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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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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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政办发〔2014〕20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责任感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形式。认真办理这些建议和提案,对于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改进政府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要指定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健全和完善承办工作各项制度,从交办、催办、答复到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承办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二、严格办理程序,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
(一)交办。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如发现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在10日内退回,并向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说明理由,重新商定承办单位,不得擅自拖压和转交,以免延误办理时限。
(二)办理期限。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作出书面答复。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应提前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书面报告申请延期,时限不得超过6个月。办理时间从交办单位转交之日算起。对经同意延长办理期限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除应及时报告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外,还要告知代表、委员。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时限按交办单位要求办理。
(三)分办和会办。建议或提案所提问题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办理时,主办单位要主动同协办单位协商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交书面办理意见,并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代表、委员。建议或提案所提问题需两个以上单位办理而没有注明会同办理的,承办单位可以分别办理。
(四)复文要求。
1、各承办单位给代表、委员的书面答复,要符合实际,有的放矢,切忌说空话、套话、大话;行文语气要诚恳、谦逊,文字要通顺、精练;要按规定格式行文(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对代表或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要逐一答复每位代表、委员。对党派、团体或组织提出的提案,应主送提出提案的单位。
2、在答复文稿首页的右上角标注下列符号:(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4)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3、承办单位对区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除寄送代表外还须将复文分别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2份、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和代表所在代表团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各1份。对区政协提案的答复,委员提案,复文寄送第一提案人1份;党派团体提案,复文寄送提案单位2份;政协界别小组提案,复文寄送联系人2份;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复文寄送该专门委员会办公室2份。所有复文均须分别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1份,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2份。复文内容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同时抄送。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的答复,直接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1份,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按上级有关规定统一行文办理。
4、各承办单位面复代表、委员时,要现场向每位代表、委员发放《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征求代表、委员对本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根据政协提案内容及通过办理提案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向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推荐优秀提案,填写《优秀提案推荐表》(附后)。
(五)复查。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复后,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复查工作。如初次答复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补充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六)归档。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复后,应将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复查情况等材料立卷归档。
三、加强联系沟通,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要主动通过电话、书信、面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也可以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加调研和讨论,更多地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来由,共商解决办法,促成问题的圆满解决。对一些因受政策、法规和职权所限难以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办理前,要对建议、提案逐一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正确理解建议、提案的精神实质、主要意图和目的要求,提出初步办理方案,并告知代表、委员,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初步办理完毕后,要面对面通报办理情况,再次听取代表、委员意见,代表、委员满意后,再正式答复。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率、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要达到100%。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区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承办单位的组织领导、办理工作制度、办理进度、问题解决程度,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等情况;定期不定期地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有选择地对一些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或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办理工作认真、落实效果好的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对不按规定办理的予以通报批评。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单 位 信 笺 头
( ) 字第 号
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号
建 议 的 答 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盖章 )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抄送:
单 位 信 笺 头
( ) 字第 号
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 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盖章 )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抄送:
兰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兰山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兰山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优秀提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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