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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高考中考期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2014-06-03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3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06-03
 成文日期  2014-06-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明确高考中考期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37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6-03
成文日期: 2014-06-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兰政办字〔2014〕32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高考中考期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高考、中考是一项敏感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责任重大的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抓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一)普通高考

今年普通高考时间为6月7—8日。6月6日上午外县区监考人员来我区报到,下午各考点对外来监考人员进行培训,17:30考生熟悉自己的考场和座位。今年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为9701人,统编325个考场,考点设在临沂一中、临沂二中、临沂大学附中、临沂三中、临沂四中、临沂七中和临沂十二中。

(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今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6日,我区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为29724人,其中八年级15687人,统编533个考场,九年级14037人,统编480个考场。考点分别设在临沂实验中学、沂州实验学校、临沂五中、临沂六中、临沂八中、临沂九中、临沂十中、临沂十一中、临沂十二中、十二中北校区、西郊实验学校初中部、临沂十四中、临沂十五中、临沂十六中、商城实验学校、枣沟头中学、半程中学、李官中学、白沙埠中学、义堂中学、朱保中学、汪沟一中和新桥中学。

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一是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选拔、培训各类考试工作人员;三是抓好考风考纪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四是指导考点做好考试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试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从6月5日开始,每个高考考点各派1名工作人员,对各考点学校的伙房、餐厅卫生状况及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并对对应考点监考教师所住宾馆、厨房的卫生状况及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做好高考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期间做好各考点学校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考试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

一是6月5日上午7:00安排2名干警到区招办报到,负责6月5日—8日区招办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和试卷的看管、保密工作;二是6月6日下午3:00,安排7名干警到区招办报到,负责6月7日—8日各考点试卷的押运和看管工作;三是6月7日—8日早7:00向每个考点派2名(临沂四中考点派4名)干警负责考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考点内外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保证良好的考试环境和考点的绝对安全;四是中考期间做好各考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考试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单位:交警直属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兰山交通分局)。

一是对接送监考教师和考生的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车况完好;对驾驶员进行审核、培训,确保车辆牌照齐全、驾驶安全;二是维持高考、中考期间的交通秩序,考试期间,每天上午7:30—9:00、下午1:30—3:00保证考生和监考人员的交通安全、顺畅;三是6月6日上午11:00安排7名交警分别到监考教师住宿宾馆报到,负责引领6月6日—8日监考教师乘坐的车辆;四是6月16日上午8:45—9:30在中考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各考点相关路段要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如设禁鸣标志等)。

(五)对考点周边的居民、单位、建筑工地进行噪音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兰山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商城城管分局)。

一是控制考点学校周围所有噪音(包括建筑噪音、市场噪音、工厂噪音及娱乐场所噪音等);二是6月6日下午至6月8日下午17:00前,6月13日下午至6月16日下午17:00前,各考点学校周边的建设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三是高考、中考期间21:00后消除所有噪音污染。

(六)考点周边环境治理(责任单位:兰山城管分局,商城城管分局,区工商局,批发城工商分局)。

一是6月5日—8日,6月13日—16日,严禁一切商贩在考点周边设摊叫卖;二是6月16日上午8:45—9:30中考外语听力考试期间,防止考点周边突发噪音。

(七)招生考试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一是对高考、中考整个组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违法违纪案件、考风考纪违规人员进行查处。

(八)考试期间用电安全(责任单位:临沂供电公司营销部、临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中心)。

一是提前对考点供电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高考、中考期间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考试期间,特别是中考外语听力考试期间的电力供应;二是凡涉及考点学校的线路,考试期间一律不准停电维修施工,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各考点学校。

(九)考试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移动市区分公司,兰山联通公司)。

一是提前对各类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考试期间各考点与上级指挥机构的通讯畅通;二是加强对无线电通讯的管理,对考点附近的可疑信号进行监测和阻断,防止不法分子对考试工作进行干扰;三是加强网络和信息管理的监控,对互联网上发现的兜售试题答案以及涉嫌泄密的诈骗信息,会同公安机关迅速查处。

(十)招生考试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媒体对招生考试做正面宣传;二是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防止个别媒体对招生考试的片面、恶意炒作,及时处理影响高考、中考的不良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一)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单位:区委保密局)。

一是指导保密室建设和保密制度的落实工作;二是配合教体局、公安分局共同做好试卷的运输、保管、分发、回收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高考、中考经费落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落实相关政策,确保考试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为招生考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2014年高考、中考工作顺利进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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