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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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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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政办字〔2014〕40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
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优化全区市场主体结构,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4〕89号)精神和全市2013—2015 年发展规划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以提高企业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按照“主体自愿、注重引导、统筹兼顾、依法规范、优化服务”的原则,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全力支持引导已经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主体成长规律,结合全区个体工商户当前规模和各镇(街)分布情况,力争在2013 年至2015 年3 年内,实现全区13443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各镇(街)2014-2015年具体目标任务数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把“个转企”作为经济工作的长期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细化工商登记、行政审批等具体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实行信息共享,密切协同配合。各级要建立工商、质监、国税、地税、财政、人社、统计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个转企”信息抄告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办理证照手续和产权过户、社保缴费事宜。
(三)深入调查摸底,实施重点培育。继续把服务业作为重点行业,把临沂商城、镇(街)驻地作为重点区域。各镇(街)开展广泛调查,全面、准确掌握底数,充分了解辖区个体工商户实际。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个转企”行业、规模、雇工等培育标准,建立重点培育库。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成功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信心。简化税收征管手续,公平税负,引导经营者自觉依法纳税。依法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登记为企业。
(五)加强调度核查,严格考核奖惩。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镇(街)“个转企”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月底进行通报。各镇(街)要按照现行报送方式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个转企”汇总表、明细表,上报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由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街) “个转企”工作进行考核,按目标任务完成率进行排名,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镇(街)、部门予以表彰;工作开展缓慢、未完成当年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全区“个转企”2014-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附件:
2014-2015年全区“个转企”工作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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