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8-08-1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8-000008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8-10
 成文日期  2018-08-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8〕28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调整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8-000008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8-10
成文日期: 2018-08-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调整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8〕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调整方案


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8〕4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原则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依据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结合政务服务调研情况,综合考虑场地面积、服务领域、关联程度、办件数量等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目标。

(一)坚持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类事项,一律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原则;

(二)坚持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和服务职能的部门一律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

(三)坚持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

(四)坚持政务服务事项少、工作量小的单位授权进驻综合服务窗口的原则;

(五)坚持进驻事项根据新增、取消、下放、办理情况和社会需求实行动态调整的原则。

二、窗口设置

区政务服务中心划分为6个功能区,即商事登记服务区、建设项目服务区、社会事务服务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公用事业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确定各进驻单位37个,核定进驻事项269项(见附件1)。进驻方式为部门进驻、授权进驻、信息化进驻。

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事项较多且办件量较大的单位应将分散在各科室的行政许可及服务类事项进行有效整合,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办理;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按功能分区整合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通办”。涉及26个部门单位共79人:区发改局(进驻人员2)、区经信局(2)、区教体局(2)、区民政局(2)、区人社局(2)、区住建局(3)、区行政执法局(3)、区水务局(2)、区农业局(2)、区畜牧局(2)、区农机局(2)、区林业局(2)、区文广新局(2)、文化执法局(2)、区卫计局(4)、区市场监管局(10)、区食药监局(2)、区安监局(2)、区商务局(2)、兰山公证处(2)、兰山环保分局(2)、兰山国土分局(1和不动产登记中心12)、兰山消防大队(2)、兰山交警一大队(1)、兰山交通分局(2)、兰山局税务(7)。

授权进驻。办件量小、关联性不强且专业性要求不高的单位,与政务服务中心签订授权委托书,纳入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即办件应直接授予办理权,承诺件由综合窗口统一接件,分送责任部门进入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按承诺期限办理完毕后送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出件。涉及11个部门单位:区粮食局、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体育办、区旅游局、区保密办、区编办、区物价局、区档案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

信息化进驻。各职能部门应将本单位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及其他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办理的事项集中到区中心自助服务区,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三、工作要求

(一)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各部门要整合归并政务服务职能,将政务服务工作归口一名领导负责,政务服务事项、人员向一个科室集中,统一受理、协调办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切实提升区中心“一站式”功能,新增、取消、下放或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及时报政务办审核、确认,纳入区中心办理。按照“进必授权”的规定,向进驻窗口充分授权,严格执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提高现场办结率;进驻单位全部启用“政务服务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服务”。凡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一律不得在在本部门或其它场所受理或办理,未经区政府批准进驻单位不得擅自撤出。全面推行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通办”。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动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推广全程代办、容缺后补、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完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全面推行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聚焦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消除模糊条款,通过多途径项社会公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科学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

(三)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积极推行“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加快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延伸,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四)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互联网思维,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积极配合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切实提高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要强化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使用上级业务系统的及时做好数据对接共享,无业务系统和使用自建系统的一律通过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网办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加强窗口人员选派管理。各进驻部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部门进驻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窗口工作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 首席代表原则上要从后备干部中择优选任,代表单位履行审批、业务办理及管理职责。窗口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和授权,日常管理接受区政务办管理和监督,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转,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其他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人员的,应事先征求区政务办意见。各进驻单位对窗口人员工作作风、效能承担主体责任,凡存在服务质量差、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区政务办要及时反馈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重新选派,同时追究派出单位责任、取消其所在部门当年的评优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8月17前,进驻单位按要求确定进驻人员,负责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完成窗口接件、受理、初审、催办、办结等各项工作任务;授权进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保持同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联系和衔接。人员名单(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区政务办。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政务办负责对进驻人员进行审核确定。

(二)8月21日前,各进驻单位完成标准化工作规程、服务指南的编制工作,并以电子版形式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梳理确定本单位需进驻自助服务窗口的事项,将事项清单、设备数量、场地要求等报区政务服务中心(附件3)。

(三)8月21日前,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区中心公共区域场所、办公桌椅及其他基础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业务专网由各进驻单位自行解决。

(四)8月23日前,授权进驻单位将授权委托书报区政务办,编制好业务操作明白纸,做好区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培训,事项授权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试运行。

(五)8月23日前,各进驻单位将授权委托书报区政务办,窗口工作人员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试运行。

(六)8月30日前,进驻事项和授权进驻事项正式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进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严格按照进驻方案要求,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中心各项进驻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搞好业务衔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二)严肃工作纪律,抓好督查落实。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区编办、区政务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协调调度,对不贯彻区委、区政府决定,工作滞后、拖延进驻时间、授权不到位、失职渎职、超时办理、“两头受理”的,严肃问责。


附件:1、 进驻事项、进驻方式及窗口数量分配表.xls

          2、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统计表.xls

          3、自助服务窗口统计表.xlsx

          4、授权委托书(参考样本).doc

  
附件【临兰政办发〔2018〕28号附件1进驻事项、方式、人员数量.xls
附件【临兰政办发〔2018〕28号附件2:进驻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临兰政办发〔2018〕28号附件3:自助服务窗口统计表.xlsx
附件【临兰政办发〔2018〕28号附件4:兰山区××单位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