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6〕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考核办法(试行)
为推进兰山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以下简称“大快严”)行动深入开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1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定量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考核方式
实行每月一考核,共100分。采用功效系数法对考核对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序,第一名得分为该项分值的满分,最后一名得分为该项分值的50%,其它的按比例计分。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标准化建设、机构建设、宣传报道等情况。
五、考核程序
1.“大快严”行动统计信息组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的统计数据。
2.区安监局各业务科室、监察大队、应急中心及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意见报统计信息组,统计信息组和宣传报道组将汇总的数据报综合协调组。
3.综合协调组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按照附表规定进行计分。
4.综合协调组对各单位报表随机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该项判零分并通报批评。
5.综合协调组汇总综合考核结果报区“大快严”行动办公室审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向各单位通报。
六、结果运用
1.每月考核成绩及时通报各被考核单位。
2.1-4季度考核成绩分别按20%、20%、20%、40%的权重计入“大快严”年度考核成绩。
3.“大快严”年度考核成绩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占比不低于60%。
附件:1.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大快严”行动考核表(试行)
2.区直有关部门“大快严”行动考核表(试行)
附件1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大快严”行动考核表(试行)
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计 分 标 准 |
考核 办法 |
得分 |
1 |
安全 检查 (15分) |
1.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安全执法检查情况(15分)。 |
1.按照安全检查的主体数量计分(6分); 2.按照安全检查覆盖率计分(9分); |
查资料 现场 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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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隐患排查 治理 (20分) |
1.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情况(10分); 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10分)。 |
1.按照重大安全隐患上报企业数量计分(4分); 2.按照重大安全隐患上报企业数量占本辖区企业总数比例计分(6分); 3.按照重大隐患整改率计分(10分)。 |
查资料 现场 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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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 (15分) |
2.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情况(10分); 3.关闭企业情况(5分)。 |
3.按照停产整顿企业数量计分(4分); 4.按照停产整顿企业数量占本辖区企业总数比例计分(6分); 5.按照关闭企业数量计分(5分)。 |
查资料 现场 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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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培训 (10分)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情况(6分); 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4分)。 |
1.按照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数量计分(1分); 2.按照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完成率计分(3分); 3.按照一般工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数量计分(0.5分); 4.按照一般工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完成率计分(1.5分); 5.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数量计分(1分); 6.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完成率计分(3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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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标准化建设 (10分) |
规模以上一般工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10分); |
1.按照规模以上一般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数量计分(3分); 2.按照规模以上一般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计分(7分); |
查资料 现场 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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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构建设 (20分) |
1.乡镇安监办和服务中心建设情况(10分); 2. 乡镇安监中队建设情况(10分)。 |
1.按照乡镇安监机构编制人员到位率计分(10分); 2.按照安监中队人员到位率计分(10分); 3.乡镇安监办和中队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到位,每有一处不到位扣2分,最多扣10分。 |
查资料 现场 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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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宣传报道 (10分) |
“大快严”行动新闻报道情况(10分)。 |
1.简讯每被区、市、省“大快严”简报采用1次分别得0.5分、1分、1.5分,该项最多得2.5分; 2.相关经验做法每被区、市级领导、省级领导及以上领导批示1次分别得0.5分、1分、1.5分,该项最多得2.5分; 3.相关经验做法每在兰山大众、临沂日报等区、市级主要媒体及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等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播发或刊发1篇分别得0.5分、1分、1.5分;每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播发或刊发1篇得2分,该项最多得3分; 4.报上级曝光每次得1分,该项最多得2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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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区直有关部门“大快严”行动考核表(试行)
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计 分 标 准 |
考核 办法 |
得分 |
1 |
安全执法 检查 (20分) |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执法检查情况(20分)。 |
1. 按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执法检查数量计分(5分); 2.按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计分(15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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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隐患排查 (30分) |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情况(30分); |
1.按照重大安全隐患上报企业数量计分(10分); 2.按照重大安全隐患上报企业数量占本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总数比例计分(20分); |
现场 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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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 (30分) |
1.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经济处罚情况(14分); 2.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情况(10分); 3.关闭企业情况(6分)。 |
1.按照经济处罚金额计分(6分); 2.按照经济处罚企业数量占全市本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总数比例计分(8分); 3.按照停产整顿企业数量计分(4分); 4.按照停产整顿企业数量占全市本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总数比例计分(6分); 5.按照关闭企业数量计分(6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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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报道 (20分) |
“大快严”行动新闻报道情况(20分)。 |
1. 简讯每被区、市、省“大快严”简报采用1次分别得1分、1.5分、2分,该项最多得4分; 2.相关经验做法每被区、市级领导、省级领导及以上领导批示1次分别得1分、1.5分、2分,该项最多得6分; 3.相关经验做法每在兰山大众、临沂日报等区、市级主要媒体及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等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播发或刊发1篇分别得1分、1.5分、2分;每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播发或刊发1篇得4分,该项最多得6分; 4.提供曝光信息源,每曝光一次得1分,该项最多得4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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