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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5-17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7-0531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5-17
 成文日期  2017-05-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17〕37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7-0531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17
成文日期: 2017-05-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7〕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兰山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建立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更好地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发〔2015〕58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1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确保我区全民参保登记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登记范围

全民参保登记的范围是兰山区户籍人员。

二、登记内容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就业状态、户口所在地、常驻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现参保情况等主要内容以及《全民参保登记表》(附件2)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附件3)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实施方法

依据省厅下发的比对后的人员信息,通过完善基础信息、入户调查和动态管理等方法,对全区户籍人员参保和未参保情况进行核查、补录、登记和规范管理,建立全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一)完善基础信息。区人社局依托各镇街和村(社区),对我辖区内基层机构信息进行整理并编码,对户籍未参保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完善。

(二)入户调查。组织人员对具有兰山区户籍信息但无社保信息的人员,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表》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入户调查。要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并将收集的信息核实无误后及时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三)动态管理。各镇街对本辖区人员参保登记信息数据采集后建立动态维护管理机制。登记对象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登记信息的,按照申报、审核等程序实时进行变更,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四、实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5月20日前)。制定我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5月21日-6月15日)。完善各镇街、村(社区)基层机构信息编码;进行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比对,适时开展入户调查;对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全面进行核实、完善、补录、修改和上传,基本建立全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

3、总结完善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对我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报告全民参保登记情况,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等。

五、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负责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工商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兰山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人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和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开展,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本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区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各镇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完善各镇街、村(社区)基层机构信息编码,统一规范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口径等内容。

区公安局:负责协助核对户籍信息。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组织和死亡人员相关信息。

区教体局:负责提供在校学生相关信息。

区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相关信息。

区财政局:负责入户调查登记费、媒体宣传和业务培训费、表格印刷费、交通费等。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以人社所为主体,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机构信息编码,配备入户调查工作力量;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氛围;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表》(附件2)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要求,入户逐个调查,填写、录入被调查对象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就业状态、户口所在地、常驻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现参保情况等内容,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立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发布工作信息、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深入基层宣讲等措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结合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在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根据全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度和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各镇街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本辖区的村(社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附件:1、兰山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2、全民参保登记表

          3、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


附件1


兰山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爱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震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研究室主任

赵德胜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丁雪健 兰山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汤有秀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公德 区教体局副局长、临沂七中党总支书记

韩其琛 区工商局副局长

刘 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柏建永 区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柏建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全民参保登记表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姓名


性别


就业状态:1.已单位就业

工作单位名称:

2.无单位:□学龄前 □在校学生 □未就业 □灵活就业

□离退休或已领取养老待遇。

个人身份:□国家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职员

□企业管理人员 □工人 □农民 □学生 □现役军人 □自由职业者

□个体经营者 □无业人员 □退(离)休人员 □其他

户口所在地:

常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现参保情况:

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选)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城居保和新农保)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单建制度)

□其他养老保障(单建制度)

医疗保险(单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含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公费医疗 □农民工其他形式医疗保险

□其他医疗保障(单建制度)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未参保原因:□个人未参保 □缴费终止 □单位未予参保 □全日制在校生

□参军 □部队建账的随军家属 □出国(含留学、定居、就业)

□判刑 □已参保信息有误 □人户分离,联系不上 □户口待注销

□死亡 □其他

异地参保: □省内异地参保 □省外异地参保 调查结果:□已核查 □查无此人

本人声明:我已知悉本表告知事项,并据实填写本人相关事项。

本人/监护人/指定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填 写 说 明

(一)公民身份证号码:特殊参保人群可填写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

(二)户口所在地:填写到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

(三)常住所在地地址:指个人常住所在地的详细地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街道(乡、镇)和街、路、巷、村等名称以及门牌号码及居室号码构成。

(四)联系电话(手机):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本人无手机,可填写家庭其他成员手机或家庭座机。

(五)各地需要增加登记户口簿编号/家庭编号等内容。

(六)全民参保登记各项指标代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1号)执行。






附件3

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 县(区) 镇(街道) 村(社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就业状态

户口所在地

常住所在地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现参保情况

备注

单位全称

无单位

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

1














2














3














4














5














6














7














8














9














10














复核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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