建城区取暖集中化、村镇取暖多元化、全省取暖清洁化的发展新格局。 2.2018年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编制《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鼓励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到2020年实现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设一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 3.2019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19〕143号)明确通过建设改厕后续管护信息化平台,加快建立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4.2019年,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财政局印发《临沂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建发〔2019〕19号)明确对新出现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结合涉农财政资金统筹等相关政策,及时予以解决,确保应改尽改。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资金补助政策、责任分工、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要求,按照全区“打擂攻坚、兰山率先”总要求,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完善农村基础公共设施、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清洁取暖体系,不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622户危房改造工作,其中,建档立卡享受政策户(含即时帮扶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危房改造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清洁取暖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6000户。建设农村公厕120座,实现全区300户以上自然村至少建有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及后续管护完成信息化智能管护平台建设,健全“五有”“十有”改厕长效管护机,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三)资金补助政策。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在上级配套补助资金基础上,区财政按照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8万元,重建房屋户均补助1.9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实际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补助)。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在上级配套补助资金基础上,区财政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的50%配套奖补资金,并根据各镇、经开区任务完成进度梯次奖补。农村公厕建设,区级整合各级配套补助资金按照各镇、经开区任务完成进度梯次奖补。农村改厕智能平台建设及后续管护,按照财政补一块、农户出一块的原则,区级统一建立改厕信息化智能管护平台系统。 (四)责任分工。各镇街道、经开区为实施主体;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监督指导、巡查考核和上级政策标准的贯彻落实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及评审监督工作;区扶贫办负责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身份识别和家庭信息核实工作;区民政局负责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对象身份识别和家庭信息核实工作;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对象身份识别和家庭信息核实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村镇建设有关工作的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村镇建设有关工作的手续办理保障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农村改厕后续管养和公厕日常维护保洁、管理考核等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协调农村公厕供水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为加快推进村镇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方案》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施工监管、强化督导考核、加大宣传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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