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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山区2014年骨干企业培植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2014-04-08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20202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04-08
 成文日期  2014-04-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印发兰山区2014年骨干企业培植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20202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4-08
成文日期: 2014-04-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兰政办发〔2014〕16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2014年骨干企业培植  

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兰山区2014年骨干企业培植工作推进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兰山区2014年骨干企业培植工作推进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1531”骨干企业培植计划,加快推进我区“863”骨干企业培植计划,根据《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植骨干企业的若干意见(试行)》(临兰政发〔2013〕27号)、《兰山区人民政府骨干企业培植规划(2013—2016年)》(临兰政办发〔2013〕70号),制定本年度推进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科技创新为动力,按照市“5455”工作思路,即:围绕打造“五型企业”,推进“四个一批”,实施“五大工程”,建立“五项机制”,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培植力度,加快推动市级21户、区级79户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全区工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4年,21家市级骨干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3.9亿元、利税66.3亿元,平均增幅达到15%以上;79家区级骨干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8.3亿元、利税21.4亿元,平均增幅达到15%以上;实施技改项目100个以上,完成技改投资40亿元、增长23.8%以上;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企业1家,50-100亿元企业2家,30-50亿元企业4家,10-30亿元企业6家,8-10亿元企业7家,6-8亿元企业5家,3-6亿元企业66家;力争50%以上的骨干企业达到终端高端型、技术创新型、行业引领型、龙头带动型、职业管理型“五型企业”标准。  

三、主要任务  

在工作把握上,坚持把市区两级骨干企业作为全区工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力军,按照因企制宜、因企施策的原则,加快推进“四个一批”。一是引导新程金锣等发展优势和潜力大的100亿级龙头型企业,搞好战略创新、资本运作和品牌塑造,增强市场控制力和行业主导权;二是扶持鲁南制药、山松生物等50亿级科技型骨干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抢占技术高端,努力打造全国、全省同行业领军企业;三是指导华星机械、新港木业、三维集团等企业规模大、财税贡献高的资源型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四是鼓励华源锅炉、三禾永佳、金立机械等众多成长型企业,做精做大主业,加强战略合作,打造知名品牌,加快规模膨胀,增强竞争实力。  

在工作推进上,着力实施五项工程  

(一)企业战略提升工程  

1.科学策划发展战略。引导企业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精准分析行业发展动态和企业竞争实力,瞄准行业高端,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科学谋划,做好品牌定位、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制定赶超计划,明确发展战略,争创行业一流,争当领军企业,着力提高竞争力和话语权。上半年,21户市级骨干企业和80%左右的区级骨干企业完成三年战略发展规划修编工作。聘请1-2家高端管理咨询公司,采取政府组织、企业自愿、双向对接、财政补贴的方式,对10户左右的市区两级骨干企业开展战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提升企业家队伍素质。围绕打造一支具有大视野、大气魄、大智慧的企业家队伍,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请进来、走出去,分层次、分领域组织各类管理培训。组织21家市级骨干企业参加市里举办的骨干企业高端讲堂,组织举办至少2期骨干企业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实践派、应用型专家授课。组织企业家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等知名高校的EMBA研修班等。组织参加或举办董事长和总裁战略研修班、中高层管理者专业模块强化研修班。落实“家业长青”计划,开展企业传承专题培训。力争全年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修班2期。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骨干企业强化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运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深化企业内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健全股权激励、制衡和约束机制。支持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基金,完善企业股权结构和管控机制。力争年内21户市级骨干企业和80%左右的区级骨干企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二)工艺装备改造工程  

1.明确技改方向。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以机器换人“减员增效”、节能减排“减能减污增效”、提升产品档次“提质增效”、减少土地等要素占用“内涵增效”、消除风险隐患“安全增效”五个增效为切入点,分行业、分步骤确定提升方向、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对市区两级100户骨干企业逐个调查生产工艺和主要装备情况,分行业制定发布《国内同行业先进工艺装备目录》和《山东省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发展价值分析》,引导企业紧跟国内外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步伐,积极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加快消化吸收再创新,全面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力争年内50%以上的骨干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20%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将腾出的土地和能源指标用于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腾笼换鸟、转型升级。确保年内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艺装备全部淘汰,产品质量、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无法整改的非法产能全部关停。  

2.加大政策支持。把100户骨干企业作为重点,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技术改造计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技改投资的引导作用,继续落实市级技改专项资金设备购置补助,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设备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台100万元以上的,报市财政申请给予购置款5%的补助;落实企业购进或自制设备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购置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鼓励类项目进口先进设备免征关税和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进口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区政府科学制定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今年力争列入省千项、市百项产业振兴和结构调整项目分别达到3个、12个以上,争取技术改造、节能等各类扶持资金500万元以上,确保设备投入占技改投资的60%以上。  

3.加快项目建设。突出抓好100户骨干企业技改项目,加强节点控制,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建设工期,力促项目快建设、早达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帮扶责任,逐个项目落实帮扶措施。对未开工项目,要完善项目开工条件,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规划、用地、环评、安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对已开工项目,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力争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三)技术研发突破工程  

1.加快技术创新。学习借鉴国内外企业技术创新的经验,根据企业实际,区分自主研发型、产学研联合型、高新技术产业化型、技术购进型、人才集聚型、协同创新型六种模式,合理选择创新模式,加快推进创新。积极组织企业研发专有技术、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力争全年骨干企业列入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10项以上,完成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20项以上;申报发明专利数量增长30%以上,列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30个以上,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5个以上。确保100户骨干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20%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各类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设计中心和实验室,年内争创省级平台2个、市级3个,60%以上的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2.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完善政府搭桥、企校合作、互利共赢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产学研合作实现“单纯技术合作向技术股权合作相结合转变、单打独斗向建立战略联盟转变、传统产业研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转变”三个转变,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科研载体和平台,有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在重点领域和优势行业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省、市产学研展洽会,选准选好课题,加强与大院大所的合作,力争年内21户市级骨干企业和50户区级骨干企业均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在重大合作项目和创新成果在企业实现转化等方面实现突破。  

3.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骨干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科学配置创新资源要素,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积极性,加快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企业技术创新、技术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帮助骨干企业用好科技投入加计扣除、税收抵顶、首台首套、技术贸易优惠等扶持政策。力争年内帮助100户骨干企业争取各级科技研发扶持资金500万元以上,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1000万元以上;力争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  

(四)市场营销品牌工程  

1.加快推进网络营销。指导100户市级骨干企业全部建立起门户网站,20户骨干企业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打造物流配送服务、工业产品承销分销、第四方服务支持体系3个网络营销配套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探索发展“线下展示+线上成交+线下配送+线下安装服务”、“线上营销、线下成交”或“线下营销、线上成交”(O2O)经营模式。围绕商城国际化,借助01批发网,积极发展网上交易;打造骨干企业网上聚集区。力争年底21户市级骨干企业网络营销应用率达60%以上、网络营销销售额占比10%以上,79家区级骨干企业网络营销应用率达50%以上、网络营销销售额占比10%以上。  

2.拓展传统营销渠道。鼓励引导骨干企业差异化细分市场,有针对性地制定市场营销方案。鼓励企业在重点目标市场单独或联合举办、承办展会。组织企业参加临博会等自办展会和国内外知名营销展会,帮助企业争取广交会等影响力大的展会摊位。引导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有发展潜力的市场设立营销网点,扩大产品出口。力争年内100户骨干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50家次以上,引进或联合自办市内展会5个以上。  

3.强化品牌商标创建。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活动,积极引导骨干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品牌创建示范区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力争年内100户骨干企业创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5个以上,40%以上的骨干企业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  

(五)生产要素保障工程  

1.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政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骨干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及时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资本交易大会,扩大银企合作渠道。鼓励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上市挂牌、融资租赁等方式直接融资。力争年内落实骨干企业融资30亿元以上;在与上市保荐机构签订服务、辅导协议和发行新股等方面实现突破。  

2.优先保障用地。积极引导骨干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推广“零增地”技改,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年内力争100户骨干企业平均亩产税收达到10万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资过1亿元,亩产税收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投资强度达到相关要求的骨干企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出让价格按照我区最低工业地价执行。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使用上,优先保障骨干企业发展用地。对投资5亿元以上、亩产税收达到全市工业企业平均水平1.5倍以上、鼓励类的技改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积极上报,申请市里统筹安排部分用地指标,对投资2亿元以上、亩产税收达到全区工业企业平均水平1.5倍以上,由区里统筹安排部分用地指标,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实施。  

3.强化人才支撑。深入贯彻全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十百千”工程,落实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津贴奖励发放和住房保障等人才招引政策。引导企业加强与“泰山学者”等组织机构的对接,大力实施引智工程,提升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水平。鼓励引导骨干企业借助猎头公司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参加人才招引对接会,积极引进高端经营管理人才、技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力争年内引进高端人才20人以上。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协调机制。调整充实全区骨干企业培植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和镇(工业园)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协调解决“1531”骨干企业培植计划和“863”骨干企业培植计划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下设3个帮扶联系组,具体帮扶联系骨干企业,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区政府与镇、街道、工业园区签订年度骨干企业培植目标责任书。镇、街道、工业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培植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各镇街2014年骨干企业培植目标附后),细化职责分工,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作机制。区直相关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全力支持骨干企业发展。“10+6”产业牵头部门要根据包扶产业分工,围绕骨干企业,积极实施建链补链强链工程,加快做大做强骨干企业(2014年分产业骨干企业培植目标附后)。发改、经信部门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障企业用地需求;金融部门要创新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其他部门也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导考核机制。建立周通报、月调度、季小结、半年观摩、年终考核机制,每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镇工业园区、区直相关部门、帮扶联系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区几大班子领导;每月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调度会,每季度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推进会,调度总结推进情况;每半年区委、区政府组织一次现场观摩,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年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任务目标落实和日常调度督导情况组织考核,兑现奖惩,根据考核情况对骨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解决机制。总结前段骨干企业困难问题解决机制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流程,完善机制。由帮扶联系组收集企业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协调有关镇街和部门限期解决,并将问题解决情况报区政府领导。区政府每季度集中研究解决难度较大、久拖未决的问题,重大紧急问题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五)环境打造机制。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比四看”,提高服务效能。落实企业“安静日”制度,涉及骨干企业的各类监督检查执法活动,须经区监察局备案,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外,全部安排在每月10—15 日之间进行。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涉企“三乱”行为。在区级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骨干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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