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
||||||||||||||||||||||||||||||
2024-07-25 点击数: | ||||||||||||||||||||||||||||||
|
||||||||||||||||||||||||||||||
|
||||||||||||||||||||||||||||||
临兰政办字〔2024〕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保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和文件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基础上,经审核确定,2024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共3件,现公布如下: 1、《兰山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2、《兰山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单位:区财政局); 3、《兰山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起草单位:区民政局); 各起草部门要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干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确保按计划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未列入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区司法局不予受理审查。区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