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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落实责任制的通知
2014-05-22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3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05-22
 成文日期  2014-05-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落实责任制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39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5-22
成文日期: 2014-05-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兰政办发〔2014〕40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落实

责任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督[2012]2号)和《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临兰政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责任分工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政府统筹、社会支持的原则,形成以区、镇街道投入为主,学校内部挖潜、社会力量捐助支持为辅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力量,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增加专项建设资金,确保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具体评估内容有:学校设置与校舍、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教育教学装备和师资配备4项一级指标和14项二级指标。各项指标责任分工如下:

(一)学校设置与校舍

二级指标: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B3普通教室;B4学科专用教室;B5公共教学用房;B6学生生活用房。以上6项二级指标的达标,要以加快校舍建设改造,满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为广大师生创建安全舒适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为重点,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严格质量标准化,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新建校舍质量,确保校建任务的完成。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教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兰山区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兰山分局、区审计局

(二)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

二级指标:B7 田径场;B8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以上2项二级指标,要以体育运动场地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充分挖掘和利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着力解决学校无田径场或场地过小、篮排球场地、乒乓球场地不足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三)教育教学装备

二级指标:B9实验仪器、器材;B10图书资料;B11 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B12 通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B13 体卫艺教学设备;B14 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以上6项二级指标,要严格对照标准,以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资料配备、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综合实践活动室、体育卫生艺术设备等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学装备水平,推动学校标准化工作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四)师资配备 

二级指标:B15 师资配备。要以补充教师队伍数量,完善师生比例,合理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重点。区教体局要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调配交流等管理职能,在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的基础上,实现教职工城镇之间、学段之间互补余缺、动态调整,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入学机会、保障机制、师资队伍、质量与管理等方面,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规范学校设置,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顺利推进。财政局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让其在公用经费安排、学生资助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保障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区教体、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高效。

二、考核及奖惩办法

1、各责任单位完成工作的情况由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时督查,面向全区公布督查结果,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时整改;

2、对工作不力、影响省级验收或国家认定的部门单位,提交区政府研究,给予主要负责人问责处分;

3、对在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全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单位”,由区政府进行年终表彰。

区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努力创造条件,坚持问题导向,加速推进各项指标的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办单制度,加大对均衡发展现有问题的落实整改力度,实行工作推进责任实名制,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创建工作具体责任人,谁丢分,谁负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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