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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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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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2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区500名妇女儿童开展一次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宣传和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提高城乡低保中妇女儿童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全区低保对象中的妇女、儿童保障水平,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3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80元,妇女儿童生活明显改善。(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继续为辖区内助产机构分娩的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 四、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对全区23900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 五、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对300名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六、做好选拔优秀女性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两委”班子,保证每个“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较上届有一定提高。(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妇联) 七、持续推进法制进校园活动。成立法制宣讲团,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切实提升在校学生自我保护和自觉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同时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兰山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妇联、团区委) 八、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等创建活动。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提供精准专业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培训活动进机关、进社区,提升广大家庭和妇女科学教子水平。(牵头单位:区妇联,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融媒体中心) 九、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的涉农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 十、深化女性安康工程,救助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实施“关爱女性健康 幸福千万家庭”的女性安康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女性进行财政补贴,建立妇女特殊疾病风险保障体系。不断拓宽救助渠道,扩大救助范围,救助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50名。(牵头单位:区妇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中国人寿兰山支公司)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实事取得预期效果。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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