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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兰山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3-11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10_C/2015-0708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3-11
 成文日期  2015-03-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5〕2号
 标题  关于印发2015年兰山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10_C/2015-0708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3-11
成文日期: 2015-03-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5年兰山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 3 月 11日

2015年兰山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法律、规定,按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兰山区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兰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兰山区外环线内区域(东至沂河、西至西外环、南至区界、北至北外环)。

二、整治对象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的餐饮企业或经营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有市民投诉的餐饮企业或经营户;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户;露天烧烤经营户。

三、整治目标

(一)油烟排放管控。整治范围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正常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取缔燃煤大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对未安装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对拒不落实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经营许可,实施断电。整顿完成经现场核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恢复营业。新建餐饮单位,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一律不得办理行政许可。建立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台账。

(二)露天烧烤整治。按照“烧烤进院、炉具进店、无烟环保、绿色生态”的总要求进行整治,5月31日前整治完毕。露天烧烤一律取缔。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公里范围内,严禁从事烧烤经营活动。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配套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对拒不落实的,依法没收经营设备,依法吊销卫生许可、经营许可,依法实施强制断电。建立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台账。

四、整治措施

(一)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建立台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整治范围内餐饮企业信息台账;城管北城执法大队、城管兰山分局、城管商城分局负责建立整治范围内露天烧烤经营户台账。报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宝峰,电话:0539-8312175,邮箱:lsqcsglj@163.com

(二)依法查处违规排放油烟污染环境的餐饮企业或经营户。

对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6条之规定,处5万元以下罚款。

对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排放的油烟、烟尘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扰民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24条之规定,应当做出限期治理或者停业的行政决定。

对在市区违规露天烧烤食品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40条之规定,处5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道组织联合整治队伍对本辖区范围内的违规排放油烟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违规排放的油烟排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按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和信息;积极联系环保部门对拒不配合整改和整改不达标的油烟排放单位进行检测,对超标排放的油烟排放单位进行顶杠处罚;负责督查事项的办结,便民服务热线、环保举报热线的移交办结。

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调度,搞好日常督查考核,上下联络、情况统计汇总,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联系打造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示范点。

城管部门(区城管局、城管兰山分局、城管商城分局、北城新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镇街道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对餐饮业油烟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查处;负责督查事项的办结,便民服务热线、环保举报热线的移交办结。

环保部门负责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油烟排放进行抽检;对餐饮企业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将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纳入新开办餐饮企业的准入审批。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民族宗教部门协助做好少数民族人士经营的餐饮企业、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移交案件的办理及整治工作中的执法安全保障。

(四)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抽调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5日至3月11日)。召开动员大会,建立动态台账,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3月11日至5月31日)。坚持“堵疏结合、严管重罚、条块结合、因地制宜”的工作方法,采取典型带动、示范推广和打造烧烤大院等积极稳妥措施,引导油烟排放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保证其正常运行,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的规范排气烟道,使之达到整治标准。对违规排放油烟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违规排放的油烟排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超标排放的油烟排放单位进行顶杠处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进行全面总结。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油烟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责任,防止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动员广大餐饮经营业户积极参与整治。

(二)加强调度。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各街道按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和信息,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进度表》、《烧烤整治进度表》和一周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及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四)强化督导。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4月1日开始对各街道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调度。对认识不到位、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表彰。

附件1:兰山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进度表》

附件3:《烧烤整治进度表》

临沂市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5年 3 月 11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印发

附件1:

兰山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敬华 区政府副区长

冯学敏 区政府党组成员、临沂三中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朱文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 胜 区城管局局长

郑志远 北城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唐国民 城管兰山分局局长

刘 伟 城管商城分局局长

成 员:夏继宝 区城管局副局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念军 北城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永保 城管兰山分局副局长

朱崇文 城管商城分局副局长

杨 帆 兰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范振华 区食药监局副科级干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韩其琛 区工商局副局长

宋文川 市工商局商城分局副局长

孙 谦 兰山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付红军 区教体局副局长

林 虎 区民宗局副局长

宋家亮 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慕华 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剑非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范永利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维国 柳青街道党工委宣统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夏继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进度表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镇 街

餐饮网点数

已完成改造数

停业整顿数

吊销许可数

兰山街道

银雀山街道

金雀山街道

柳青街道

合 计

注:上报进度表时,同时上报完成改造数、停业整顿数、吊销许可数的台帐

附件3:

烧烤整治进度表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镇 街

露天烧烤点数

已取缔数

没收经营设施数

吊销许可数

兰山街道

银雀山街道

金雀山街道

柳青街道

合 计

注:根据季节情况,每周调度通报一次,同时上报已取缔、没收经营设施、吊销许可烧烤点的台帐名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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