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关于印发兰山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4-20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5-070800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4-20
 成文日期  2015-04-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5〕14号
 标题  关于印发兰山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5-070800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4-20
成文日期: 2015-04-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兰山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兰山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财农〔2015〕7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山东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6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坚决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现代农业和美好乡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分口把关,各负其责。我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由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并负责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2013、2014两年来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领域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3、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检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2013年和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二)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主要包括农工办、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分局、交通分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农业开发办、教体局、科技局、环保分局、卫计局、文广新局、粮食局、供销社等部门。

(三)整治检查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分六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22日前)。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开展并指导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集中在区财政局办公。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23日-5月10日)。按照专项整治范围、对象和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区直有关部门,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镇街道、村社区等。

自查过程中,各部门要在摸清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重点检查问题多发、易发、频发的地方,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的资金,聚焦贪污、骗取、受贿、挪用等民愤极大、影响恶劣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区里将建立重大问题追责制度,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的问题又在区级重点检查中被发现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作出解释,问题严重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各部门要在5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有关表格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Word2003/Excel2003制式,下同)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区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11日-5月20日)。在全面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部门项目资金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不少于全区项目总数的50%。5月20日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点检查结果统一反馈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完善,以迎接上级重点抽查。

(四)上级重点抽查阶段(5月-7月)。上级重点抽查分为市级、省级和部级重点抽查,主要是抽查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项目,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采取逐级反馈的方式进行。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5日前)。各部门要根据上级重点抽查反馈情况,抓紧组织整改完善。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整改完善要突出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部门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部门要在8月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20日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健全制度,总结成效,推广经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8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步骤和环节繁杂,头绪众多,各步骤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要积极支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与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三)精准工作,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加大宣传,做好交流。各相关部门要正确把握宣传的基调和方式,及时分析和把握舆情民意,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主动加强与上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每个行动阶段至少编报一期工作简报。

附件:1、兰山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兰山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兰山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张佃虎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爱友 区政府副区长

纪丙坤 区政府副区长、临沂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冯连伟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兰山分局局长

王 蒙 市出租办主任、兰山交通分局局长

李加利 区委农工办主任

刘士礼 区财政局局长

魏云广 区发改局局长

王安申 区农业局局长

刘广济 区审计局局长

洪 剑 区住建局局长

焦秀荣 区民政局局长

顾中渠 区林业局局长

路步强 区水务局局长

廉士明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管桂旭 区农机局局长

刘广华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农业开发办主任

刘维军 区教体局局长

陈 伟 区科技局局长

朱凤东 兰山环保分局局长

毛士西 区卫计局局长

管桂启 区文广新局局长

袁世勇 区粮食局局长

程明珣 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沈照辉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刘士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照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兰山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

(二)对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

(三) 向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财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区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开展区级重点检查。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区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提供作为检查依据的制度汇编基础资料,组织重点检查时的政策培训等。

(三)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本部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全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重点检查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总结。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