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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7-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9-000011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05
 成文日期  2018-07-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8〕25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9-0000118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7-05
成文日期: 2018-07-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8〕25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兰山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优化沿线环境,树立良好交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提升路况质量、完善安全设施、美化路域环境为工作重心,高标准、高质量地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进行集中整治提升,着力改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环境面貌,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基础设施整治内容及标准

1、路基:路肩宽度、边坡坡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边沟及排水设施无杂物。

2、路面:日常养护规范,路面完好、整洁,有计划的进行路面维修、改造,路沿石及时维护、刷白。

3、桥涵:桥面、涵顶平整整洁,构造物各部件保持完好,桥栏粉刷美观,两端示警桩齐全、规范。

4、配套设施:公路标志、标线、护栏、公交站牌(棚)、公路界牌、示警桩、道口桩、百米桩、里程桩等保持完整、齐全,设置规范、醒目。

5、绿化美化:突出地域特点,大力实施彩化工程,具备条件的路段,逐步形成以“上乔、中灌、下花草”为主框架的绿化模式,实现由平铺绿化到“乔、灌、花、草”立体复层彩化的转变。

(二)路域环境整治内容及标准

1、沿线各镇街道(经开区)村居:地面整平硬化,排水设施完好;相关镇街道、园区驻地设置绿化花坛,建筑物整齐划一,墙体统一粉刷,周围环境整洁;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2、沿线两侧经营场所: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公路两侧的经营场所实施院墙或栅栏隔离、院内经营,墙外要采取绿化遮挡,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店外经营等行为,违法建筑一律清除。

3、沿线两侧广告牌匾:清理、规范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沿线及各镇街道(经开区)村居道路两侧各类广告牌匾,无非法设置和破旧广告牌匾、无落地或房顶广告牌匾、无灯杆附着广告牌等,经批准设置的广告牌版面完好、内容合法、整齐美观。

4、建筑控制区及可视范围: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沙堆、土堆、石堆、柴堆、垃圾堆等“五大堆”,无违法建筑物和残墙断壁;公路及公路两侧无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堆物作业、占道经营、倾倒垃圾、采石取土、堵塞边沟等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旬—3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安排。根据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治计划。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7月31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成效,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提升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12月31日)。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一)兰山交通分局、区公路局分别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整治提升的业务指导、协调调度,对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交通、公路、规划、城管、工商、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与沿线各镇街道、经开区密切协调配合,并按照各自职责,履行依法查处侵占、破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共同职责,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三)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充分调动村居社区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完善政府牵头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沿线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专门成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一领导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全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山交通分局,作为全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全面推进工作开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镇街道、经开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整治标准、主要任务、完成时限,确保农村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整治提升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全面摸底排查。要严格依据公路法律法规,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负责”的原则,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要建立动态管理工作台账,明确每一个具体整治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办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区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人员对摸底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结合“5月份全国路政宣传月”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发布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打造“声、屏、报、网”四位一体的媒体宣传网络。要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好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导考核。本次整治活动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大力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已纳入区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区里将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各相关镇街道、经开区每月28日前要将上一个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落实奖补政策。区里将筹措3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对在时间节点内全面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的镇街道、经开区给予奖补。


附件:1、兰山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兰山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计划表

          3、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兰山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进度表


附件1


兰山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翠宝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姜良府 兰山交通分局(主持工作)

刘艳君 区公路局局长

刘存华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成 员:丁雪健 兰山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虞召军 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

樊吉勇 交警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

许延山 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徐 飞 兰山国土分局党组成员

宋永涛 兰山规划分局副局长

邓洪星 区公路局副局长

闫加方 兰山交通分局公路管理所所长

张 宁 兰山环保分局副局长

张庆钰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付文坤 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建堂 区水务局主任科员

郑 岩 区园林办副主任

宋 波 区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

聂依顺 兰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爱涛 白沙埠镇政府副镇长

付金龙 枣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吕景强 半程镇政府副镇长

王 伟 李官镇政府副镇长

杜广成 义堂镇人大副主席

任守武 汪沟镇城建办副主任

王连银 方城镇政府副镇长

徐有福 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服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兰山交通分局,姜良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兰山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整治提升计划表(占道经营)

序号

线路

具体位置

排查需整治提升内容

整治提升拟采取措施

牵头镇街

区直责任单位

1

G206线

526K+850M-529K+200M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兰山办事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规划局、区公路局、区交通执法大队

2

G206线

530K+900M

公铁立交桥底堆放木料、建筑材料

予以拆除,恢复原状

3

G327线

134K+75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义堂镇

4

G327线

134K+80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5

G327线

135K+10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6

G327线

135K+15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7

G327线

135K+34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8

G327线

135K+70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9

G327线

135K+73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10

G327线

136K+12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11

G205线

851K+500M 两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半程镇

12

G205线

855K+500M-856K+400M 两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13

S229线

063K+700M 右侧

乱堆乱放(沙场)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汪沟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规划局、区公路局、区交通执法大队

14

S229线

063K+900M 左侧

乱堆乱放(沙场)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15

S229线

064K+000M-064K+400M 两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16

S229线

064K+100M-340M 右侧

私搭乱建

拆除

17

S229线

065K+700M-065K+900M 两侧

私搭乱建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18

S229线

067K+60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19

S229线

071K+150M-300M 两侧

私搭乱建

拆除

20

S229线

074K+000M 两侧(汪沟驻地)

私搭乱建

拆除

21

S229线

077K+46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22

S229线

077K+51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23

S229线

078K+300M-078K+40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24

S229线

078K+55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25

S229线

079K+260M 两侧

私搭乱建

拆除

26

S229线

079K+400M 右侧

乱堆乱放、私搭乱建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27

S229线

079K+830M 左侧

私搭乱建

拆除

28

S229线

080K+100M 左侧

私搭乱建

拆除

29

S229线

080K+810M 右侧

私搭乱建

拆除

30

S229线

080K+600M-080K+70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31

S229线

081K+10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方城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规划局、区公路局、区交通执法大队

32

S229线

081K+100M-081K+20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33

S229线

081K+300M-081K+60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34

S229线

081K+600M-081K+70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35

S229线

082K+00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36

S229线

082K+950M 右侧

私搭乱建

拆除

37

S229线

083K+530K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38

S229线

084K+150M 左侧

私搭乱建

拆除

39

S229线

084K+900M 左侧

私搭乱建

拆除

40

S229线

085K+050M 右侧

私搭乱建

拆除

41

S229线

085K+40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42

S229线

085K+500M-085K+60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43

S229线

085K+630M 左侧

私搭乱建

拆除

44

S229线

085K+700M-085K+80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45

S229线

086K+300M-350M 右侧

私搭乱建

拆除

46

S229线

086K+600M-086K+70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47

S229线

086K+800M-086K+90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48

S229线

087K+100M 右侧

私搭乱建

拆除

49

S229线

087K+750M-800M 两侧

私搭乱建

拆除

50

S229线

087K+80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51

S229线

087K+920M 右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52

S229线

088K+000M 两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53

S229线

088K+050M 右侧

私搭乱建

拆除

54

S229线

088K+200M-088K+300M 两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55

S229线

088K+450M 右侧

私搭乱建

拆除

56

S229线

088K+500M-088K+600M 左侧

乱堆乱放

予以清除,恢复原状

57

S229线

088K+700M 右侧

私搭乱建

拆除

58

S229线

086K+600M-090K+252M 两侧 (西西蒋村驻地)

私搭乱建

拆除

59

朱里-前石梁头(X154)

滨河西路与文泗路交汇处鱼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清除、规范经营

李官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滨河西路船流街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白沙埠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60

义堂-房家村(X027)

俄黄路南楼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义堂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二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61

戈庄-马厂湖(X024)

戈九路桥头鱼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清除、规范经营

义堂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二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62

孙沟-许家庄子(X023)

沂蒙路北延与文泗路教会处苹果摊点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清除、规范经营

义堂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二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63

白沙埠-新桥(X022)

朱潘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白沙埠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陶庄、苗后,杜庄、枣园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枣园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直属三大队、兰山交通分局、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白新线朱汪三八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方城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64

张庄-南坊(X010)

白沙埠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白沙埠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东朱里村废品收购站,向阳河社区西门北200米路西。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清除、规范经营

李官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朱里集市东朱里村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65

义堂南楼-流井(X007)

义刘路陈围子、小朱保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义堂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66

文疃-泗水(X004)

半程镇沙汀集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半程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方城镇西街文泗路一六集市;诸满费县界处文泗路瓜果市场占道经营;诸满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方城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67

溪沂庄-半程(Y462)

夫程路敢胜庄集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汪沟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68

新桥-麻绪(Y224)

麻绪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方城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69

文泗路-沂洪庄(Y013)

花园桥头占道经营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清除、规范经营

枣园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西外环闫屯集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70

耿家埠-沙沟崖(Y012)

中纬路后耿埠、朱保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义堂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二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71

义堂尤村-大岭东洞门(Y006)

工业二路堰西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义堂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二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72

白沙埠新河村-半程(Y005)

董泗路东哨、南庄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半程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73

义堂小坞埠湖-曹家庄(Y004)

创业路:塂上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义堂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74

李官武庄-施庄子(Y001)

莲花山社区五屯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李官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75

义堂镇村道葛庄中心街

义堂小葛庄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义堂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76

半程镇金锣一路

半程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半程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77

汪沟镇公交2号线

宝店集、竹园集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汪沟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78

汪沟镇村道振兴路汪沟集市

汪沟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汪沟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警直属三大队 兰山交通分局 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79

兰山经济开发区村道工业三路与兴亚路交汇

小山前集市

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逐步搬迁、规范经营

经开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直属二大队、兰山交通分局、兰山交通执法大队

附件3

兰山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整治提升进度表

镇、开发区:

填报日期:

会议召开、摸底排查、方案制定、组织机构建立、宣传等情况

整体完成进度(%)

路线名称

路线编号

路线长度 (公里)

整治提升已采取的措施

完成进度

已投入资金(万元)

备注

(%)

填报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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