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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5-05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5-070800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5-05
 成文日期  2015-05-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5〕22号
 标题  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5-0708005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5-05
成文日期: 2015-05-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临沂市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临沂市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积极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农村通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人民群众出行幸福指数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农村公路受点多、线长、面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资金、环境、理念等因素的制约,我区农村公路在数量快速增长和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服务和管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部分农村公路临水临崖、坡陡弯急,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存在较高安全风险,亟需进一步完善公路安保设施。

为切实做好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22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鲁交建管函〔2015〕22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交政字〔2015〕4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立足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排查农村公路安全风险,大力整治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设施,全力打造农村公路升级版,为构建现代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沂蒙幸福交通品牌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力整治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注重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先行解决校车路线、城乡公交、班线客运风险较高路段,尽快解决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风险较高路段,有序解决县道、乡道、村道风险等级路段,全面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

(三)任务目标。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一般应采用双车道标准,交通量小或困难路段可采用单车道,并按规定设置错车道。安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公路安保设施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对现有农村公路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方针,分步实施排查整治,全面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

二、工作步骤

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周密筹划,确保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步骤如下:

(一)排查阶段(2015年5月25日前)。全面完成全区现有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确定的排查、判别方法及流程,对辖区内所有县道、乡道、村道公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形成安全隐患清单,建立台账,按照统一整治标准制定整治方案(详见附件1),形成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表》(详见附件2),县乡道由兰山交通运输分局负责排查统计,村道由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负责排查统计,于5月25日前上报区政府并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二)实施阶段(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底)。

县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区政府组织实施,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实施,分两阶段实施完成

第一阶段: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公路校车、城乡公交、班线客运路线、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风险路段整治,全面完成县道安保设施。

第二阶段: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道、村道安保设施,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路安防工程是保障行车安全、提升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逐项分解任务和牵头单位,明确目标责任,建立考核机制,落实好各项要求。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保障。收费公路的安防工程资金由收费单位承担,普通公路的安防工程资金以地方为主解决。区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区财政预算内资金给予保障,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也应将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项列支。兰山交通分局要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扶持,支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介,宣传公路安防工程重要意义、整治活动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导考核。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明确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的责任主体。为确保整治成效,区政府将成立专门的督导工作组到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进行督促检查,并分阶段进行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不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任务未完成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兰山交通分局。联系人:田薇,联系电话:8307633。

附件:1、临沂市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排查标准

2、县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3、乡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4、村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附件1

临沂市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排查标准

排查指标

指标内容

安全设施

事故指标

剔除酒驾、毒驾等事故数据后,2km范围内3年发生过1起及以上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500m范围内3年发生过3起及以上死亡事故。

中心实线、突起路标、中心隔离设施、避险车道、护栏等。

公路

技术

指标

单个

急弯

单个弯道的圆曲线半径R小于或等于表1.1所列圆曲线最小半径值,回头曲线的圆曲线半径R小于或等于表1.2所列圆曲线最小半径值,且视距小于表1.1所列最小停车视距值。

警告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诱导标(示警桩、示警墩、轮廓标)、标线、护栏等。

连续

急弯

连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小于或等于表1.1所列最小半径值的圆曲线,且各圆曲线间的距离小于表1.1所列圆曲线间最小距离;或连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表1.2所列圆曲线最小半径值的回头曲线,且由一个回头曲线的终点至下一个回去曲线起点的距离小于表1.2所列回头曲线间最小距离值。

警告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诱导标(示警桩、示警墩、轮廓标)、标线、护栏等。

连续

下坡

多个下坡连续里程大于3km,在相对高差为200~500m时平均纵坡大于5.5%,相对高差大于500m时平均纵坡大于5%。

告示牌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线、减速设施、护栏等。

陡坡

最大纵坡大于表1.3所列最大纵坡值。

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减速设施、诱导标(示警桩、示警墩、轮廓标)、标线、护栏等。

视距

不良

视距小于表1.4所列最小会车视距值。

鸣喇叭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线、诱导标(示警桩、示警墩、轮廓标)、强制减速设施、护栏、凸面镜等。

公路路侧指标

路肩挡墙、陡于1:3的填方边坡、路侧陡崖或深沟高度大于一定值(一般为6~8m),或路侧一定距离(一般为2~5m)内有常水深0.5m以上的水体(含江河、湖泊、水库、沟渠)、干线公路、铁路等。

护栏、警告标志、标线、诱导标(示警桩、示警墩、轮廓标)、强制减速设施等。

公路环境指标

行人、自行车、摩托车、农用车或周指边环境等对行车造成安全隐患,如:穿村镇、穿隧道、平面交叉、街道化、公路条件变化等。

警告标志、限速标志、诱导标(示警桩、示警墩、轮廓标)、护栏、标线等。

交通量指标

含农用车但不含摩托车在内的年平均日交通量大于或等于300自然辆。

标线、警告标志、限速标志、诱导标(示警桩、示警墩、轮廓标)、护栏等。

通行校车或

班线车指标

日常通行核载10人及以上校车、公交车或班线车。

标线、警告标志、限速标志、诱导标(示警桩、示警墩、轮廓标)、护栏等。

注:1、所有农村公路均应设置限速标志。

2、二级及以上公路安全设施排查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排查。各类安全设施的设置标准及原则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实施。

表1.1 圆曲线最小半径和圆曲线间最小距离

设计速度(km/h)

40

30

20

圆曲线最小半径(m)

60

30

15

最小停车视距(m)

40

30

20

圆曲线间最小距离(m)

80

60

40

表1.2 回头曲线中圆曲线最小半径和回头曲线间最小距离

主线设计速度(km/h)

40

30

20

回头曲线设计速度(km/h)

35

30

25

20

圆曲线最小半径(m)

40

30

20

15

回头曲线间最小距离(m)

200

150

100

表1.3 最大纵坡

设计速度(km/h)

40

30

20

最大纵坡(%)

7

8

9

表1.4 最小会车视距

设计速度(km/h)

40

30

20

最小会车视距(m)

80

60

40

附件2

县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编号

技术等级

隐患起止桩号

地理位置

隐患类型

基本情况

拟采取整治措施

隐患整治年度

估算投资

(万元)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备注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为依据,对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有关填表要求如下:

1、以区为单位,对县道进行统计填写。

2、地理位置填写所属乡镇、街区。

3、隐患类型,按照指南排查分类方法填写。

4、基本情况、拟采取措施,即分别对隐患内容、拟采取整治措施进行简要文字描述。

5、责任单位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附件3

乡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编号

技术等级

隐患起止桩号

地理位置

隐患类型

基本情况

拟采取整治措施

隐患整治年度

估算投资

(万元)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备注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为依据,对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有关填表要求如下:

1、以乡镇为单位,对乡道进行统计填写。

2、地理位置填写所属乡镇、街区。

3、隐患类型,按照指南排查分类方法填写。

4、基本情况、拟采取措施,即分别对隐患内容、拟采取整治措施进行简要文字描述。

5、责任单位至乡镇。

附件4

村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编号

技术等级

隐患起止桩号

地理位置

隐患类型

基本情况

拟采取整治措施

隐患整治年度

估算投资

(万元)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备注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为依据,对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有关填表要求如下:

1、以乡镇为单位,对村道进行统计填写。

2、地理位置填写所属乡镇、街区。

3、隐患类型,按照指南排查分类方法填写。

4、基本情况、拟采取措施,即分别对隐患内容、拟采取整治措施进行简要文字描述。

5、责任单位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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