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集成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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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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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集成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集成服务水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集成服务水平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集成办”安排部署,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强化数据共享支撑,更好满足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将多个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主题明确的“一件事”,并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健全联办机制,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组流程、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力争到2022年底前,高质量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中的13项主题集成服务任务,推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更加完善,主题集成服务模式有效落地,实现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主题事项范围。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明确5个企业“一件事”服务场景和8个个人“一件事”服务场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梳理同一阶段内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细化办理场景,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事项基础任务清单,确保“一件事”服务场景设计科学合理、贴近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二)科学开展流程再造。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基础上,对“一件事”服务场景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明确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前后置关系,按照“串并联相结合”的要求,科学开展流程再造,实现“一件事”“一次申请、一组流程、一次办好”。2022年12月20日前,“一件事”任务牵头部门单位会同责任单位绘制完成“一件事”业务(数据)办理流程图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牵头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兰山公积金、兰山消防救援大队、兰山供电中心等 (三)优化业务办理标准。按照“共性合并、个性保留”的原则,归并整合“一件事”服务场景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和申请表单,形成标准规范的一套申请材料、一张申请表单。深入分析研判申请材料和申请表单数据来源,积极加强系统对接打造数据共享渠道,推动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调用的各项申请材料和数据要素实现企业群众免提交。2022年12月25日前,“一件事”任务牵头部门单位会同责任单位编制完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并同步形成“一张表单、一套材料”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牵头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兰山公积金、区税务局、兰山消防救援大队、兰山供电中心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畅通线下办理渠道。结合“一窗受理”改革,在“一件事”核心政务服务事项所在的综合服务区设置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对“一件事”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建立健全“一件事”线下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各类申请材料和申请表单按需流转、分类归档。积极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向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各类专业服务场所延伸,就近灵活设置“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帮办代办服务,有效引导指导企业群众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2022年12月25日前,“一件事”任务牵头部门开通“一件事”线下办理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窗受理”式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兰山公积金、区税务局、兰山消防救援大队、兰山供电中心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畅通线上办理渠道。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搭建“一件事一次办”线上办理系统,并将线上申报入口统一纳入市县两级PC端、移动端“双全双百”专区,实现“一件事”办理入口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办理标准统一。积极构建场景引导式服务模式,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线上办理系统精准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和群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全部或部分事项,系统自动生成“个性化”申请表单和申请材料清单。2022年12月25日前,“一件事”任务牵头部门单位开通线上“一件事”办理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网通办”式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兰山公积金、区税务局、兰山消防救援大队、兰山供电中心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数据共享支撑。加大涉及“一件事”集成服务的自建业务系统与“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对接力度,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优化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签名等应用,提升全流程在线办理系统支撑能力。进一步关联整合材料信息和电子证照目录、数据资源目录,积极探索申请表单预填,推动表单信息自动填入、业务信息选择生成、申报材料自动复用,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兰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兰山公积金、区税务局、兰山消防救援大队、兰山供电中心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综合监管力度。健全“一件事”监管相关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将“一件事”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分别纳入相关监管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管范畴,明确各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一件事”实施及时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审管协同配合,审管职责分属不同部门单位的,由审批部门依托审管联动平台及时推送审批结果信息,由监管部门及时查收信息并实施监管,推动构建监管协同、高效联动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兰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兰山公积金、区税务局、兰山消防救援大队、兰山供电中心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搞好协作配合,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跟踪督促,牵头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负责会同责任单位高质量完成本领域“一件事”主题方案编制、线上线下渠道建设、联审联办机制建立等工作,确保“一件事一次办”有效实施。区大数据局负责做好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导调度工作进展,重点对方案编制、渠道建设以及运行情况进行评价,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范围。要建立健全问题化解工作机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深入研究、有效解决。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对主题集成服务改革的宣传力度,开展灵活多样的体验式活动,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线下一件事专区(窗口)申报业务。要加强总结提炼,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提高改革知晓度、参与度,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请相关任务牵头单位将“一件事”业务(数据)办理流程图和工作方案按规定时间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王钰 联系电话:8311986 协同邮箱:兰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附件: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附件1 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附件2 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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