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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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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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青少年示范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1】123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1】115号)和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财综【2012】2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发展的目标,现做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大彩票公益金投入教育项目的力度 财政、民政、体育等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教育项目,并争取能对项目学校起到一定支撑作用。 二、认真做好资金项目的安排和遴选工作 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基础相对较差、硬件设施薄弱的学校、综合实践基地和青少年宫项目的建设,项目的安排要遵循先急后缓、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的原则。教育部门要与财政、民政、体育等部门沟通、协调项目的安排方案,力求方案更公开、透明。 三、切实加强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做到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合法、合规、高效、公开、透明。利用项目资金所购置的设施配备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涉及工程建设的要通过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并招标建设。审计、财政、教育、民政、体育等各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审计监督。 四、做好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工作 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发展是利国利民、教育百年大计的高尚事业。财政、民政、体育等部门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的同时,教育部门要做好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事业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广泛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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