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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兰山区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5-08-10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10_A/2015-081000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8-10
 成文日期  2015-08-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5〕40号
 标题  关于调整兰山区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10_A/2015-0810002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8-10
成文日期: 2015-08-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2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8月1日起,兰山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费用按照该标准执行。

二、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标准顺利实施。

三、对该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该标准执行。

附件:兰山区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

兰山区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

序号

名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1

房屋

砖混(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顶屋

800元/m2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4、办公营业楼是指土地、规划手续齐全,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组织建设的2层及以上建筑

5、具备营业手续的营业楼补偿价格上浮20-40%

6、简易板房指以轻钢为骨架、夹芯板等为围护材料、构件采用螺栓连接的檐高大于2.2m、跨度大于5m的构筑物

7、看护房指面积小于15m2的构筑物

瓦房(砖石墙、木结构斜坡瓦屋顶

750元/m2

草房(砖垛、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屋顶)

700元/m2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350元/m2

住宅楼

800元/m2

办公营业楼

900元/m2

彩钢复合板

檐高<3米

180元/m2

檐高≥3米

200元/m2

檐高≥3米

跨度≥9米

280元/m2

檐高≥4米

跨度≥15米

320元/m2

彩钢瓦

檐高<5米

跨度<9米

160元/m2

檐高≥5米

跨度≥9米

240元/m2

简易板房

200元/m2

看护房

150元/m2

2

独立

门楼

200元/个

3

独立大门楼

宽度≥1.3米

600元/个

4

单位

大门

铁皮、铁栅式

60元/m2

电动伸缩式

900元/m

5

烟囱

高度5-10米,每增加1米增加400元(5米以下不予补偿)

1000-3000元/座

高度10-15米,每增加1米增加700元

3000-6500元/座

高度15-20米,每增加1米增加1100元,20米以上均按12000元补偿

6500-12000元/座

6

金属烟囱

高度≥5米,直径≥25厘米

30元/m

7

变压器

30KVA

4800元/台

搬迁费

50KVA

6400元/台

搬迁费

80KVA

7600元/台

搬迁费

100KVA

9000元/台

搬迁费

125KVA

10000元/台

搬迁费

160KVA

11700元/台

搬迁费

200KVA

13800元/台

搬迁费

250KVA

16400元/台

搬迁费

315KVA

19400元/台

搬迁费

8

锅炉

0.2-0.5吨

1500元/台

搬迁费

0.6-1吨

2000元/台

搬迁费

2吨

6000元/台

搬迁费

3吨

8000元/台

搬迁费

4吨

10000元/台

搬迁费

5吨

12000元/台

搬迁费

6吨

15000元/台

搬迁费

9

地磅

100吨以上为10000元,100吨以下每降低10吨扣减10%

10000元/台

搬迁费

10

影壁墙

独立型

260元/座

11

暖气片

60元/组

12

热水器

200元/套

自行拆除

13

分体式空调

300元/台

自行拆除

14

窗式空调

100元/台

自行拆除

15

太阳能

100元/个

自行拆除

16

浴盆

150元/套

17

室外楼梯

150元/m2

18

煤气

机械表

2100元/户

卡式表

2400元/户

19

电话

150元/部

移装事项由该户自行办理

20

电 表

光亮工程

300元/户

21

有线电视

240元/户

22

宽 带

300元/户

23

铁艺护栏

80元/m2

24

厕所

150元/个

25

油罐

150元/吨

搬迁费

26

沼气

1500元/户

自行拆除

27

水塔

标准型水塔

3000元/座

28

石灰池

40元/m2

29

压力罐

2立方米以上

500元/台

搬迁费

30

草坪

5元/m2

31

种植大棚

8-14元/m2

简易无立柱弓型棚

32

畜禽舍

砖混结构

120元/m2

1、旧料归原主 2、舍和院统一计量

简易结构

70元/m2

33

围墙

砖墙高2.5m以上

90元/m2

1、旧料归原主

2、砖墙为实心及多孔砖所砌

砖墙高2-2.5m

砖墙高1.5-2m

土坯墙高1.5-2.5m

60元/m2

旧料归原主

空心砖墙高1.5-2.5m

50元/m2

旧料归原主

34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1000元/座

包括迁葬工料等所有费用,不区分单双棺。

35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

100元/m2

旧料归原主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

80元/m2

简易塑料薄膜顶

30元/m2

36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200元/m2

按桥面面积计算

平坦石拱桥

1000元/m2

石拱桥

1600元/m2

37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m

550元/m

石拱涵跨径1-4m

1800-2100元/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m

1500元/m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m

1800-2200元/m

38

台田石堰

0.5m以上

60元/m

台田石堰是指在盐碱地或山地区域内砌筑的高度大于0.5m的乱石墙

39

水渠水池

土筑水渠、水池(按挖方体积)

10元/m3

1、土筑水渠指在地表以上土筑形成的渠道

2、不包括田间毛渠

3、正常使用按标准补偿,废弃不使用的不予补偿

石砌水渠、水池

70元/m3

砖砌水渠、水池

80元/m3

40

地面

水泥地面

32元/m2

厚度≥10厘米

花砖地面

25元/m2

41

水井

压水井

300元/眼

1、水井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

3、机井深度不低于20米

土井:直径1.2m

120元/m

砖井:(包括乱石井)深5-10m 直径1.5m

3000元/口

砖井:深10-20m 直径2.5m

4800元/口

下管井

300元/m

机井

深20-50m

200元/m

深50-100m

250元/m

深100-250m

320元/m

深大于250m

400元/m

42

乔木

胸径小于2cm

10元/株

1.乔木系指用材林种

2.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

3.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评估确定价格

4.银杏等绿化树种胸径8cm以下的按松柏类执行,每亩不超过220株,超过8cm的评估确定价格

4.无法移栽的评估确定价格

5.树归原主

胸径2-5cm(松柏树小于3cm)

20元/株

胸径5-10cm(松柏树3-6cm)

50元/株

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

80元/株

胸径大于20cm(松柏树10cm)以上成材树

80元/株

43

灌木

一年生以内

4元/墩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

一年生以上

7元/墩

44

果树

苗木 定植1年以上且地径在1.5cm以下

4元/株

1、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板栗、李子等树种

2、大棚果树按市场价格评估

3、衰老期:根据果树的长势由专家鉴定

4、树归原主

幼龄期 定植1年以上且地径在1.5cm以上

40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初果期 定植3年以上且地径在3cm以上

260元/株,每亩不超过120株

盛果期 定植5年以上且地径在6cm以上

400元/株,每亩不超过80株

衰老期:桃、李、杏、樱桃15年以上,苹果、梨等20年以上

200元/株,每亩不超过80株

葡萄

幼苗期

6元/株

初果期

20元/株

盛果期

100元/株

45

金银花

2年以内

5元/棵

树归原主,金银花栽植密度为430-450棵/亩

2年以上

20元/棵

46

桑园

两年生以内

4000元/亩

1、大田种植养蚕用桑

2、树归原主

两年生以上三年生以内

5000元/亩

三年生以上

6500元/亩

47

花椒、香椿

小苗(2cm以下)

3元/株

树归原主

地径在2-5cm

10元/株

地径在5cm以上

30元/株

48

苗圃

苗木

6000-10000元/亩

1、根据苗木的密集程度和长势现场确定补偿标准

2、补偿费用含苗木树种及培育、移栽各种费用,特殊情况另行评估

49

砖窑

18、20、22、32门轮窑

9000元/门

包括烟筒、烘干室

老式土窑

15000元/座

50

鱼塘

人工开挖且有养殖证的

10000元/亩

含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人工开挖且无养殖证的

7000元/亩

自然形成且有养殖证的

5000元/亩

鱼苗损失费

自然形成且无养殖证的

2000元/亩

51

藕塘

人工开挖

7000元/亩

含土石方工程及藕苗损失费

自然形成

4000元/亩

藕苗损失费

52

电力

通讯线路

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低压线路

1200元/杆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已废弃的线杆不予补偿

通讯广播线路

1200元/杆

照明木线杆

90元/杆

53

青苗

粮食作物

小麦、玉米

1200元/亩

不含大棚蔬菜,大棚蔬菜可按市场价格评估,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水稻

1500元/亩

其他

1200元/亩

经济作物

花生

2000元/亩

大豆、红小豆、绿豆等

1200元/亩

蔬菜类

露地(菜园)

2500元/亩

露地(规模种植面积1亩以上,西瓜、甜瓜、洋葱等)

3000元/亩

说明: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按照《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

2、表中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的补偿标准补偿;不能参照或者对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3、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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