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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5-03-30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708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3-30
 成文日期  2015-03-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5〕6号
 标题  关于印发《2015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02_Z/2015-0708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3-30
成文日期: 2015-03-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2015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2015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抓好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现将2015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快转调创步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推动工业向中高端迈进

1.扎实开展“现代产业提升年”活动,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内涵发展、提质增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10亿元,增长15%。(责任领导:季维良、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产业办)

2.落实市、区骨干企业培植计划,引导企业积极实施重点科技创新和技改项目,加速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核心竞争力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力争规模企业超过500家。(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骨干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等)

3.强化品牌创建和质量提升,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品牌创建示范区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质监局)

4.做强产业集群。重点培育食品、木业、医药、有色金属、机械制造五大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完善企业配套,打造“千亿级”产业。(责任领导:季维良、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产业办;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林业局、区质监局等)

5.加快发展“四新一高”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全面优化升级。(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6.加大临沂工业园、金锣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责任领导:季维良、桑立杰;第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金锣科技园管理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兰山规划分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兰山交通分局等)

7.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工艺,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提升产业档次。(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兰山环保分局等)

8.搭建创新服务平台,加快科技成果孵化,不断提高科技进步的贡献度。(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等)

9.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管理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0.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创新经营管理模式。(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1.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集中精力招引落地“高精尖”项目。(责任领导: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产业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等)

12.围绕全区“205070”重点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建设进度,力促早见成效。(责任领导:刘爱友;第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兰山规划分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兰山环保分局等)

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创业创新意识和能力,完善融资平台建设,助推民营经济、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壮大。(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办等)

(二)加快商城国际化步伐

14.深入开展“商城国际化推进年”活动,巩固传统优势、跟进先进业态、开拓国际市场,完成市场交易额1800亿元、增长18%。(责任领导:顾文明、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批发城工商分局等)

15.实施“五个一批”计划,建设现代化的商贸市场集群。(责任领导:顾文明、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批发城工商分局等)

16.坚持以商兴工,围绕市场搞加工,不断提高地产品占有率和商贸市场竞争力。(责任领导:季维良、桑立杰;第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经信局等)

17.加快商城片区内旧村改造,抓好道路基础设施配套。(责任领导:顾文明、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兰山规划分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城管商城分局等)

18.依托优质市场资源,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实施电商企业扶持培育工程,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责任领导:顾文明、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等)

19.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举办各类展会55个,年内完成会展交易额320亿元。(责任领导:顾文明、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等)

20.实施物流标准化工程,改造提升物流园区,培育高端物流企业,推进临沂铁路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第三方、第四方和专业特色物流,实现物流周转量240亿吨公里,物流总额4000亿元。(责任领导:顾文明、季维良、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交通分局、区经信局)

21.鼓励引导市场、商户、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大力推广国际贸易新业态,增加商城国际贸易份额。实现商城商品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增长25%。(责任领导:顾文明、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商务局)

(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22.立足市场需求,在高效农业片、滨河生态高效农业长廊区域内,建设特色鲜明、集中连片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机局、区农业开发办等)

23.以特色种植业、设施园艺业、生态休闲业等为主体,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畜牧局、区农机局、区农业开发办等)

2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责任领导:纪丙坤、宋敬华;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畜牧局、区食药监局)

25.规范发展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展一批规模大、服务优、效益好的联合社。(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供销社;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畜牧局、区农机局等)

26.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27.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上游种植养殖和下游精深加工业,完善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综合利用水平。(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畜牧局、区农业开发办等)

28.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完善基层服务网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建设。(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29.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增强群众增收致富本领。(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30.落实各项惠农补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31.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32.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严打劣质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责任领导:刘爱友、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畜牧局等)

33.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34.强化农村财务整治,用好管好基层经济组织带头人,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带动集体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35.积极培育金融、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行业,加快发展休闲、养老、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等生活服务,不断拓宽服务业发展空间。(责任领导:刘爱友;第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等)

36.继续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建设城市综合体,繁荣活跃城市经济。(责任领导:李玉华、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区产业办、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兰山规划分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等)

37.深入挖掘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构建产业互补、文旅互动的旅游发展新格局。(责任领导:宋敬华;第一责任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文广新局等)

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38.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深入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年”活动,力争全年完成征收200万平方米,建设楼房300万平方米。(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一)优化城区发展布局

39.老城区,加快旧城旧村改造,谋划高架路两侧棚户区改造,适时启动职业中专片区、七里沟片区等改造项目。(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0.北城新区,加快拆迁还建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1.西部新城,围绕重点项目,加快征收改造,强化现代服务功能,增强产业支撑作用,实现产城融合发展。(责任领导:李玉华、韩庆典;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兰山规划分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兰山交通分局等)

(二)加快建设特色镇村

42.实施“三区”同建,继续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区、镇驻地和农村社区建设,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责任领导:李玉华、刘爱友、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等)

43.立足各镇特色,推进旧村改造,传承历史文脉和乡村文化,建设魅力镇村。(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兰山规划分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兰山交通分局等)

44.支持义堂镇、半程镇加快重点镇建设。(责任领导:季维良、李玉华、韩庆典;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兰山规划分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兰山交通分局等)

(三)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45.加快改造城区新华路、中丘路等道路,建设新西外环以及国际商务区、西部新城内主次干道,全年完成硬化面积100万平方米。(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兰山交通分局、区公路局等)

46.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大学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配套。(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7.全面完成柳青河综合整治、金润休闲文化一条街、如意休闲广场、孝河生态林、化沂庄经济林等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兰山交通分局等)

(四)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48.全面落实“大城管”体制,强化镇村建设管理,实现城乡全覆盖、管理网格化。(责任领导:冯学敏;第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城管兰山分局、城管商城分局等)

49.落实文明乡村建设要求,培育一批特色村,形成一条文明村庄线,体现兰山乡村建设水平。(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50.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责任领导:冯学敏;第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兰山环保分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畜牧局等)

51.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责任领导:冯学敏;第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52.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三级管理网络,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

5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加严措施,坚决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秸秆焚烧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力争年内全面取缔具备供热条件范围内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持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兰山环保分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质监局、区农业局等)

54.严格监管拆迁建设工地、渣土运输、道路清扫,防治扬尘污染。(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兰山交通分局、城管兰山分局、城管商城分局、交警直属一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交警直属三大队等)

55.深入开展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严厉打击土小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畜禽养殖整治力度,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实现水质持续达标。(责任领导:季维良、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兰山环保分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畜牧局、区农业局等)

(二)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56.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严把产业项目生态关口,坚决防止新上落后产能。(责任领导:刘爱友;第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57.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强化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兰山国土资源分局)

58.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产品应用,抓好建筑、交通、公共领域节能,有效降低能耗指标。(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兰山交通分局、区发改局、兰山环保分局、区科技局等)

(三)营造生态宜居环境

59.实施城区绿地、环城绿带、水系治理,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强化全域绿化美化,新增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责任领导:李玉华、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林业局)

60.本着依法规范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季维良、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兰山环保分局等)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一)向深化改革要动力

6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等)

62.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责任领导:李玉华、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

63.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准”、“放管结合”原则,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责任领导:刘爱友;第一责任单位:区工商局、批发城工商分局)

64.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责任领导:刘爱友;第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65.多措并举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和问题,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责任领导:刘爱友;第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金融办等)

66.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67.坚持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支持利用外资参与产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结构。全年计划利用区外资金160亿元。(责任领导: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产业办等)

68.鼓励优势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开展境外合作,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责任领导:王辉;第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等)

(三)大力培育发展主体

69.突破镇域经济发展,坚持定位特色化、优势差异化、产业集群化,深入落实“三城三片”空间布局,建设特色城镇。(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镇域办)

70.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继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责任领导:刘爱友;第一责任单位:区工商局、批发城工商分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金融办等)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全面做好社会保障

71.加快构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72.认真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73.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中心,构建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阳光低保”,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把帮扶措施落实到户。更加关注困难群体,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局)

74.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康复中心,做好残疾群众救助工作。(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残联)

(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75.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项目22个、第二个“三年连建”项目学校4所、北城新区中小学校3所。加快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幼儿园覆盖率。(责任领导:李玉华、刘爱友;第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兰山规划分局等)

76.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任务。(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77.提高优生优育服务质量,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责任领导:纪丙坤;第一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78.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送文化下乡和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责任领导:宋敬华;第一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

(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9.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道、工业园区属地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安监局;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0.强化政务平台建设。(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81.落实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争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和用药安全。(责任领导:宋敬华;第一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82.深入推进“平安兰山”建设,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兰山公安分局、区信访局)

83.加大保障力度,充实专职巡防队伍力量,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责任领导:李玉华;第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兰山公安分局)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84.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坚持依法行政。(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85.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实效。(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86.健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遵循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集体决策,落实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87.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反对“四风”,改进文风、会风,压缩会议、精简文件,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88.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热线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8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实施办法,健全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会议活动,坚决遏制铺张浪费。(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行管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9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决防止腐败行为发生。(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91.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问责制度。(责任领导:季维良;第一责任单位: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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