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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山区2015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6-08    点击数:  
 索引号  rmzfbgs-30/2015-072000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6-08
 成文日期  2015-06-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5〕33号
 标题  关于印发兰山区2015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rmzfbgs-30/2015-072000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6-08
成文日期: 2015-06-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兰山区2015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兰山区2015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通知, 2015年夏季(6-8月)全市平均降水量在460~550mm,接近常年(507.7毫米),由于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将出现不同程度的夏伏旱和短时雨涝灾害。预计雨季从7月上旬开始,到9月上旬结束,较常年略偏晚。虽然我区今年夏季降水量与常年基本持平,但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地域差别较大,出现强降雨机率较高,因此,今年防汛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2015年城区防汛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城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兰山区2015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省、市城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防控,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兰山区城市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城市防汛责任制,加大城市防汛投入,搞好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维护,认真履行好《防洪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提高城市防洪标准,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城市居民的安居乐业奠定良好基础。

(二)总体目标。围绕不发生人员死亡责任事故、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洪涝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这一总体目标,突出“三早”(防汛工作早安排、防汛物资早准备、防汛隐患早排除),做到“四个到位”(防汛物资落实到位、防汛措施落实到位、防汛责任落实到位、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到位),遇到超标洪水时,把灾害减小到最低程度。确保祊河、涑河洪峰流量客水不进城、城区内涝不成灾,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任务分配

根据市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兰山区设立城市防汛机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人员,备足防汛抢险物料、设备、器材;修订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汛期开展防汛抢险演练;负责祊河、涑河、南涑河河堤的巡查、看守、抢险;负责所辖受灾地区、积水地区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负责辖区内街道、社区、村居和区属各单位的防汛、排涝任务;负责及时清扫清运兰山城区内道路上的垃圾杂物,防止各类垃圾进入排水管道,堵塞管道和井篦;负责辖区区管工地的安全;负责区管道路的维护、加固、抢修恢复,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负责城区市级管理以外的排水设施疏通、清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经区城市防汛指挥部研究,决定将上述任务分解到四个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

三、防汛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各级防汛责任人和防汛工作人员接受上级防汛部门的管理,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各部门、单位在城市防汛工作中,不按规定要求导致较大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各级防汛工作人员在防汛期间中,不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的,给予其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换岗、免职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防汛工作的领导,区里调整充实了兰山区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区委常委、副区长李玉华和区政府党组成员、临沂三中党总支书记冯学敏任指挥长,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及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大院10号楼3楼310室,值班电话(传真):8318761。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城市防汛机构,并确定一名负责同志靠上具体抓城市防汛工作。

附:1、兰山区城市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2015年兰山区城区防汛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1 :

兰山区城市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挥长:李玉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冯学敏 区政府党组成员、临沂三中党总支书记

副指挥长:王德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洪 剑 区住建局局长

董 胜 区城管局局长

路步强 区水务局局长

王 蒙 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局长

成 员:姜修伟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潘月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友存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吉云涛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刘新坤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车贵利 区住建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刘 杰 区城管局副局长

管 涛 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侯庆宝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沈照辉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

商良坤 区发改局副局长

刘 伟 区农业局副局长

徐 伟 区水务局副局长

杨志田 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副局长

付红军 区教体局副局长

郝海升 区粮食局副局长

孟庆炎 区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彭和元 区卫计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王建业 区经信局副局长

于万秀 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赵玉启 区商务局副局长、国际商会会长

王 煜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付文坤 区安监局副局长

崔宝庭 兰山城管分局副主任科员

王伯东 商城城管分局副局长

徐 飞 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党组成员

彭 虎 中国移动兰山分公司总经理

宿俊峰 中国联通兰山分公司总经理

谭 强 交警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刘加永 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

樊吉勇 交警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

孟凡钧 兰山商城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宋义善 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磊 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钦仕 银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田宗春 金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灿彪 柳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政协工作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董胜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杰、车贵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内设防汛工程组、物料供应组、防汛抢险组、交通运输组、通讯保障组、卫生防疫及教育安全组、灾后生产生活撤离组、安全保卫组八个职能组。

(一)防汛工程组

组 长:车贵利 区住建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副组长:徐 伟 区水务局副局长

宋义善 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新宇 兰山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曲宝立 银雀山街道党工委宣统委员

杜 强 金雀山街道党工委委员

王统星 柳青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办副主任

职 责:负责防汛工程的建设、维修、加固,应急工程的抢修;负责防汛工程设施的全面检查工作,并根据查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建筑工地在建工程汛期安全防护工作。

(二)物料供应组

组 长:沈照辉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商良坤 区发改局副局长

郝海升 区粮食局副局长

赵玉启 区商务局副局长、国际商会会长

孟庆炎 区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职 责:负责抗洪抢险所需物料准备、调配和供应;负责抗洪抢险队伍及城内留守、撤离人员的正常生活供应;负责防洪物料的预先号定、登记注册,明确存放点、保管人员,并负责生活物品的存放和加工;负责落实城市防汛抢险经费。

(三)防汛抢险组

组 长:侯庆宝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副组长:管 涛 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 杰 区城管局副局长

崔宝庭 兰山城管分局副主任科员

王伯东 商城城管分局副局长

徐 飞 兰山国土资源分局党组成员

职 责:负责抗洪抢险救灾队伍的组建、演练和排涝紧急抢险工作;编排并落实抢险救灾需用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出现险情时,负责受灾人员的疏散和安全撤离。

(四)交通运输组

组 长:王 蒙 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局长

职 责:负责汛期所需车辆的预先登记,落实运输方式,确保一定数量的值班车辆,确保险情发生时运得出、送得上;负责抢险救灾所需车辆的安排调用。

(五)通讯保障组

组 长: 潘月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 王 煜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建业 区经信局副局长

彭 虎 中国移动兰山分公司总经理

宿俊峰 中国联通兰山分公司总经理

职 责:负责及时提供城市抢险救灾信息,发布雷电、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保障防汛前线通讯联络畅通,根据汛情需要,配备应急通信设施设备。

(六)卫生防疫及教育安全组

组 长:彭和元 区卫计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副组长:付红军 区教体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汛期疾病的预防工作,出现险情时,建立防汛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负责汛期校舍的抢修加固,出现险情时,做好师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

(七)灾后生产生活组

组 长:于万秀 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副组长:王建业 区经信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抗洪抢险队伍和受灾群众所需日常生活物品的存放和生活供应;负责洪涝、台风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接收、分配和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妥善处理遇难者的善后事宜;组织救灾捐赠等。

(八)安全保卫组

组 长:管 涛 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谭 强 交警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刘加永 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

樊吉勇 交警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

职 责:负责防汛抢险和人员撤离时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负责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处置

附件2:

2015年兰山区城区防汛工作任务分工表

责任口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及位置

数量(米)

具体任务

备 注

区委办口

区委办

祊河右岸河堤(前十街——聚才路)

40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机关工委口

机关工委

祊河右岸河堤(育才路——前十街)

38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政府办口

政府办

祊河右岸河堤(顾家园桥——骨科医院门前)

100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农口

农业局

祊河右岸河堤(沂蒙路——育才路)

88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宣传口

宣传部

祊河右岸河堤(骨科医院门前——沂蒙路)

100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计划口

发改局

祊河右岸河堤(聚才路——通达路)

55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财政口

财政局

祊河右岸河堤(通达路——双岭路)

75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政法口

政法委

祊河右岸河堤(双岭路——蒙山大道)

88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经信口

经信局

祊河右岸河堤(蒙山大道——王庄路)

63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住建局

祊河右岸河堤(王庄路——工业大道)

120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负责区管建筑工地在建工程汛期安全防护工作。

城管局

祊河右岸河堤(工业大道——交界处)

1230

巡查、看守、抢险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负责雨前、雨后及时强扫清运垃圾杂物

承包单位

所属单位

项目名称

座落位置

具体任务

兰山街道办事处

所属各单位、村居

涑 河

东岳庙街桥至西外环桥北岸

东岳庙街桥至蒙山大道南岸

设专人巡查、看守、抢修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

辖区内道路桥涵、方涵、管道、沟渠的清淤清障及外运所有易淤堵废物;。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

所属各单位、村居

涑 河

蒙山大道至西外环南岸

设专人巡查、看守、抢修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

辖区内道路桥涵、方涵、管道、沟渠的清淤清障及外运所有易淤堵废物。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

所属各单位、村居

涑 河

沂河入口至东岳庙街桥两岸

设专人看守、抢修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

辖区内道路桥涵、方涵、管道、沟渠的清淤清障及外运所有易淤堵废物。

柳青街道办事处

所属各单位、村居

祊河左岸

辖区范围内

设专人看守、抢修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

辖区内道路桥涵、方涵、管道、沟渠的清淤清障及外运所有易淤堵废物。

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所属各单位、村居

南涑河

辖区范围内

看护、抢险、管理、清淤、清障、漂浮物的打捞

备足防汛物料、设备、抢险队伍

辖区内道路桥涵、方涵、管道、沟渠的清淤清障及外运所有易淤堵废物。

要求:区直各单位、社区、村居自防自救,按实际需要准备物资和组织抢险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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