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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2014-12-30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1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2-30
 成文日期  2014-12-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13101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12-30
成文日期: 2014-12-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政务高效运转和政令畅通,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就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门的政务值班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节假日及防火期、防汛期等特殊敏感时期,应加强值班力量,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满足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为值班室配备值班专用电话和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要针对政务值班工作的特殊性,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值班人员,注重研究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逐步改善夜间值班条件,为值班人员创造良好的值班环境。
  二、规范报告程序,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
  一要明确信息报送主体。根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各镇街道负责报告本辖区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报告主管工作方面及发生在本部门、单位或系统内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信息,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
  二要明确信息报送的时限和程序。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上报到区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电话:8185651),再书面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跨镇街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也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三要提升信息报告质量。有关单位报告突发事件要及时、简明、准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已造成的后果、事件发展趋势、先期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要明确提出需要区政府协调处置的事项、帮助解决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处置建议。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要与区政府总值班室保持联络,处置现场也应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进展、新变化,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信息报告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纸质报告通过传真报送,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涉密信息的报送遵守相关规定(区政府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185651,传真:8185652)。
  三、加大检查力度,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改进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要加强值班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选派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本单位日常工作规程的精干人员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并不断加强培训,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综合素质。
  要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政务值班制度是否建立,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通讯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突发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信息报送程序是否规范合理,等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要不断强化对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报告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政府总值班室要对全区政务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值班期间出现空岗、漏岗现象的,传达上级机关交办任务、跟踪落实反馈领导批(指)示不及时、不到位的,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或迟报、谎报、漏报、瞒报信息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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