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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2016-03-03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3_F/2016-0309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3-03
 成文日期  2016-03-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6〕1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00422897-7-03_F/2016-0309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3-03
成文日期: 2016-03-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临兰政办发〔2016〕1号


为进一步健全统计工作网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全省统计工作要求和全市“13445”统计工作框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规范化统计服务体系”这一目标,突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管理服务水平”两个重点,强化“领导责任、专业责任、企业责任”三个责任,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提升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三个责任。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始终把全面均衡可持续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作为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管理服务水平的根本措施,强化责任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领导责任。各镇街(工业园区)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机构设置、人员力量、业务经费、办公条件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落实“双重管理”、“职称评聘”等制度,确保统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镇街(工业园区)主要领导要主动了解掌握经济运行状况,定期调度主要经济指标,原则上每月要对本单位经济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进行审查签批,并报区统计局备案。要将懂经济、熟悉统计、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选配到统计岗位,统计人员变动必须征求区统计局意见,办理交接手续,确保统计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专业责任。镇街(工业园区)统计人员要及时做好单位名录库维护,指导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的报表工作,严格审核、汇总、上报所有统计数据,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对上级统计部门要求查询的事项及时核查、答复。要按月、季将统计汇总表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签批,并将审签情况报区统计局备案。要积极撰写统计信息和分析报告,搞好经济运行监测,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

企业责任。辖区内的各企业要设立统计机构,配备具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统计培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依法独立上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四上”企业要配备相应的计算机和网络传输设备,确保网上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积极参与统计“星级管理”申报工作,努力实现“四上”企业全部纳入星级管理,星级企业全部完整建档。

(二)落实四项措施。

抓示范。以迎接全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动力,打造镇街统计站、村(社区)统计服务室等示范点,力争今年各镇街(工业园区)全面建设规范化“一站一室一中心”(即统计站、档案室、统计管理服务中心),要以区级示范点为样板,合理划分村(社区)级统计网格,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基层统计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设立统计示范村(社区)和星级管理示范企业,全力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再提升。原则上镇级要实现对“四下”企业及大个体工商户的全面统计,建立企业统计台账,摸清经济发展底数。中心镇要在今年一季度完成辖区企业单位的全面统计工作。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全面及时完善更新“四库两系统一平台”(“四库”是指统计人才库、单位名录库、村居名录库、四上企业库,“两系统”是指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查询系统,“一平台”是指依托于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信息化系统,将统计站所有电脑接入统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区、镇街五级计算机网络运行畅通,进一步提升数据采集、整理、传输、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抓调度。为切实加强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科学监测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提高镇街(工业园区)履行统计职责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建立区级季度统计工作调度会议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统计工作调度会议,各镇街(工业园)汇报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上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汇报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分批次到镇街(工业园)统计站,村(社区)、企业统计示范点观摩。通过召开统计工作调度会,分析研究经济运行形势,做好预警研判,掌握统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查找工作差距,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切实发挥统计职能。

抓监督。要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区政府将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分组开展督导检查,监督各级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台账建设、原始记录凭证、报表数据质量等,督导镇街(工业园)在机构设置、人员力量、职称评聘、经费保障等落实情况。

抓法治。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努力做到应统尽统,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代填、代报联网直报数据,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各统计调查对象要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统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相关单位及部门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统计法》、《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考核奖励

将统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对镇街(工业园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区政府对镇街(工业园区)统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予以通报表彰;对在统计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基层统计单位和统计人员予以通报表彰。符合条件的镇街(工业园区)、部门和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奖励制度。

四、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将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计工作,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投入机制,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统计法治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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