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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2014-03-20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0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4-03-20
 成文日期  2014-03-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09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3-20
成文日期: 2014-03-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兰政发〔2014〕3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构建基本均等的城乡义务教育服务体系,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推进教育公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基本政策导向,以加快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缩小区域内学校办学水平差距、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集中攻坚、发展提高的原则,全面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4年6月前,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鲁教财字〔2011〕9号)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鲁教财字〔2012〕111号)文件要求,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8号)文件要求,努力推进入学机会均等化,保障机制制度化,教师配置合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质量优良化,努力办好每一处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学生,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公众满意度。2014年高标准通过省政府对我区的督导评估验收和国家复评认定。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统筹,社会支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政府统筹、社会支持的原则,形成以区、镇街道投入为主,学校内部挖潜、社会力量捐助支持为辅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力量,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增加专项建设资金,确保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目标,集中攻坚。以镇街道和学校为单位,全面摸清底数,认真制定各镇街、各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把加快标准化配备和实现均衡发展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集中一切力量,倒排工期,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达标。

(三)全面优化,发展提高。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形成教育优先发展的浓厚氛围。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进一步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完善支持教育的各项措施。全区各学校要努力优化办学环境,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校发展水平和育人质量。全区要以最佳状态,最优质量迎接省政府和国家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教育投入,均衡配置办学资源

1、加大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机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确保全区2014年度义务教育经费努力实现“三个增长”。按照全国教育投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财政要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支出,并保持逐年稳定增长,发挥财政资金的主渠道作用。为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财政性教育经费采取向薄弱学校适度倾斜的政策。密切关注上级出台的各类支教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加大征收力度,保证全额及时拨付教育费用。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教育资金,从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各镇街、各学校要合理利用各项资金,集中财力用于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大力倡导和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集资助学。在标准化配备中,本着满足教学实际需求、实事求是、节约资金的原则,不追求过高标准,但需确保配备器材的质量要求。

2、突出重点,完成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是均衡配置学校布局和教育资源。一是加快校舍建设改造。教育、发改、规划、财政、建设、土地、审计等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校建任务的完成。启动第二个“三年联建工程”,切实抓紧抓好,为广大师生创建安全舒适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把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积极谋划,拓宽渠道,确保资金筹措到位。要严格质量标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新建校舍质量。二是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装备、生均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等指标为落实重点,推动标准化工作建设。各学校合理规划建筑用地、操场用地、绿化用地和科技活动用地,用心调整教学用房和辅助用房,按标准配备各种实验室、器材室和实践活动室,充分挖潜和利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以体育运动场地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学校无田径场或场地过小、篮球场及乒乓球场地不足等问题。以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资料配备、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综合实践活动室、体育卫生艺术设备等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学装备水平。生活用房方面要满足寄宿生住宿和就餐基本要求,完善学生宿舍和餐厅建设。同时,各学校必须建立规范校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随时完成校产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规范使用和维护好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成果。

3、统筹协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完善集团化办学,积极探索学校联盟,提倡对口帮扶,实施学区化(划片联研)管理,整体提升我区学校办学水平。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把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作为突破口,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全区教育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水平。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努力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机构积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动。各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努力创造条件,将适合开展中小学生实践教育的资源开发为社会实践基地。工商、文化、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统筹协作,积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优化师资配置,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1、加强区域内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师资条件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标志。区教体局要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调配交流等管理职能。要在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的基础上,实现教职工城镇之间、学段之间互补余缺、动态调整。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课程改革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每年新进教师数原则上不低于自然减员数。继续实施新招聘录用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任教和职称评聘优先考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的规定,支持和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学校和一线从教,确保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确保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尽快均衡一致,坚决消除缺编或超编的不合理现象。高度重视心理健康、艺术、体育、卫生保健、综合实践等紧缺学科专业教师的配备,为学校高质量开齐、开足课程奠定基础。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办法,努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长期违规不上班、不宜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实行有序退出,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建立教师定期交流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合理流动。通过帮扶结对、定期学教、划片联研、对口交流等方式,帮助农村偏远及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师业务素质。通过推行“名校办分校”、“教师支教、走教”等方式,促进学校间师资状况的基本均衡。坚持和完善新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3、创新教师培训培养机制。积极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落实全员培训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培养措施。推动办学水平较高学校和优秀教师通过共同研讨备课、研修培训、学术交流、开设公共课等方式,共同实现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提升。关注低水平教师、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专业素质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重点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教师执教水平,通过各种培训、“名师工作室”带动,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四名”工程,快出名师(班主任),多育英才。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安排到位;学校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

(三)区域统筹规划,保障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1、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区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兰山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教体局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具体措施,尽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财政局要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让其在公用经费安排、学生资助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2、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区政府和各镇街要统筹协调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把关爱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创新关爱模式,通过推行“七彩小屋”、“爱心家园”等项目,让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困有所助、爱有所依、托有所管”。统筹协调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加强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3、重视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具备条件的公办学校,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关心扶助需要特别照顾的学生,落实好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四)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积极完善招生与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继续深化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合理招生机制,促进校际间生源的相对均衡。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的有关招生工作精神,规范择校生的招生管理,严格执行“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60%。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重点班。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2、认真规范财务管理和收费行为。区教体、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高效。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做好财务决算,强化会计核算,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收费行为,强化学校代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学校或教育部门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行为,禁止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任何费用。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厉查处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加强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和价格的管理。

3、不断深化素质教育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少先队活动的课时。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严格规范学生到校时间、上课时间、早晚自习和节假日安排,切实保障学生休息与活动时间。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课程安排、作业布置公示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家校联动制度,及时纠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将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每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五、迎评阶段与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4年3月15日前)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精心制定《关于加快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召开均衡发展动员大会,强化责任意识,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安排工作进程。

(二)自查整改阶段(至2014年3月底)

各部门、各镇街、各学校对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召开迎评相关工作会议,全面进行自查,逐校进行指导,全力推进“学校设置与校舍、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教育教学装备和师资配备”四项工作。区教体局各有关科室对照《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自评表》,列出工作任务清单,通过政府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迎评工作有关政策的统筹完善、整改落实,档案的补充、完善、收集、立卷、归档和各类审验材料撰写、填报工作。3月底形成区政府自评报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复评提高阶段(2014年4月至5月)

4月份,组织市、区专家组对全区各学校进行巡回指导,逐项过关,逐校过关。5月份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团对我区进行市级复评。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调度会议,根据市教育督导部门过程督导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各部门和镇街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和提高,确保各项工作全部达到《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验收标准》。

(四)评估验收阶段(2014年6月至12月)

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验收标准》,查缺补漏,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2014年6月至8月,迎接省政府对我区的省级督导评估。9月至12月,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区的国家级督导评估验收。

六、保障机制

(一)完善组织领导。为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按时完成,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和实施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区直各学校也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要统筹规划,主动工作,倒排时间表,采取一切有必要的措施抓紧推进,确保按照要求完成创建任务。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安排专人负责,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切实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二)加强督导调度。区政府将建立“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机制,把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镇街党委政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协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导调度各镇街在“入学机会保障、投入保障、教师队伍保障以及缓解热难点等问题”方面的工作情况,将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各镇街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督导调度各学校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区教体局机关各专业科室负责对口项目指标落实情况的督导调度,并将工作进展情况量化为年度专项督导成绩。区政府将启动绩效问责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部门、镇街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全区中小学办学水平,既是国家统一要求,又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要积极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道力度,对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责任主体。区委、区政府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为民办事的重点督导项目,纳入对镇街(工业园管委会)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强化检查督办,严格执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凡因迎评任务落实不到位而影响省评估得分的单位,其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省级评估验收中代表全区接受并通过评估且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在年终考核评比、资金分配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兰山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2014年兰山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程表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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