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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9-09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9_E/2015-0911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9-09
 成文日期  2015-09-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5〕47号
 标题  关于印发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09_E/2015-0911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9-09
成文日期: 2015-09-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吸取日照“7.16”和天津“8.12”事故教训,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8月15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现将《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区政府确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8月15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铁腕整改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活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整治内容

全区所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商贸物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有色、涉氨制冷、油气管道、粉尘防爆、罐区、城市燃气、消防、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要对全区所有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网格化实名制管理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四是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是制定和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非法违法生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或镇、街道、工业园区,强化主动问责,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六是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方面: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旅游包车和客运车辆不开展安全宣誓、不配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销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和私自改造、无证使用、特岗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商贸物流方面: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安全管理,重点打击市场内占道经营及安全通道不畅、非法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旅游方面:加大对游船、大型游艺机和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粉尘涉爆方面: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与此同时,认真抓好冶金机械、液氨制冷、食品药品、学校、用电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15个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务于8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6日—12月20日)

充分发挥区安委会15个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集中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组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治行动。12个包镇、街道、工业园区督导组要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的要求,强化督导,务求工作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力量对各镇、街道、工业园和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党委、政府对大检查及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领导,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镇、街道、工业园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加强领导。这次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牵头抓好本行业领域工作。各类企业要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区安委会15个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要按照职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企业等领域由区安监局负责。油气管道领域由区经信局负责。道路交通路面执法、消防、民爆器材、爆炸物品等领域由兰山公安分局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企业由兰山交通分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城市燃气领域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领域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工商部门要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大检查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加强镇、街道、工业园区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执法。要按照马凯副总理“深下去、严起来”的指示要求,对每个辖区、每家企业、每个工地、每条道路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以及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多措并举、提高实效。

(四)强化督导。12个包镇、街道、工业园区督导组要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的要求,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随时抽查、暗查暗访为主,吸取专家参加,对所包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反馈,并搞好汇总通报。首轮督导要求从8月26日开始,集中利用3天的时间。各督导组务于8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督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严肃问责。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发现重大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限期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按上限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追究政府相关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附件:1、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导组分组情况

附件1

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季维良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郑 峰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

潘月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闫德龙 区安监局局长

董 胜 区经信局局长

管 涛 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洪 剑 区住建局局长

王 蒙 市出租办主任、兰山交通分局局长

刘维军 区教体局局长

上官兰香 区食药监局局长

赵锡山 区质监局局长

刘效印 区旅游局局长

路步强 区水务局局长

许洪波 区文化执法局局长

高元成 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兰山商城消防安全部主任

徐 飞 兰山国土分局党组成员、土地整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张 国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张成虎 市交警支队副县级侦查员、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安佰忠 市交警支队副县级侦查员、直属三大队大队长

王济永 兰山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闫德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督导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兰山商城管委会消防安全部负责,督导兰山街道

第二组:兰山公安分局负责,督导工业园区管委会

第三组:区安监局负责,督导义堂镇

第四组:区住建局负责,督导方城镇

第五组:区经信局负责,督导金雀山街道

第六组:区质监局负责,督导银雀山街道

第七组:区教体局负责,督导柳青街道

第八组:区食药监局负责,督导汪沟镇

第九组:区文化执法局负责,督导半程镇

第十组:区旅游局负责,督导李官镇

第十一组:兰山交通分局负责,督导白沙埠镇

第十二组:兰山国土分局负责,督导枣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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