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促进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1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8-000008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6-10
 成文日期  2018-06-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8〕37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促进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8-0000084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6-10
成文日期: 2018-06-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促进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8〕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促进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9日


兰山区促进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工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动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全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实现传统产业提质效、新兴产业提规模、跨界融合提潜能、品牌高端提价值,构建高端高质、绿色安全的现代木业产业新体系,推动木业产业走创新型、效益型、集约型、生态型发展道路,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新旧动能转换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全面整治“小散乱”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高端产品研发能力和供给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增强产业研发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制造”,通过“两化融合”、“机器换人”,加快现有生产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造,大幅提升传统木业制造信息化水平,实现木业产业向高端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变。

2、坚持市场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推动优胜劣汰和转型升级。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监管作用,严格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违法落后产能。

3、坚持优化布局与集聚发展相结合。立足木业产业发展现状,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现有格局,推进木业产业绿色化、专业化发展;加快产业链有效整合,提高产业集聚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业配套的产业发展集聚园区。

4、坚持放大优势与补齐短板相结合。立足木业产业特点和优势,着力打造一批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培育一批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不断发挥特色、放大优势,加快木业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迈进。从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突出问题入手,明确木业产业发展方向,创新转型升级思路措施。补齐补强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土地等短板。

5、坚持调整存量与做大增量相结合。加快现有规范企业的改造提升,推进兼并重组,增强竞争优势。提高木业产业项目准入门槛,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实现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发展方向

按照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沿着“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链条升级”路径,落实“创新强链”、“服务延链”、“整合升链”战略,形成“一核两园”的木业产业空间发展布局。按照“总部园区+生产基地”大产业链条发展模式,立足“木业产业总部经济区”,打造研发设计和展示交易中心,重点打造木业产业区域品牌;主动与费县、平邑等周边县区开展木业产业链条配套协作,通过生产基地向周边转移,从长远上解决“工业围城”问题,协调配合做好工业疏解工作,最大限度的利用生产基地土地、劳动力、能源等要素优势,形成完善的战略产业链条,通过总部园区+生产基地链提高信息、技术、人才等区域辐射能力,推动共同发展。实现生产环保化、管理现代化、产品品牌化、经营国际化的“四化”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区木业总产值超过1800亿元,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绿色新型现代化人造板生产加工及高档家居产业基地。

四、方法步骤

充分运用环保、安全生产等倒逼机制,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壮大提升一批”的总要求,利用四年左右时间开展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一)关停取缔一批(现在至2018年12月31日)

以清理木业产业企业“小散乱”为重点,关停取缔全区木业“小散乱”企业。

1.目标任务

按照《兰山区板材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兰办发〔2018〕1号)规定标准、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对环保治理不达标或相关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一律关停取缔(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牵头单位:兰山环保分局,责任单位:相关镇街、经开区)

2.实施路径

①深入动员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引导企业家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②各镇街、经开区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按网格划分区域,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③各镇街、经开区根据现场摸底核查情况,结合企业申请,提出关停取缔、整改规范企业名单。

④各镇街、经开区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关停取缔类企业一对一对接,面对面交流,帮助企业制定关停搬迁方案,做到因企施策、“一企一策”,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小散乱”企业的关停取缔工作。

(二)搬迁入园一批(2018年8月至2021年12月)

以“符合环保、安全、质量强制性规范要求的企业搬迁入园和招引优势领先木业企业落户”为重点,开展木业产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

1.目标任务

①加快“一核两园”规划建设。以“国家林产工业科技示范园区”为发展核心,设立义堂镇、方城镇两个木业产业园区。义堂镇要加快总部经济区及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方城镇要制定总体规划,划定木业产业园区,实现集约集聚发展;经开区、枣园镇、汪沟镇保持现有木业规范企业规模,并持续做大做强。自现在起,新西外环以东、高速公路连接线以南原则上不再新审批单体木业新(扩)建项目。(完成时限: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义堂镇、汪沟镇、方城镇、经开区、枣园镇)

②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义堂镇、方城镇木业产业园区内民房、企业征收搬迁和地上附属物的清理工作。利用金锣热力、阳光热力、奥博特热力、中节能、双鼎热力、兴源热力、佳润热力等供热企业,实现对木业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加快义堂镇宏源热力、泰源热力、方城镇华城热电等热力中心建设;加快园区内道路、水电等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统一标准建设高标准生产厂房。(完成时限: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镇街、经开区)

③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义堂镇建设木业产业博物馆,倡树“义堂--木产业发源地”区域品牌意识,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参与进驻的检测中心,集中力量打造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依托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资源,引导支持企业建立有科技部门参与进驻的研发中心;充分发挥商会和协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建立培训中心、担保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到2021年,高标准建成集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培训中心、担保中心、电商服务中心等平台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义堂镇)

④建设木业交易市场。整合兰山区板材交易市场资源,在义堂镇高标准建设全国最大的集现货交易、仓储中心、产品展示、物流配套于一体的木业交易基地,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直接对接国际国内木业市场流通体系,整体带动兰山区木业产业提档升级和规模扩张。(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责任单位:兰山街道、义堂镇)

⑤组织实施搬迁入园。兰山区甲醛化工企业已组建产业联盟,按照“退城进园”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要求,实行“飞地”政策,进驻省、市政府公布的化工产业园区(集中区)。义堂镇要结合西部新城开发建设分阶段组织实施木业企业关停取缔、搬迁入园工作;其他镇街木业企业按照评估评价标准确定搬迁入园企业,按照分年度计划实施搬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搬迁入园集约集聚发展。(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经开区)

⑥招引优势领先企业落户兰山。抓住全区承接木业转移的有利时机,以优化木业产业结构为目标,重点到广东佛山、四川成都、河北香河、重庆等产业发达地区考察,瞄准产业链终端、新型环保、具有知名品牌的木业生产和家具制造企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促板材、家具十大品牌落户兰山。(完成时限:2019年12月,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相关镇街、经开区)

2.实施路径

①加快规划木业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木业产业园区作为承接木业产业企业转型升级的有效载体,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三高”政策,努力发挥“率先、带动、辐射、示范”四个作用,实现“领跑木业企业发展,带动全区木业整体转型”的目标。

②严格行业准入条件。严格落实木业产业准入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制定环境负面清单,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准入。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列入环境负面清单的企业一律不准入园,优先吸纳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能耗低的企业入园生产。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并运营污水集中处理、废弃物安全处置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鼓励园区推广使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快“煤改气”、“煤改电”步伐,严格限制高污染性燃料使用,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③开展行业评估评价。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按照《兰山区木业产业企业评估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估评价,利用三年时间,依次确定搬迁入园企业名单。同一自然人有两家及以上企业的,每家企业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进行评估评价,当年度未参与评估评价的企业列入关停取缔名单。根据评估结果,搬迁入园企业名单提交区政府研究同意后,通过兰山区政府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示。

④组织实施入园搬迁。根据年度确定的搬迁入园企业名单,建立区级领导、督导验收组、责任镇街(经开区)包抓责任机制。按照“两断三清”原则,督促企业自行关闭搬迁。对拒不搬迁入园的企业,组织环保、安监、经信、水务、供电、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进行关停。

(三)壮大提升一批(2018年8月——2023年12月)

以搬迁入园、招商引资企业、符合规范要求壮大提升类木业企业为重点,巩固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果。

1.目标任务

①创建国家林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积极开展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木业企业标准化生产。围绕木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布局,争创国家林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技术标准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协同发展试点示范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责任单位:区林业局、相关镇街、经开区)

②加快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以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竞争力为目标,引导企业发展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绿色环保的新型产品。人造板领域在维持胶合板、刨花板在国内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集中力量发展密度板,进一步改造工艺,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数字化改造,发展新型人造板;建筑模板领域着重向性能完善、节能环保的木质建筑模板方向发展,进一步提升价值链,发展不锈钢模板、铝合金模板等高附加值新型建筑模板;家居装饰领域发展大规模定制化生产,使产品向着智能、环保、健康、绿色的飞机、汽车、游艇内饰板方向发展;配套产品生产领域要与木业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提供配套服务,从环保、安全、高效角度发展高档木饰等相关产品。(完成时限:2023年12月,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相关镇街、经开区)

③木业产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1.5%以上,建成市级以上各类技术研发平台20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新争创中国驰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12件,集中力量打造6个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兰山板材”区域品牌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木业产业新增上市公司2家以上;木业产业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相关镇街、经开区)

④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把兰山区木业培育成绿色低碳、安全环保、集约集聚、创新高效的支柱产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责任单位:相关镇街、经开区)

2.实施路径

①立足高端木业引领,打造兰山产业新形象。扶持培育骨干龙头企业,鼓励开展并购、参股、兼并等,提高木业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引导企业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制定重点项目导向目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行业领先优势企业落户兰山,分批次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

②立足创新驱动战略,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快推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加大木业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赶超”活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依托新港木业、凯源木业等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③立足质量效益提升,打造产业发展新实力。集中打造木业区域品牌,充分发挥“中国板材之都”区域品牌优势,深入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组织实施品牌培育贯标,推进木业品牌高端化,提升“兰山板材”区域品牌形象。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向管理要效益、要发展。积极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世界人造板大会”等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高端展会活动。

④立足互联网+木业,释放产业发展新潜能。围绕木业与互联网融合关键环节,不断提升“互联网+木业”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在研发创新、协同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领域打造一批“双创”平台,打造木业公共服务平台。

⑤立足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发展新模式。持续推进木业产业节能工作创新,探索打造节能环保优势突出示范木业企业,加强木业企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行业清洁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开展绿色的木业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工作。

五、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行业管理”的原则,各相关镇街、经开区具体负责落实工业企业的摸底核查、关停取缔、整改规范、搬迁入园、壮大提升等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分工,牵头做好以下工作:

1.区经信局:牵头木业产业转型升级任务的推进工作;做好产业规划布局,指导相关镇街划定产业集聚区;监督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2.兰山环保分局:负责木业园区环保手续及搬迁入园、完善提升类企业环保手续办理;负责核查现状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对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监测;严厉打击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区财政局:负责木业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结算、竣工结算和土地成本等进行投资绩效评审和审查;负责木业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落实。

4.区发改局:牵头木业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做好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的核查;负责制定木业行业准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备案。

5.兰山国土分局:负责木业园区土地手续的办理;负责企业用地合法性审查,凡涉及非法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污染企业,依法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原状。

6.区安监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木业企业的安全监察,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或避免因转型升级工作引发安全事故。

7.区市场监管局:完善质量监管体系,负责木业品牌创建;负责对关停取缔类企业进行暂扣(吊销)营业执照,对搬迁入园、完善提升类企业办理营业执照。

8.兰山规划分局、商城规划分局:负责木业园区规划手续办理;负责对企业规划手续核查;负责对实际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不相符合的企业依法查处。

9.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民房、企业征收搬迁和地上附属物的清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完成道路、水电暖燃等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10.区科技局:负责牵头木业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完成技术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建任务。

11.区林业局:负责拟制《兰山区木业产业企业评估评价指标体系》,牵头行业评估评价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迁入划定园区;争创国家林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12.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人才办:负责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加快引进木业领军企业、领军人才、专业人才落户兰山;加快“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组织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

13.兰山公安分局: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干扰关停取缔、搬迁入园工作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侦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4.临沂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分中心:做好木业园区用电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对关停取缔的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擅自恢复供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镇街(经开区)、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具体负责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相关镇街、经开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木业转型升级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木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木业企业转型升级的社会共识;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转型升级工作,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搬迁、关停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定期通过媒体向公众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搬迁入园、招商引资、完善提升的企业,在企业技术改造、科技研发创新、区域品牌创建、国际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培养、强化投融资等方面,按照《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支持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临兰政发〔2017〕10号)予以政策扶持;争取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通过直接投资或参股临沂市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对我区木业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支持;对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区政府实施“一事一议”,给予相应政策倾斜和扶持。

(四)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责任镇街(经开区)、区直相关部门定期调度,对重点节点工作实行专项通报。将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同时纳入全区大督查范围,区委督查科按照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对有关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抓的紧、进度快、成效明显的镇街、经开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未按时完成节点任务的镇街(经开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严肃问责。

(五)维护社会稳定。相关镇街、经开区要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全力做好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政法、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防范和化解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坚决打击阻挠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各种行为。


附件:兰山区促进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兰山区促进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如茂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士贤区委副书记

刘金波区政府副区长

周兴金区政府副区长

王翠宝区政府副区长

韩庆典区政府党组成员、临沂四中党总支书记

张学超区政府党组成员(挂职)

洪剑商城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王行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兰山分局局长

冯连伟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兰山分局局长

张克存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刘存华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孙立庆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臧艳丽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程明珣区财政局局长

雷贵松区发改局局长

董胜区经信局局长

管桂旭区安监局局长

巩世昌区林业局局长

程万里区住建局局长

王金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英娣区科技局局长

王力区商务局局长

贾瑞德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晓光区金融办主任

苗润华区法制办主任

姜开昌区信访局局长

崔元成西城开发中心副主任

张洪群兰山环保分局局长

刘志文兰山规划分局局长

石永强商城规划分局局长

焦安君市区国税局局长

时秀坤兰山地税分局局长

朱中石兰山消防大队大队长

何召华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施文山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宋瑞广银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韩殿永金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鹏飞柳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存才白沙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继芳枣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景强半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房庆良李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振超义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房师良汪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刚方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传栋兰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区促进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刘金波同兼任办公室主任,董胜、张洪群、管桂旭、程万里、巩世昌、张克存、刘存华、孙立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