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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踏查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6-06-09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16_A/2016-0614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6-09
 成文日期  2016-06-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函〔2016〕93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踏查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16_A/2016-0614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6-09
成文日期: 2016-06-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踏查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专项行动的通知

临兰政办函〔2016〕9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巩固我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根据省、市禁毒委相关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组织集中开展踏查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确定的“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总体任务目标,全面开展踏查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踏查、铲毒工作,坚决遏制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发生,为深入推进“平安兰山”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为目标,对非法种植的罂粟原植物要发现一株,铲除一株,彻底根除大面积种植和复种现象,扩大“零种植”区域,确保“零产量”目标,依法严厉惩处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的违法犯罪分子,使禁种罂粟原植物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禁种铲毒意识。要把禁种铲毒宣传工作与6月份禁毒宣传月相结合,认真分析辖区内非法种植活动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禁种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禁种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毒品原植物特征、非法种植活动的危害、禁种铲毒法律知识及党委、政府禁种铲毒的坚定决心和公安机关执法打击的成果,切实增强群众禁种意识,营造更加浓厚的禁种铲毒氛围。宣传、公安、农业、林业、教体等部门和各基层组织以及禁毒志愿者、治安联防队等社会力量,要对易种毒人群开展走访教育,对往年有种植行为人员进行警示。要督促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逐村逐户开展禁种宣传教育,发放禁种毒品原植物告知书和宣传资料,逐村张贴禁种铲毒“卫星天上照,罂粟无处藏”等宣传标语、条幅,签订禁种责任书,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要大力宣传《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引导鼓励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种植活动线索,并及时兑现奖励,不断提高对非法种植活动和种毒人员的发现能力。

(二)逐层分解任务,切实明确责任。公安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把踏查、铲毒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把进村入户、巡山踏查作为禁种铲毒的有效手段,由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即不放过一村一社,不放过一山一沟,不放过一坡一地,不放过一家一院,不放过一株一苗)开展拉网式踏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果园、林场、菜园、蔬菜大棚以及曾经非法种植罂粟较为突出的村庄、农户作为重点,认真进行踏查,彻底摸清本辖区非法种植罂粟的数量,确保不留死角,严防种子落地、严防成果割浆。要建立区域禁种铲毒协作机制,加强联防合作,加大对荒山野岭和乡际、村际结合部的监测发现和踏查力度,切实做到铲毒务尽。

(三)充分发挥打击主体作用,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力争侦破一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一批种毒违法犯罪分子。工作中,要注意发现集中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跨地区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罂粟经济”产业链条,进一步提升侦办非法种毒违法犯罪案件能力。要严格依法处理非法种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尤其要对二次种植和抗拒铲除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有降格处理或不予处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收购罂粟壳制作食品调料或直接添加到食品中的餐馆、饭店经营者,要依法追究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7日—6月12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和禁种铲毒队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责任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

(二)集中踏查阶段(6月13日—6月24日)。公安部门、各禁种铲毒队伍要着重针对潜在非法种植区域,进村入户、巡山踏查,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踏查行动。

(三)分析总结阶段(6月25日—6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踏查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踏查、铲毒和禁种罂粟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禁种铲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切实增强做好禁种铲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常抓不懈,力度不减,严防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活动出现反弹。

(二)严格宣传纪律。对大面积种植地域、集中铲除数量大等信息情况,未经公安部门同意,不得对外宣传;踏查过程中,除用以固定证据的拍摄、录像外,严禁一线民警、辅警等工作人员私自拍摄,更不得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和转发铲除场景、图片、视频、文字等内容。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禁毒办转发国家禁毒办《关于印发〈禁毒重点整治地区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鲁禁毒字〔2016〕69号)明确规定“未主动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被卫星遥感或航测发现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3000株以上的列为通报警示地区,5000株以上列为重点整治地区。”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因履责不认真、工作不到位,被国家禁毒办、省禁毒办列为通报警示地区或重点整治地区的,将视情况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

(四)按时上报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日下班前将当天行动开展情况、破获的典型案例上报兰山公安分局踏查铲除罂粟专项行动办公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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