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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当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4-09-03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2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09-03
 成文日期  2014-09-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印发当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22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9-03
成文日期: 2014-09-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2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效,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围绕党和区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在出台重要政策法规,筹办重要活动、会议时,统筹考虑相关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的方案与口径,力争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进一步增强影响力。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定工作,以符合包括保密规定在内的各项要求。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等,涉事镇街道(工业园区)或部门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时尽早发布简要信息,主动、及时地公开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有关情况。
  (二)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
  区新闻部门要围绕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近期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区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原则上至少每季度举办1次;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名单见附件),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应至少出席1次区新闻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1次。
  区直部门要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加新闻发布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由区直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要报区新闻部门备案,并由区新闻部门指导做好选题策划、口径拟定、媒体组织等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
  (三)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回应工作,按照属地和部门职责划分,实行分级联动。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区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网络舆情监管部门的配合,协助区政府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涉及分管业务领域的重要舆情。区网络舆情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定期发送监测报告,及时转请相关镇街道(工业园区)和部门关注、回应和处置,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第一时间收集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重大舆情要及时上报。建立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认知、媒体介入程度等,准确判断回应价值。建立快速有效的舆情分类分级回应机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
  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要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加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和区政府部门、工业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应主动接受在线访谈。
  要尽快实现区政府网站对区政府重大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等内容的在线直播。健全政府数据资源开放机制,强化政府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方便公众使用。加强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各级各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线服务资源,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政务服务。要尽快开通区级网上政务大厅,完善区级网上政务大厅功能,促进政务服务体系全程信息化,方便公众随时查询办事情况、办理状态并进行网上预约办理,实现办事过程和结果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已建成网站的部门,通过升级改版,增加板块和栏目设置,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及时梳理整合成相关主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在网站上予以展现。要拓展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加大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重,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把政府网站建成为民服务的便捷平台。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建设区政府网站群平台,搭建区级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互动、便民服务等平台,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建立区级资源库,此项工作11月底前完成。无自建条件或自建条件不成熟的部门,统一利用区政府网站群平台建立网站,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二)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区新闻部门要充分运用好“@兰山发布”、“兰山区政务微博发布厅”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指导镇街道、工业园区、区直各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区不同政务微博之间加强互动交流,协调配合,共同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的运行管理工作,强化审核登记,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开通及运行安全可靠。尽快开通政务微信,进一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区政府的政务微博要于2014年6月1日前开通,并加入“临沂政务微博发布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和区直部门(单位)的政务微博于2014年12月底前全部开通,并加入“兰山区政务微博发布厅”
  (三)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的建设和管理。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运行机制,理顺市、区、镇街三级联动体系,形成覆盖城乡、上下协调、功能完善的政府公共服务网络。要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对热线办理情况,实行一周一函告、一月一通报,将办理总量、办结率、满意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及时通报给区六大班子领导,以及镇街、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催办督查制度,对超期不办理的进行电话催办和下发《催办通知单》,对于重大、紧急的事项由区政府领导签批下发催办通知单,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纳入政务督查范畴,进行专项督查、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健全完善领导约谈制度,对超期工单较多、反复督促效果不明显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要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协调联动,在兰山电视台、《兰山大众》和区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定期宣传报道热线办理工作,并加强督办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运行质量,确保群众诉求能得到及时反馈,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区直各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热线接收、转办、督办落实无缝隙、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四)统一归口处置网上信访诉求办理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实行网上信访制度”的总体要求,归口区政府层面的网上信访诉求办理工作,对来自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兰山发布”等渠道的信访诉求,统一由区信访部门集中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诉求接收单位,按来源渠道回复网友。区政府办公室、区新闻部门与区信访局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工作衔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各级各部门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渠道反映的网上信访诉求,要统一归口办理,提高效率。要公开网上信访诉求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及时登录查询办理情况,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力量配备,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他们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等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定期沟通协调,互相通报情况,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区政府办公室、区新闻部门要定期组织培训班,重点对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区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和政务微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业培训,重点对区直部门(单位)、镇、街道、工业园区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政务微博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力争从2014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对所有相关人员轮训一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委党校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
  (三)加强督导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新闻部门要协同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等工作的督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强化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区直部门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的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范围。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督查考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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