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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2017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09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7-0616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6-09
 成文日期  2017-06-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7〕24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2017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7-0616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09
成文日期: 2017-06-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2017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7〕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兰山区2017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兰山区2017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及文明程度,根据《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5〕5号)、《关于认真做好全省老旧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鲁建发〔2016〕4号)、《临沂市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综〔2016〕6号)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2017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总结试点和前期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当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业主参与、社会支持、企业介入”,通过公共财政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原产权单位分担,发动社会资金积极资助,按照“网格管理、归有所属、属有其责、现状接管、逐步提升”的要求,与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紧密结合,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实现“百姓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

(二)目标任务。2017年全面完成78个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任务,涉及建筑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居民约1.2万户。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群众参与。各街道办事处是辖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治改造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要充分尊重民意民愿,做好群众意愿征询工作,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整治改造。

(二)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对实施综合整治改造的小区,要科学组织规划设计,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和施工程序,明确统一建设和验收标准,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程质量。对地下管线改造要通盘考虑,避免重复建设。

(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坚持综合平衡、逐步推进,由社区负责组织申报改造内容,各街道统筹协调,先期整治改造危旧房屋和居民要求最迫切、意见最统一的小区,然后逐步向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扩展。

(四)改管并举,注重长效。整治改造完成后的小区,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或者由属地社区托底进行简易的物业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坚决避免“前改后乱”。

三、整治改造范围和内容

(一)改造范围

1.1995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住宅小区,位于城镇建成区内的国有土地上,住宅由楼房组成,主体建筑基本完好,并且未纳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未来10年内不会拆迁改造。

2.各类配套设施较差、居民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可适当放宽建成年限等条件,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改造内容

1.完善治安防控设施。安装单元防盗门,修复或安装小区电子监控,有条件的可以建立门卫值班室,增设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棚。

2.健全环卫消防设施。封闭楼内垃圾道,无露天垃圾池(台),配置封闭式垃圾桶(箱),清理楼宇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疏通小区消防通道,有条件的应完善或增设消防栓。

3.改善小区环境设施。硬化小区内道路、广场,补植公共绿地和树木,设立信报箱,设置体育健身器材,安装物业服务和便民信息发布栏,有序划定停车位,补齐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修缮楼梯内公共门窗、台阶及楼梯扶手,粉刷楼道内墙,整修楼宇外墙并喷刷建筑涂料。经规划部门批准,依法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和经营用房。

4.改造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小区内给排水、强弱电、供暖、供气管网,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并督促专营单位尽快组织专营设施设备的改造接收。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5.其他内容。小区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确需整治改造的其他设施。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集

目前,市级财政用于支持我区2017年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奖补资金预计可到位2000万元,根据市、区、街道4:3:3的比例投入资金,区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街道配套资金1500万元,共筹集改造资金约5000万元。下一步,市级奖补资金如果增加,区、街道将继续按以上比例配套。

除政府财政投资外,整治改造资金来源还可以从落实专营单位改造资金、协调原产权单位分担资金、政策性贷款资金、社区投入资金等方面进行考虑。另外,可在符合规划要求、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采用增建商业设施、增建公共租赁住房等途径进行融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涉及国有企业的,企业要积极落实责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予以积极配合,多渠道筹集整治改造资金。同时,鼓励盘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资金分配

市级奖补资金及区配套资金遵循“统筹安排、客观公正、透明规范、奖补结合”的分配原则,以各街道今年改造面积、改造户数为基数,按照因素法分配,拨付计算公式为:某街道资金数额=(该街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各街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40%+该街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户数÷∑各街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户数×60%)×年度资金总额。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

根据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及时将上级和区级专项资金拨付至各街道。各街道统筹使用上级专项和本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至施工、监理等单位,确保工程顺利开展。

五、实施要求

各街道继续细化综合整治改造方案,分期分批、稳步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改造过程要严格按照省、市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相关要求,结合老旧住宅小区现状,确定整治改造内容,施工标准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流程指南》(第三版)执行,从设计到竣工验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改造后验收合格的,由街道负责尽快确定物业管理模式。整治改造工作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

研究制定本辖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机构实施综合整治改造和验收;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将财政改造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完工;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的接收工作;组织指导改造后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换届等工作;制定落实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措施。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

发改部门负责指导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计划。

公安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设计、组织推动、指导和管理;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验收等工作;交警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施工车辆的规范管理。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规划部门负责对改造过程中申请办理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住建部门负责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改造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管;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进驻老旧住宅小区开展服务。

物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老旧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城管部门负责对违反规划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及时处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行为。

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改造工程的审计监督工作。

体育部门负责对体育器材的安装、验收进行业务指导。

质监部门负责对在用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对新装电梯或改造后的电梯实施监督检验。

邮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快递企业做好快递服务网点设施补建工作。

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

供电、燃气、网络运营公司等专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协助配合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调整充实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也要相应加强充实专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实施辖区内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

(二)加强项目监管。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整治改造项目的监管,确保符合建设标准和安全质量要求。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对改造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三)加强施工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先设计后施工的要求,加强检查督导,积极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认真把关,优中选优,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要细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居民意见;施工中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程时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现场责任人,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加强工作考核。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和日常调度,从改造面积和户数、改造内容、改造标准以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方面,对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督导调度,建立定期通报、专项督办工作机制,确保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造内容、方法步骤和良好效果,争取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将具体整治计划和工作方案在小区内广泛公示,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引导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支持配合整治改造工作。


附件:兰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兰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桑立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程万里 区住建局局长

刘新坤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邢家礼 区住建局副局长、房产办主任

夏继宝 区城管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宝安 区发改局副局长、重点项目管理办主任

赵庆奎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局局长

李 杰 区审计局主任科员

张 亮 区质监局副局长

张 琦 区婚姻登记处主任

王军强 区物价局副局长

于洪涛 区体育办副主任

高 忠 区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张作深 区文明办主任

孝文峰 兰山规划分局副局长

尤洪根 商城规划分局副局长

丁雪健 兰山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朱中石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谭 强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刘加永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

王铭鸿 临沂城区邮政局副总经理

杜 明 临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分中心副主任

郑晓彬 中国移动兰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马 勇 中国联通兰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缪兴顺 兰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李 刚 银雀山街道城建办主任

张洪生 金雀山街道社会稳定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邢家礼任办公室主任,王郡山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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