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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2018 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9-2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8-000004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9-27
 成文日期  2018-09-2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18〕76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2018 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8-0000040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27
成文日期: 2018-09-2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8〕7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度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目录

1概况

1.1基本情况

1.1.1自然条件

1.1.2社会经济状况

1.1.3水利工程状况

1.1.4农业用水管理状况

1.1.5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1.2存在问题

1.2.1农业水权制度

1.2.2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1.2.3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1.2.4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2.1指导思想

2.2基本原则

2.3改革目标

3方案编制依据

3.1法律法规

3.2规范性文件

3.3规范标准

4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方案

4.1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4.1.1用水总量控制

4.1.2农业用水总量

4.1.3确定灌溉定额

4.1.4确定农业初始水权

4.2农业初始水权分配

4.3农业水权制度建设

4.3.1水权主体建设情况

4.3.2水权主体组织情况

4.3.3水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4.3.4水权证书

4.3.5实行水权转让

5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5.1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5.1.1分级制定水价

5.1.2分类执行水价

5.1.3分区执行水价

5.1.4逐步推行分档水价

5.1.5完善定价调价机制

5.1.6切实加强总体调控

5.2供水成本测算

5.2.1农业供水成本测算方法

5.2.2固定资产折旧、大修费率标准

5.2.3固定资产投资分摊

5.3农民水费承受能力调查

5.4供水价格

5.4.1定价机制

5.4.2分级制定农业水价

5.4.3逐步推行分档水价

5.4.4积极推行分类水价

6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方案

6.1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6.2建立节水奖励机制

6.2.1基本原则

6.2.2奖励对象

6.2.3奖励标准

6.2.4奖励程序

6.2.5资金监管

6.2.6奖补资金来源及办法

7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方案

7.1建立高效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

7.2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7.2.1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7.2.2落实工程产权

7.3创新运行管护模式

7.4创新建管机制

8工程建设

8.1工程建设范围

8.2主要建设内容

8.3农业节水灌溉系统工程建设概述

8.3.1系统建设目标

8.3.2系统建设内容

8.4农业节水灌溉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8.4.1系统结构

8.4.2系统组成

8.4.3各级信息中心

8.4.4建设模式

8.4.5网络拓扑

8.4.6系统软件介绍

8.5现场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

8.5.1明渠灌溉监测站

8.5.2泵站灌溉在线监测点

8.5.3土壤墒情在线监测点

8.5.4小型农业气象站监测点

8.5.5机井灌溉监测站

8.6工程建设管理

9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9.1投资预算组成

9.2投资预算表

9.3资金筹措

10效益分析

10.1经济效益

10.2社会效益

10.3生态效益

11实施安排

11.1水价改革实施计划

11.2水价改革年度实施主要内容

11.2.1年度用水总量控制

11.2.2完善用水计量措施

11.2.3实行差别水价、建立节水精准补贴机制

11.2.4用水户协会建设

11.2.5完善农田灌溉配套工程建设

12保障措施

12.1组织保障

12.2政策保障

12.3资金保障措施

12.4技术保障

12.5机制保障

12.6宣传发动

12.7技术培训

1概况

1.1基本情况

1.1.1自然条件

临沂市兰山区位于山东省东南部,临沂市境中部,是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驻地。地处东经118°06′~118°20′,北纬35°03′~35°23′。周围与5个县、区相邻。东隔沂河与河东区相望,西邻费县,南接临沂高新产业开发区、罗庄区,北连沂南县。总面积839平方公里。

兰山区区位优势优越,是鲁南、苏北的交通枢纽,也是联结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的新欧亚大陆桥东桥头堡枢纽,自古就有“齐鲁噤喉”的称号。327国道、205国道、206国道和数条省际干道纵横交织。京沪高速公路、日东高速公路、兖石铁路纵横穿越。建有临沂长途汽车站、临沂火车站、京沪高速公路义堂和汪沟出入口等大型交通枢纽设施。距临沂飞机场3公里,距日照港150公里、岚山港110公里,距济南市280公里、北京市723公里。区委、区政府驻地——素有“书圣故里”之称的临沂城位于区境东南部,因东临沂河而得名,距今已有2500余年的历史,是临沂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交通中心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市委、市政府驻北城新区。

根据已批复的农业水价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本次兰山区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面积为2.44万亩,涉及枣园镇、半程镇和金锣万亩荷塘农业用水大户。

1、实施范围

项目区

名称

序号

涉及

村庄

泵站

名称

灌溉面积

(亩)

种植

作物

枣园镇项目区

13345亩

1

东风


250

小麦、玉米、水稻

2

大桥


110

小麦、玉米、水稻

3

刘官庄


110

小麦、玉米、水稻

4

王庄


160

小麦、玉米、水稻

5

小北屯


290

小麦、玉米、水稻

6

柳沟


190

小麦、玉米、水稻

7

平和


120

小麦、玉米、水稻

8

庙后


400

小麦、玉米、水稻

9

全林


370

小麦、玉米、水稻

10

砚台岭


582

小麦、玉米、水稻

11

杜庄


390

小麦、玉米、水稻

12

解洼


300

小麦、玉米、水稻

13

侯窝


270

小麦、玉米、水稻

14

围子里


300

小麦、玉米、水稻

15

小姜庄

小姜庄电灌站

600

小麦、玉米、水稻

16

西河南


90

小麦、玉米、水稻

17

东河南


390

小麦、玉米、水稻

18

陶庄


650

小麦、玉米、水稻

19

陆庄


460

小麦、玉米、水稻

枣园镇

项目区13345亩

20

花园


130

小麦、玉米、水稻

21

小官庄


800

小麦、玉米、水稻

22

高庄

高庄电灌站

1000

小麦、玉米、水稻

23

曹屯


500

小麦、玉米、水稻

24

全庄


140

小麦、玉米、水稻

25

胡庄


260

小麦、玉米、水稻

26

姚庄


720

小麦、玉米、水稻

27

义和屯


400

小麦、玉米、水稻

28

周庄


170

小麦、玉米、水稻

29

大枣沟头


1600

小麦、玉米、水稻

30

闫屯


613

小麦、玉米、水稻

31

东楼


180

小麦、玉米、水稻

32

柳河

柳河电灌站

800

小麦、玉米、水稻

半程镇1050亩

33

下艾崮

下艾崮节水泵站

350

果树

34

西哨

西哨节水泵站

700

果树

金锣荷塘10000亩

35


金锣电灌站

10000

荷花

合计




24395


2、地理位置、地形、地貌

2018年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区主要位于枣园镇、半程镇和金锣万亩荷塘农业用水大户,位于兰山区西北,枣园镇辖36个行政村,人口6.9万人;半程镇辖50个行政村,人口5.3万人;金锣万亩荷塘为农业用水大户,占地1万亩。项目区共涉及34个村,其中枣园镇32个村,半程镇2个村,总控制面积2.44万亩。项目区主要涉及花园灌区,其中引河(库)自流灌区灌溉面积0.67万亩,泵站灌溉面积1.67万亩。

项目区地处沂蒙山东南外缘,临郯苍平原北部。境内地形为平原地貌类型。北部和西部为丘陵区,中部和东部为沂、祊河冲洪积平原,少部分为山前冲积平原。兰山区有平原和丘陵两种地形类型,平原为主。北部、西部为丘陵,属鲁中南山地的南缘,海拔在80米至250米之间。整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倾斜度为3-5°。

3、土壤农作物

根据项目区作物种植结构资料,农作物种植比例约为90%,主要农作物种类有小麦、水稻、玉米、花生、棉花、蔬菜及瓜果类等。项目区土壤主要有棕壤土和褐土,并有部分潮土。作物适宜的灌溉周期为8~10天。土壤以潮土类为主,分为潮土、水稻土、褐土、砂姜土、棕壤土等5个土类11个亚类。

4、水文气象

兰山区属暖温带季风区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适宜,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回暖迅速;夏季气温高,温度大,雨水集中,多灾害性天气;秋季温和凉爽,雨量骤减,气温下降快;冬季干冷少雪。历年平均气温13.3℃。日照时数为2357.5小时。无霜期平均202天。

1.1.2社会经济状况

2017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93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438.3亿元,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490.0亿元,增长10.7%。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40元,增长8.1%。其中,城镇、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4696元和13335元,分别增长6.8%和7.8%。

项目区内电力设施齐备,电力供应充足,供电电网已通达各个自然村。327国道、205国道、206国道和数条省际干道纵横交织。京沪高速公路、日东高速公路、兖石铁路纵横穿越,县乡公路四通八达。

1.1.3水利工程状况

兰山区现有水库37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1)5座、小(2)型水库30座,塘坝321座,泵站14处,配套机电井918眼(其中用于农业灌溉机井306眼),机井控制面积2.15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2。全区有效灌溉面积12万亩,低压管道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05万亩。

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到花园灌区以下主要工程内容:1座橡胶坝、2座拦河闸、6座泵站和1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橡胶坝工程

花园橡胶坝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花园村南祊河上,是花园灌区拦蓄、防洪的枢纽工程,原为浆砌石坝,2003年改建橡胶坝,正常蓄水位77.5米,一次拦蓄水量320万m3。按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4800m3/s,相应坝上水位79.85米,坝下水位79.68米,按5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6400m3/s,相应坝上水位80.55米,坝下水位80.40米。枢纽工程等别为三等,建筑物等级3级。

2、拦河闸工程

1)大桥拦河闸

大桥拦河闸位于兰山区枣园镇大桥村南,沂河支流柳青河上,控制流域面积116.96km2。该闸兴建于1992年,该闸按十年一遇洪水设计,二十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流量203m³/s,校核流量426m³/s。设计灌溉面积1.1万亩,实际灌溉面积0.2万亩。工程投资71万元。

2)柳河拦河闸

柳河拦河闸(附桥),位于临沂市北部枣园镇新庄村北柳青河上。该闸兴建于1991年,设计流量203m³/s,校核流量466m³/s。设计灌溉面积0.8万亩,实际灌溉面积0.1万亩。工程投资62.1万元。

3、泵站工程

兰山区现有泵站14座,水泵数量30台,总装机功率3090.6KW,总装机流量12.05m³/s。泵站建设总投资2510万元。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涉及6座泵站,包括万亩荷塘电灌站、高庄电灌站、小姜庄电灌站以及柳河电灌站共4座电灌站,以及半程镇的上艾崮、西哨2座节水泵站,总装机功率1520kW,总装机流量2.8m³/s。其中上艾崮、西哨泵站为节水灌溉区。

4、金锣荷塘农业开发项目

金锣万亩荷塘湿地工程是兰山区重点推进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是金锣集团通过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泵站提水建设的生态湿地项目,有效灌溉面积1万亩,泵站总投资60万。

5、塘坝工程

兰山区现有已注册塘坝321座,其中5~10万m3的63座,10万m3以上的25座,塘坝总灌溉面积1.94万亩。这些塘坝由于建设时间久远,2014~2016年37座塘坝进行了除险加固。此次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半程镇1座塘坝,投资34.78万元。

1.1.4农业用水管理状况

项目建成后为项目区农业用水、节水提供了保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水的利用率,从而提高灌溉水的保证率、灌溉水的利用率和单位水分生产率,不仅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而且有利于调整和优化作物种植结构,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

1、兰山区农业用水管理发展状况

2010年10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第227号令,公布《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后,临沂市水利局以“临水资[2017]12号文”印发《临沂市2017年度水资源控制目标》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兰山区用水控制总量指标。随后兰山区水务局下发《关于印发兰山区2017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兰山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并增加了万元国内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指标。

根据临水资[2017]12号文,临沂市分配兰山区用水控制指标为19511万m3(其中地表水16475万m3、地下水3036万m3)。

201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6]44号)明确要求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2017年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办法(试行)》(鲁水农字[2017]43号)及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建立了农业水价改革管理制度及奖补措施。

2、兰山区水价状况

兰山区水价分为工业用水水价、农业灌溉水价、县城自来水水价、各集中供水水厂人畜饮用水水价及单村农村人畜饮水水价等,水价各不统一。除县城自来水为政府定价外,其余为各自按供水成本定价,农村人畜饮水只收取电费。现行农业水费收取模式由各用水管理单位根据用工、用电、维修维护和灌溉面积等因素,按亩或按方收取农业水费。

1.1.5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兰山区建立了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为支撑的“三位一体”管护机制,采取供水协会的管理模式。水利服务中心对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人员培训;服务队包括防汛抗旱服务队、水利设施维修队和公益性工程管理队,积极参与应急工程建设、农田灌溉运行管理。

2011年以来,兰山区以基层水利服务中心为依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目前,全区共有农民用水协会组织7个。协会的建立,理顺了农村供用水管理体制,有效落实了水利设施管理责任,强化了农村用水管理。

以镇水利服务中心为依托,在已成立的镇用水户协会基础上,为方便各村灌溉工程管理,以村为单元组成灌溉小组,建立健全了“镇协会+村灌溉小组+村水管员”为模式的管理服务体系。村灌溉小组拥有田间工程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村民灌溉小组负责从泵站至管网至出水口的全面管理,小组长主要负责泵站管理,管水员协助管理泵站、管网出水口及配套建筑物等工程设施的运行、调度、管理、维护,供水水费的收取。形成以村灌溉小组管护为主、水利服务中心和镇用水户协会指导、监督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确保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持续健康运行。

镇用水协会制定切合实际的灌溉计划、收费方式、泵站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并负责泵站工程的日常管理,由机电工进行春季和秋季两次大的集中保养和日常的维护。村民灌溉小组负责从泵站出口管网至出水口的全面管理。

区水务局和镇水利服务中心定期对用水户协会和灌溉小组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区政府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纳入全区年度水利考核,组织水利、财政等部门定期对镇政府管理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督查、考核。

1.2存在问题

1.2.1农业水权制度

农业水权指为了农业灌溉的需要而取水的权利,属于生产性水权,实质上是对一定量水资源在一定时间段内的使用权。

目前兰山区采取农业生产用水总量指标对农业生产用水总量进行控制,对农业用水的使用未明确农业初始水权。

农业用水计量方式主要采用固定式和移动式水表两种,目前大部分为2005年灌区改建所建设的配套设施,由于没有经过系统性的专项规划设计,仍存在信息化程度低、设施老旧、破损、配套率不足(其中塘坝灌区量水设施配套率仅达2%)等情况,无法实现农业用水的精确管理和初始水权的分配。

1.2.2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无法实现用水准确计量,还有部分灌区根据灌溉面积采取按亩收取农业水费。

由于兰山区农田灌溉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完善,无法全部实现用水计量。目前兰山区水费征收执行的是《兰山区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暂行办法》(临兰政发〔1997〕63号文)。文件规定农业用水按照灌溉面积计费,按亩征收水费,农民的节水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1.2.3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存在运行维护经费不足的问题。由于农业水费按亩收取,且价格偏低,同时农业水费收取也存在一定困难,造成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不足。

(1)现有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标准偏低,工程质量较差,老损失修比较严重。

其基础设施几乎都修建于20世纪,主要依靠群众投劳修建,工程建设标准偏低,施工质量较差,造成水利设施的“先天不足”,给后期正常运行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加上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之后,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投入能力不足;基层管理主体意识也有所淡化,简单地“以包代管”,造成设施老损失修现象比较严重。建筑物配套完好率低,小型机电排灌泵站功能严重衰退,运行时间长,老损失修,末级渠道硬化改造任务比较艰巨。

(2)灌溉效益不明显,经济效益不显著。

部分农民节水意识不浓,大多采取一种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灌溉水利用率很低浪费了水资源。加上用水管理不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不能发挥应有的灌溉效益和经济效益。

(3)养护维修资金缺乏。

随着镇机构改革和水费改革,取消了“两工”和“三提五统”,村级筹集资金和调配劳力的手段乏力。虽然有“谁受益,谁负担”的一事一议政策,但由于农民参与集体财产的养护和维修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村级组织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4)人为破坏时有发生。

由于小型水利设施属集体财产,加上合村并组后村级管理面大,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覆盖面广,又无专人管理,少数农民只为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不顾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人为破坏小型水利设施的现象屡见不鲜。

(5)产权不明、确权划界不到位。

由于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产权归属不明,工程周边四界不清,工程用地权属没有明确,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各镇(办事处)和村在行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职权时,权责不清,无章可循,造成一定的管理难度。

由于以上原因,导致有限的水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灌溉面积下降,粮食生产不能稳步提高,严重影响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民增收,也给社会增加了不可忽视的不稳定因素。

1.2.4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为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兰山区不断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模式,成立了用水户协会、用水合作组织,引入市场管理机制。

在用水户协会成立方面,先由各街镇和村民议事会提出申请,水主管部门批复后,再到民政部门备案、审批和注册,确保了协会建设规范。在水价核定上,由物价、水利部门共同出台了农田灌溉水价指导方案,制定了农田灌溉水价指导价。

灌区成立用水户协会对水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使用,解决了小型水利工程“农民管不了,集体管不好,政府管不到”的问题,增强了管理效益和节水效益。但由于协会运行刚刚开始,还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维修服务跟不上等缺点和不足,有待在运行中不断补充和完善。

由于项目区内存在没有明确的农业初始水权、计量设施未达标、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农业用水户节水意识淡薄,出现大水漫灌和“大锅水”等水资源浪费的现象,水主管部门也无法做到对农业生产用水的精细化管理。

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2.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和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实现节水、减排、增产、增效,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

2.2基本原则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6〕44号)和《临沂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水价制定要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制度安排要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农户,让农民在高效用水前提下用得起水,在积极参与改革中共享改革成果。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兰山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体制,根据种植养殖、灌溉条件等差异状况,因地制宜开展。全面推行农民用水自治,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小农水建设工程产权制度;以灌区节水技术改造奖补机制为激励,建立完好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科学测算农民水费承受能力,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制度,完善计量设施,推行计量收费,降低农民用水成本。建立一套墒情监测、用水计量、灌溉决策和灌溉信息服务的技术体系。通过这些政策和技术措施,逐步建立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进而实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减轻农民负担、工程良性运行的改革目标。

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区目前主要建设有引河(库)自流灌区等形式,工程配套齐全;加强灌区节水改造,配备完善的计量设施,建设完好的水利工程设施;推进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改革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规范灌区水价;推进农业用水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民用水自治。

3、坚持综合施策

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4、坚持供需统筹

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5、建管并重,政策保障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以相关政策保障改革任务的落实,切实保障农民合作组织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主体地位,实行终端水价制度。

2.3改革目标

1、基本目标

(1)总量控制:农业用水总量上限明确,根据临水资[2017]12号文印发《临沂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分配兰山区用水控制指标为19511万m3(其中地表水16475万m3、地下水3036万m3)。以后随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尖锐化,会逐年减少,要充分利用水权,把有限的水量细化分解到灌区管理站、支渠、干斗渠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条件成熟时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分解到用水户,明晰农业水权。

(2)定额管理:分不同作物制定和完善用水定额,实现用水定额管理。

(3)终端计量:全面实行终端计量供水,地表水灌区计量到斗渠口。加强渠首测水量水力度、把渠系沿程损失水量分配到农户水费中,在渠系沿线设立计量设施,实现计量供水,以提高农民爱水、节水、惜水、维修保护渠系的积极性。

(4)价格水平:改革项目区末级渠系供水价格力争达到全成本价水平或者市场议价水平。

(5)差别水价:实行分类价格政策,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用途,实行不同的供水价格。实行分档水价,即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阶梯水量和差价设置合理,促进较明显的节水效果。

(6)精准补贴:建立农业节水精准补贴机制,保障农户种粮积极性和节水收益。

(7)节水奖励:多渠道筹集节水奖励基金,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对农业节水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用水户给予奖励。

2、创新目标

(1)在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积极扶持培育专业化服务公司(如用水户协会、抗旱服务队、喷灌服务队、测水服务队等)、参与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水费计收等工作。

(2)在水权转让方面,在满足农业灌溉前提下,将结余的水权在用水组、用水户协会之间有偿转让,灌区结余水权可向工业、供水等方面有偿转让。

3方案编制依据

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2、《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令第4号,2003年7月3日);

3、《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35号令,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4、《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6、《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7、《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8、《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3.2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2014年1月19日)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2010年12月31日);

3、《关于印发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2〕55号,2012年11月26日);

4、《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2004年4月19日);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2016年1月21);

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发改价格〔2016〕1143号,2016年5月28);

7、《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农计发〔2015〕145号,2015年5月29日);

8、《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统筹从地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水利部,财农〔2013〕14号,2013年4月16日);

9、《关于印发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发改价格〔2014〕2271号,2014年10月8日);

10、《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水利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水农〔2012〕254号,2012年9月5日);

11、《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利部、财政部,水建管〔2013〕169号,2013年3月28日);

12、《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农〔2014〕287号,2014年8月20日);

13、《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水利部水财[1995]226号,1995年6月16日);

14、《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6〕310号,2006年2月24日);

15、《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水财经〔2007〕470号,2007年11月20日);

16、《关于印发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政法〔2016〕156号,2016年4月19日);

17、《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6〕44号,2016年9月9日);

18、《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号,2011年1月16日);

19、《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4〕2271号文件深化山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厅,鲁价格一发〔2014〕150号,2014年12月5日);

20、《关于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国税局,鲁价格发〔2011〕183号,2011年10月25日);

21、《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鲁财综〔2011〕186号,2011年12月29日);

22、《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水农字〔2014〕52号,2014年11月3日);

23、《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水农字〔2012〕21号,2012年9月5日);

24、《关于大力发展用水户协会的意见》(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鲁水农字〔2006〕23号,2007年4月9日);

25、《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06〕90号,2006年10月24日);

26、《山东省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9年7月22日);

27、《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的意见》(鲁水资字〔2014〕16号,2014年11月27日);

28、《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的通知》(鲁水资函字〔2016〕40号,2016年12月16日);

29、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26号);

30、《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5年);

31、《临沂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临水资字〔2017〕12号);

32、《兰山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兰山区2017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指标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的通知》。

3.3规范标准

1、《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

2、《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06);

3、《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1999);

4、《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288-99):

5、《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

6、《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7、《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

8、《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6-2008);

9、《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01):

10、《水利工程计算规范》(SL104-2015);

11、《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12、《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

13、《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21303-2007);

14、《水工建筑物与堰槽测流规范》(SL537-2011);

15、《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DB37/T 16401-2015);

16、《灌区量水实用技术指南》;

17、其他有关的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程和规范。

4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方案

从2013年起,山东省施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并对各地市水资源总量进行控制。临沂市高度重视并贯彻落实,2014年起临沂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各区县设置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根据《临沂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临水资〔2017〕12号)文件,以及兰山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兰山区2017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的通知》的文件,提出了兰山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9511万m³,其中地表水量16475万m³,地下水量3036万m³。

兰山区水权水价制度改革农业水权确权的基本思路:按照灌溉单位用水量,测算用水总量,再将农业用水层层分配到用水户,确定水权,颁发水权证书,依托现有农民用水协会,农户凭水权证到用水协会领取水票浇地。

4.1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4.1.1用水总量控制

根据兰山区水务局提供的临沂市分配给兰山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兰山区有效灌溉面积进行水权初始分配。兰山区2018年用水总量见下表:

表4.11兰山区农业用水量统计表 单位:万m3

年度

临沂市分配给兰山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文件号

2017

19511

临水资字〔2017〕12号

4.1.2农业用水总量

按照《兰山区2015年水资源公报》统计结果,兰山区水资源总量为2.76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95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1.22亿m3;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1.40亿m3,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0.71亿m3,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11亿m3

表4.12兰山区2015年供水量表 单位:万m³

地表水源供水量

地下水源供水量

总供水量

蓄水

引水

提水

小计

浅层水

小计

5544

6188

1110

12842

3213

3213

16055

根据《兰山区2015年水资源公报》,兰山区2015年用水总量为14160万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为4279万m3、林牧渔畜用水量为593万m3、工业用水总量为2670万m3、城镇公共用水总量为2240万m3、居民生活用水总量为1085万m3、生态与环境补水量为507万m3,分别占用水总量的30.22%、4.19%、18.86%、15.82%、7.66%、3.58%。兰山区用水结构统计见表4.13。

表4.13兰山区2015年用水量表 万m3

农田灌溉用水

林牧渔畜用水

工业用水

城镇公共用水

居民生活用水

生态与环境用水

总用水量

水田

水浇地

菜田

小计

其中地下水

2139

1695

445

4279

452

593

2670

2240

1085

507

14160

15.11%

11.97%

3.14%

30.22%

3.19%

4.19%

18.86%

15.82%

7.66%

3.58%

100.00%

农田灌溉用水量为4279万m3,占总用水量14160万m3的30.22%。农田灌溉用水量4279万m3,其中水田2139万m3,水浇地用水量为1695万m3,菜田用水量为445万m3,水量中有452万m3来自地下水,占农田灌溉用水量的10.56%。

由《兰山区2015年水资源公报》可知,兰山区用水量14160万m³,其中农业现状用水总量为4279万m³,占总用水量比重为30.22%。

根据“临水资〔2017〕12号”文件,2017年兰山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9511万m³,按照2015年兰山区农业现状用水总量占总用水量的比重计算可得2018年农业用水总量指标为5896.22万m³,即农业初始水权为5896.22万m3,按5%作为预留,则可分配初始水权为5601.41万m3

4.1.3确定灌溉定额

根据兰山区农作物种类,制定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

一、基础数据

1、分区净灌溉定额计算

根据《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DB37/T 1640 1-2015),临沂市兰山区属于Ⅳ类区域,各主要农作物分区净灌溉定额采用见表4.14。

表4.14山东省主要农作物净灌溉定额单位:m3/亩

作物名称

保证率

栽培方式

灌溉方式

分区净灌溉定额

Ⅳ区

小麦

50%

露地

畦灌

140

75%

露地

畦灌

160

稻谷

75%

露地

地面灌

425

85%

露地

地面灌

445

玉米

50%

露地

沟灌

30

75%

露地

沟灌

60

棉花

50%

露地

地面灌

90

75%

露地

地面灌

120

蔬菜

50%

露地

地面灌

280

75%

露地

地面灌

320

瓜果

50%

露地

地面灌

180

75%

露地

地面灌

230

谷子

50%

露地

沟灌


75%

露地

沟灌

120

豆类

50%

露地

沟灌


75%

露地

沟灌

100

花生

50%

露地

沟灌


75%

露地

沟灌

120

其他

50%

露地

地面灌


75%

露地

地面灌

130

2、综合净灌溉定额计算

综合灌溉定额采用公式:

式中:

——灌区内综合净灌溉定额,m³/亩;

——第i种农作物的种植比例;

——第i种农作物的净灌溉定额,m³/亩。

3、综合毛灌溉定额计算

式中:

——净灌溉定额,m³/亩;

——毛灌溉定额,m³/亩。

——灌溉水利用系数;

4、灌溉水利用系数取值

根据综合毛灌溉定额计算方法,不同水利用系数下灌溉毛定额数值不同。随着兰山区工程配套设施逐渐完善,水利用系数将逐步提高,同时节水目标也将随之变化。根据《临沂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临水资〔2017〕12号)及《兰山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兰山区2017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通知》,2018年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0.6348。

二、灌溉定额确定

兰山区内以种植小麦、玉米、稻谷、油料作物、蔬菜及瓜果类等。各种作物占总播种面积和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如下表所示,现状年复种指数为1.69。

表4.15兰山区农作物灌溉定额确定

作物名称

播种比例

种植比例

灌溉保证率

净灌溉定额

小麦

69.28

40.93

50%

140

75%

160

稻谷

8.77

5.18

85%

445

75%

425

玉米

50.62

29.9

50%

30

75%

60

谷子

0.02

0.01

50%


75%

120

豆类

7.47

4.42

50%


75%

100

花生

20.81

12.29

50%


75%

120

棉花

0.11

0.07

50%

90

75%

120

蔬菜

10.24

6.05

50%

280

75%

320

瓜果

1.79

1.06

50%

180

75%

230

其他

0.16

0.1

50%


75%

130

由上表可得,在75%灌溉保证率下灌溉综合净定额为248.18m³。

根据《临沂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临水资〔2017〕12号)及《兰山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兰山区2017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通知》,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0.6348,年毛灌溉定额为390.96m³/亩,2018年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效灌溉面积2.4万亩,用水总量953.75万m3。详见表4.16。

表4.16农作物灌溉定额单位:m³/亩

计算年份

灌溉水利用系数

综合净灌溉定额

综合毛灌溉定额

用水总量

(万m3


2018

0.6348

248.18

390.96

953.75


4.1.4确定农业初始水权

农业初始水权的确定应根据兰山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即《临沂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临水资〔2017〕12号)及《兰山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兰山区2017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通知》的文件中分配的农业用水控制指标,并结合兰山区根据具体作物类型计算出的灌溉定额指标综合确定。

2017年兰山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9511万m³,按照兰山区农业现状用水总量占总用水量的比重推算,2018年农业用水总量指标为5896.22万m³,可分配农业初始水权5601.41万m3,亩均水权466.78m3/亩。

根据兰山区作物类型计算出的75%灌溉保证率下的综合毛灌溉定额390.96m³/亩,灌溉用水量4691.52万m3,小于农业用水控制指标5601.41万m³,根据兰山区的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选择综合毛灌溉定额390.96m³/亩作为现状年亩均水权。

4.2农业初始水权分配

用水总量确定后,需进一步分解到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引河(库)自流灌区以主渠系作为一个灌溉单元进行用水总量控制,由所在村所有用水户推选水管员承包维护;泵站灌区以一个泵站作为一个灌溉单元进行用水总量控制,由灌溉协会下设灌溉分会进行管理管护,用水户作为水权主体。各水权主体统一登记造册,由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权证,注明用途、总量、期限、可转让水量、转让条件等。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兰山区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如下:

(1)兰山区各灌区用水指标分解

依据实际情况调查可知,兰山区境内灌区按照水源工程划分主要有引河(库)自流灌区、泵站提水灌区两大类,分为固定和移动两种。其供水及建设情况如下:

1)引河(库)自流灌区

根据已经批复的《兰山区农业水价给改革2016-2025年实施方案》,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实施项目区共有4个自流灌区,分别位于枣园镇、白沙埠、汪沟镇及义堂镇等。灌溉面积1.5245万亩,其中,2018年实施项目区灌溉面积为0.67万亩。

2)泵站灌区

泵站灌区灌溉面积5.39万亩,其中,2018年实施项目区灌溉面积为1.77万亩(其中泵站提水灌溉面积1.67万亩,节水泵站灌溉面积0.105万亩)。

表4.21 2018年水价改革项目区各灌区水权指标分解表

型式

特点

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

控制水量

(万m3

自流灌区

较为集中

0.67

261.63

泵站灌区

分布于河流或渠道两岸

1.67

651.07

节水灌区

分布于河道两岸

0.105

41.06

共计

2.44

953.75

(2)兰山区各用水协会用水指标分解

根据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年度实施计划,将用水总量指标按照镇和用水协会进行分解。本次2018年水价改革项目区主要涉及枣园镇、半程镇和金锣荷塘三个用水户协会,用水指标分配情况如下。

1、兰山区各镇农业用水指标分解

表4.222018年改革面积农业用水控制指标

序号

镇名称

改革面积

(亩)

用水控制指标

(万m3

1

枣园镇

13345

521.74

2

半程镇

1050

41.05

3

金锣荷塘

10000

390.96

合 计

24395

953.75

2、2018年项目区村用水指标分解

根据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年度实施计划,将用水总量指标按照村进行分解。本次2018年水价改革项目区主要涉及枣园镇、半程镇34个村或种植组织,其用水指标分配情况如下:

表4.23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各村庄用水指标表

序号

村庄或种植组织

灌溉面积(亩)

水权分配(万m3

枣园镇

1

东风

250

9.77

2

大桥

110

4.30

3

刘官庄

110

4.30

4

王庄

160

6.26

5

小北屯

290

11.34

6

柳沟

190

7.43

7

平和

120

4.69

8

庙后

400

15.64

9

全林

370

14.47

10

砚台岭

582

22.75

11

杜庄

390

15.25

12

解洼

300

11.73

13

侯窝

270

10.56

14

围子里

300

11.73

15

小姜庄

600

23.46

16

西河南

90

3.52

17

东河南

390

15.25

18

陶庄

650

25.41

19

陆庄

460

17.98

20

花园

130

5.08

21

小官庄

800

31.28

22

高庄

1000

39.10

23

曹屯

500

19.55

24

全庄

140

5.47

25

胡庄

260

10.16

26

姚庄

720

28.15

27

义和屯

400

15.64

28

周庄

170

6.65

29

大枣沟头

1600

62.55

30

闫屯

613

23.97

31

东楼

180

7.04

32

柳河

800

31.28

小计

13345

521.74

半程镇

33

上艾崮

350

13.68

34

西哨

700

27.37

小计

1050

41.05

金锣荷塘

10000

390.96

合计

24395

953.75

4.3农业水权制度建设

4.3.1水权主体建设情况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通过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农民用水自治。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培育以农民用水协会为主的农民用水自治组织,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使用和管理职责。

农民用水协会成立后,可以根据工程控制范围、灌溉管理要求和用水户分布情况提出分会划分草案,并通过说明会、座谈会和访谈形式询问用户意见。在征得大部分用水户同意后确定分会划分方案,并将分会划分结果通知所有的用水户。

分会成立后,动员区域内用水户填写会员登记表和入会申请表。然后组织召集召开分会全体用水户会议,从本分会的用水户中推选用水户代表和分会长候选人,通常候选人比所需分会长和用水户代表多2~3人,目前常见的推选方式是参照村民组织法进行,一般是一户一票。

泵站提水灌区以一个泵站作为一个灌溉单元进行用水总量控制,由灌溉协会下设灌溉分会进行管理管护,用水户作为水权主体。

4.3.2水权主体组织情况

用水协会有各灌区主管方统筹管理,协会及分会管理人员工资及运营费用由收取水费中按一定比例支取。协会下属各分会设专职水管员,并由分会从收取的水费中支付报酬。

4.3.3水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用水户协会经过区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合法地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接受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不隶属于政府、灌区专管机构或其他组织。用水户协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协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运行,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1)拥有协会范围内末级管道灌溉工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用水户协会经区级及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并颁发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拥有协会范围内末级渠系灌溉工程的所有权、管理权或供、用水使用权。

2)提供灌溉服务并收取水费

用水户协会向会员提供灌溉用水和灌排服务。按照补偿供水费用的原则,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水价,向接受灌溉服务的会员收取水费。所收水费除支付供水单位供水费用以外,全部用于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开支,不存在盈利分红。

3)处理协会内部用水纠纷

用水户协会依照章程和内部管理规定,协调处理协会内部用水户之间的用水纠纷。在干旱和用水紧张季节,农户之间的用水矛盾有时会演变成村与村之间的纠纷,破坏正常用水秩序,危害农村社会稳定。协会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优势,运用民主协商机制,把农户用水矛盾和村组用水纠纷化解在基层、民间。

4)组织用水管理与末级渠系工程维护

农民用水协会依据管辖范围内农业生产情况和灌区管理单位供水计划,编制用水计划,同供水单位签订供水合同、确定灌溉时间、确认灌溉用水量,按灌溉管理制度向管辖范围的用水户供水。

农民用水协会依据协会章程做好各分会及用水户之间灌水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采取协会大多数会员认同的方式进行水量计量和分配。组织会员对灌排工程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5)参与制定末级渠系水价

农民用水协会依据相关规定参与制定末级水价。灌区末级水价是终端水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用水协会在客观分析协会运行维护成本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协商提出管辖范围内的末级渠系水价,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各级政府应鼓励协会参与终端水价的测算与确定。

6)组织会员投劳筹资

农民用水协会根据国家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政策和协会章程,通过民主议事的方式,组织会员投工投劳,协商确定所管渠系的维修、养护等所需用工的分担方式和数额。保证管辖范围末级渠系工程设施良好状态。

4.3.4水权证书

水量分配完成以及水权主体确定后,由兰山区用水管理协会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核发水权证。水权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用途、总量、期限、可转让水量、转让条件等。可使用水户都清楚的了解到了自己拥有的水权。

水权证的发放,可以从根本上落实“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两套指标,对促进节约用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水权交易,激发农民树立起水资源商品观念,也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的农田管理意识,同时有效平衡了农村用水。通过水权交易,农民能够在用水季节及时买到要用的水,改变了以前农村缺水与浪费并存的现象。实行水权制度,可增强农户关心水、珍惜水的意识,形成了户户明确总量、人人清楚定额的局面。

4.3.5实行水权转让

将水权直接落实到用水户,实行水权转让、水权交易,也是节约用水的一项重要经济措施。制定相应制度,鼓励水权交易。水权转让实行公示登记制度,这样有利于转让的公开、公平,保护水权双方拥有者的用水权利。村民水权转让是水权范围内的水量,由于本项目区内用户所拥有的水权量较小,水权转让实行双方协商形成转让价格。基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农民分配到水权后便可按照水权证标明的水量去所在协会领取水票。水票作为水权的载体,农民可通过水市场进行水权交易。水权交易不仅促进了水资源的总量平衡和更合理配置,也促进了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实行转让的水量不作为原水户的节约水量。

5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5.1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农业水价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价格。其中“引”是指从天然河道取水的水利枢纽。其作用是获取符合水量要求的河水,以满足灌溉、发电工业及生活用水的需要。

兰山区水价改革,应把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要求,建立能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相匹配的水价政策和制度。兰山区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级、分类、分区、分档水价。

5.1.1分级制定水价

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协商定价;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小型灌区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鼓励实行协商定价,也可以实行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兰山区物价局按程序进行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实行协商定价的,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确定。

5.1.2分类执行水价

根据国家、区域农业发展政策,区分不同的农业种养结构、缺水程度、供水来源,实行分类水价。兰山区种植结构以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价格要高于其他用水类型,其中,粮食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一般经济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完全成本水平,高附加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等用水价格应达到一定盈利水平。要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当地地表水,适当提高地下水保护区用水价格,显著提高地下水超采区用水价格,体现地下水战略价值和综合治理成本,促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5.1.3分区执行水价

兰山区水价改革,应根据区域性质、灌区类型、作物种植结构、灌溉类型等情况,分区制定水价。兰山区2018年全区改革实施灌溉面积为2.4万亩,主要涉及枣园镇、半程镇和金锣万亩荷塘农业用水大户,目前主要的灌溉型式分为两种:引河(库)自流灌溉和泵站提水灌溉。不同灌溉类型的取水形式不同,供水成本不同,所以水价应实行不同水价。

5.1.4逐步推行分档水价

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区分农业用水定额与用量、供给与需求的不同档次,实行不同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计划)管理,以定额(计划)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促进农业节水。

农业用水量年际变化剧烈的地区,可以探索用水合同管理,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供水量或需水量受季节变化影响显著的地区,可以推行丰枯季节水价,有效调节供需矛盾;供水量季度变化较大的,农业水价实行丰低枯高;用水量季度变化较大的,农业水价实行峰高谷低。

5.1.5完善定价调价机制

根据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原则,进一步修订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建立起配套完善的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增强农业水价定价调价机制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结合本地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用水管理等情况,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农业供水价格。坚持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相结合,与财政税收改革、农业综合改革、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相协调,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

5.1.6切实加强总体调控

兰山区要合理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法律手段,确保农业水价整体上处于合理区间、局部之间体现合理差异。全区农业水价原则上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用水户承受能力强的地区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要率先调整到完全成本水平。

5.2供水成本测算

兰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灌溉面积2.4万亩,主要涉及花园灌区一个灌区。花园灌区目前的灌溉型式分为两种:引河(库)自流灌溉和泵站提水灌溉。两种灌溉类型的取水形式不同,供水成本不同、因此水价应分别制定。

本实施方案水价计算的基准年为2018年,随着项目区工程措施及配套项目的落实和推进,费用利率等的调整,供水成本会随之变动。因此本次水价测算为基于2018年现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的水利工程和现有水价测算依据原则下的供水价格测算。

5.2.1农业供水成本测算方法

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以及当地制定的有关规定,测算项目区供水成本。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农业用水价格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算,不计算利润和税金。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费、工程运行维护费、人员经费等。

5.2.2固定资产折旧、大修费率标准

(1)固定资产核算标准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水利建设项目达到设计规模所需要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以各种方式投入到工程中的全部建设费用。

(2)费率

根据《水利电力部、财政部关于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供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率和大修理费率表的通知》(水电财字[1985]93号)规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供水工程所需的运行管理费、折旧费和大修费由所收水费解决。

固定资产折旧按各类固定资产价值、折旧年限,分类核算,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分类计提。

固定资产大修理费原则上按照审核后固定资产价值的1.4%核算,也可根据水利工程状况在审核后固定资产价值1%-1.6%的范围内合理确定。

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各类工程基本折旧费率和大修理费率见下表。

表5.21供水部分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和大修理费率表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年)

净残值占原值(%)

每年基本折旧率(%)

每年平均大修理费率(%)

一、堤、坝、闸建筑物





1.大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的堤、坝、闸

50

0

2

1

2.中小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的堤、坝、闸

50

0

2

1

3土、土石混合当地材料堤、坝、

50

0

2

1

4.混凝土、沥青等防渗的土、土石、堆石、砌石等当地材料堤、坝

50

0

2

1

5中小涵闸

40

0

2.5

1

四、引水、灌排渠(河)道、管网





(一)大型





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引水渠道

50

0

2

1

2.一般护砌的土质引水、灌排渠(河)道

50

0

2

1

3.混凝土、沥青等护砌、防渗渠(河)道

40

0

2.5

1

4跌水、渡槽、倒虹吸等建筑物

50

0

2

1

(二)中小型





1.一般砌护的土质引水、灌排渠道

40

0

2.5

1

2.混凝土、沥青等护砌、防渗渠道

30

0

3.33

1

3.塑料凳非永久性防渗渠道

25

0

4

1

4跌水、渡槽、倒虹吸、节制、分水闸等建筑物

30

0

3.33

1

七、房屋建筑





2.钢筋混凝土、砖石混合结构

40

4

2.4

1

十、输配电设备





4.配电设备

20

4

4.8

0.5

十一、水泵和喷灌设备





2.小型水泵

30

3

3.33

2

5.2.3固定资产投资分摊

兰山区花园灌区目前主要灌溉型式包括引河(库)自流灌溉、泵站提水灌溉。两种灌溉类型的取水形式不同,供水成本不同。引河(库)自流灌溉通过渠道输水至用水户进行灌溉,泵站提水灌溉通过泵站提水进行灌溉。计算水价需要对兰山区的水源工程投资进行成本分摊。

5.2.3.1水利工程的投资情况

兰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主要涉及花园灌区的以下工程内容:1座橡胶坝、2座拦河闸、6座泵站、1座塘坝和1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花园橡胶坝工程

花园橡胶坝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花园村南祊河上,是花园灌区拦蓄、防洪的枢纽工程,控制流域面积3344km2。2003年兰山区花园橡胶坝进行了改建,工程投资930万元。

2、拦河闸工程

(1)大桥拦河闸

大桥拦河闸位于兰山区枣园镇大桥村南,控制流域面积116.96k㎡。该闸兴建于1992年,设计流量203m³/s,校核流量426m³/s。设计灌溉面积1.1万亩,实际灌溉面积0.2万亩。工程投资71万元。

(2)柳河拦河闸

柳河拦河闸(附桥),位于临沂市北部枣园镇新庄村北柳青河上。该闸兴建于1991年,设计流量203m³/s,校核流量466m³/s。设计灌溉面积0.8万亩,实际灌溉面积0.1万亩。工程投资62.1万元。

(3)泵站工程

兰山区现有泵站14座,水泵数量30台,总装机功率3090.6KW,总装机流量12.05m³/s,泵站建设总投资2510万元。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涉及6座泵站,包括万亩荷塘电灌站、高庄电灌站、小姜庄电灌站以及柳河电灌站共4座电灌站,以及半程镇的上艾崮、西哨共2座节水泵站。

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涉及6座泵站,包括万亩荷塘电灌站、高庄电灌站、小姜庄电灌站以及柳河电灌站共4座电灌站,以及半程镇的上艾崮、西哨2座节水泵站,总装机功率1520kW,总装机流量2.8m³/s。

(4)塘坝工程

兰山区现有已注册塘坝321座,5~10万m3的有56座,10万m3以上的22座,塘坝总灌溉面积1.94万亩。这些塘坝由于建设时间久远,2014~2016年37座塘坝进行了除险加固,其中涉及半程镇1座塘坝,投资34.78万元。

表5.22兰山区2015-2016年塘坝除险加固工程统计表

2016年完成数量

(座)

2016年完成投资

(万元)

投资总额

(万元)

半程镇

1

34.78

34.78

合计

1

34.78

34.78

(5)金锣荷塘农业开发项目

金锣万亩荷塘湿地工程是兰山区重点推进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是金锣集团通过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泵站提水建设的生态湿地项目。有效灌溉面积1万亩,泵站总投资60万。

5.2.3.2固定资产原值确认

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分摊前首先应确定各种水源工程的固定资产原值。花园灌区的橡胶坝、拦河坝、泵站、塘坝和土地流转项目的工程建设总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

1、花园橡胶坝固定资产原值确认

经调查分析,花园灌区花园橡胶坝2003年工程投资930万元,花园橡胶坝的供水对象只有花园灌区的农业用水,因此930万元全部形成固定资产。

2、拦河坝工程

花园灌区拦河坝工程投资133.1万元。其中大桥拦河闸工程投资为71万元,柳河拦河闸工程投资62.1万元。

3、泵站工程

兰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泵站5座及输水管道1处,投资391.72万元,详见下表。

表5.23兰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改革涉及泵站统计表

灌区

名称

工程

类型

装机功率(kW)

流量

(m3/小时)

投资

(万元)

灌溉面积

(亩)

泵站提水

灌区

小姜庄

泵站

1100

2920

53.31

3000

柳河

泵站

45

792

29.41

2303

万亩荷塘

泵站

55

2300

60

10000

高庄电管站

泵站

75

1260

50

1350

泵站

115

2016

节水

灌区

下艾崮

泵站

55

250

70

350

西哨

管道

/

/

129

700


小计


1445

9538

391.72

17703

4、塘坝工程投资

半程镇塘坝除险加固投资34.78万元。

5.2.3.3固定资产投资在各灌区的分摊

兰山区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灌溉面积为2.4万亩,主要涉及枣园镇、半程镇和金锣荷塘农业用水大户。按照水利工程受益和灌溉范围,可将橡胶坝、拦河闸、塘坝、泵站等的水利工程投资分摊到各个灌区中。

对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域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统计汇总后,引河(库)自流灌区及泵站提水灌区固定资产投资详见下表。

表5.24兰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固定资产投资


镇名称

橡胶坝

投资

拦河闸

投资

塘坝

投资

泵站

投资

节水灌溉

投资

小计

枣园镇

930

133.1


132.72


1195.82

半程镇



34.78


199

233.78

金锣荷塘




60


60.00

小计

930

133.1

34.78

192.72

199

1489.6

根据目前兰山区各镇灌溉面积统计数据,按照各镇所属的水源类型,可将水源工程的固定资产原值在移动式灌溉、泵站灌溉和引河(库)自流灌溉三部分上进行分摊。详见下表。

表5.25兰山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固定资产投资

总面积
(亩)

引河(库)

自流灌溉

泵站提水灌溉

节水灌溉

灌溉
面积
(亩)

工程
投资

灌溉
面积
(亩)

泵站
工程
投资

灌溉
面积
(亩)

投资

枣园镇

13345

6692.00

1063.10

6653

132.72



半程镇

1050


34.78



1050.00

199.00

金锣荷塘

10000



10000

60.00



小计

24395

6692.00

1097.88

16653

192.72

1050.00

199.00

合计

24395

6692.00

1097.88

16653

192.72

1050.00

199.00

固定资产原值共1489.60万元,分摊结果:引河(库)自流灌区固定资产原值1097.88万元,泵站提水灌区固定资产原值192.72万元,节水灌区固定资产原值199.00万元。

5.2.3.4引河(库)自流灌区供水成本测算

引河(库)自流灌区的供水成本包含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理费、维修养护费、管理费和水管员劳务费用。

一、固定资产折旧费

引河(库)自流灌区成本主要包括橡胶坝、拦河坝、塘坝工程的建设投资。固定资产原值1097.88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橡胶坝、拦河坝的折旧年限都按照50年计算,则固定资产折旧费见表5.26。

表5.26自流灌区年折旧费计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每年基本折旧率

年折旧费

1

自流灌区

1097.88

2.00%

21.96

合计




21.96

二、工程运行维护费用

1、固定资产大修理费

大修理费按照1%的费率计取,则固定资产大修理费计算见表5.27。

表5.27自流灌区年大修理费计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每年大修理费率

年大修理费

1

自流灌区

1097.88

1.00%

10.98

合计


1097.88


10.98

2、维修养护费用

维修养护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1.0%~2%的范围内进行计算。花园自流灌区按照固定资产的2%提取维修养护费用,年维修费用=1097.88*2%=21.96万元。

3、村级水管员管理费用

配水人员劳务费用是指用水户协会在供水期内聘用配水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按照《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供水期内聘用的配水人员劳务费用可按当地农村劳动力价格和配水员工作量合理确定。”

根据灌区工程规模以及现状管理需要,花园自流灌区共涉及29个村级会员单位,村级水管员管理费用=日常管理费用+灌溉期间费用=(305*10元/天+60天*70元/天)*29=7250*29=21.03万元。则供水站管理费用:21.03万元。

4、协会管理费用

花园引河(库)自流灌区拟设2个人专职管理,分别负责工程维护养护、灌区协调管理等工作,工资2500元/月,养老金及其他政策性费用18000元/年,协会管理费用=2500*12*2+18000*2=9.6万元。计算得出协会管理费用9.6万元。

三、成本测算

汇总以上各种成本,可得出自流灌区的总成本和运行成本。详见表表5.28。

表5.28自流灌区总成本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固定资产折旧费

万元

21.96

工程运行维护成本


63.56

1

大修理费

万元

10.98

2

维修养护费用

万元

21.96

3

协会管理费用

万元

9.60

4

村级水管员劳务费用

万元

21.03

供水全成本

万元

85.52

将表3.2-9计算出的自流灌区的供水成本,除以自流灌区的年用水量261.13m3,可计算得出自流灌区的水价。

自流灌区运行成本水价P=85.52/261.13=0.2429元/m³

自流灌区全成本水价P=128.47/261.13=0.3269元/m³

5.2.3.5泵站灌区供水成本测算

泵站灌区的供水成本包含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理费、维修养护费、管理费、水管员劳务费用和提水费用。

一、固定资产折旧费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泵站灌区分摊固定资产原值192.72万元。

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平均年限法进行计提。按照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规则,泵站工程年折旧费的计算基数为固定资产—净残值,残值率取固定资产原值的3%,所以泵站工程的年折旧费的计算基础为192.72-192.72*3%=186.94万元。泵站灌区的年折旧费见表5.29。

表5.29泵站灌区年折旧费计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每年基本折旧率

年折旧费

1

泵站工程

186.94

3.33%

6.23

合计



6.23

二、运行维护费用

1、大修理费

泵站灌区大修理费按照2%计算。年大修理费见表5.210。

表5.210泵站灌区年大修理费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每年大修理费率

年大修理费

1

泵站工程

186.94

2.00%

3.74

合计



3.74

2、维修养护费用

维修养护费用是指用水户协会对泵站机组及以下供水渠道和设施每年必须进行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按照《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维修养护费用按用水户协会所管理的末级渠系固定资产的一定比例确定,一般控制在1.0%~2%的范围内。泵站灌区的维修养护费率均取2%,则泵站灌区年维修养护费见表5.211。

表5.211泵站灌区年维修养护费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每年维修养护费率

年维修养护费

1

泵站工程

186.94

2%

3.74

合计



3.74

3、村级水管员管理费用

配水人员劳务费用是指用水户协会在供水期内聘用配水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按照《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供水期内聘用的配水人员劳务费用可按当地农村劳动力价格和配水员工作量合理确定。”

根据灌区工程规模以及现状管理需要,泵站灌区共涉及4个村级会员单位,村级水管员管理费用=日常管理费用+灌溉期间费用=(305*10元/天+60天*70元/天)*29=7250*4=2.9万元。则供水站管理费用:2.9万元。

4、协会管理费用

泵站灌区拟设2个人专职管理,分别负责泵站机电设备运行、工程维护养护、灌区协调管理等工作,工资2500元/月,养老金及其他政策性费用18000元/年,协会管理费用=2500*12*2+18000*2=9.6万元。计算得出协会管理费用9.6万元。

5、提水费用

根据现状,提水电费主要为燃料动力费用,电费=耗电量×电费单价

计算公式:

式中:Q----年供水量,m3

η----水泵的效率,85%;

K----单台水泵的功率,kw;

Q----单台水泵的流量,m3/h;

P----农业生产用电价格,0.7489元/度。

泵站灌区总装机功率1390kW,总装机流量9288m³/h。按照各泵站的用水指标及设备型号和上文水权分配用水量指标,计算出年用电量114.63万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电价(1-10千伏)为0.7489元/千瓦时,泵站灌区年电费85.85万元。

三、成本测算

汇总以上各种成本,可得出泵站灌区的总成本和运行成本。详见表5.212。

表5.212泵站灌区总成本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固定资产折旧费

万元

6.23

工程运行维护成本


105.82

1

大修理费

万元

3.74

2

维修养护费用

万元

3.74

3

协会管理费用

万元

9.60

4

村级水管员劳务费用

万元

2.90

6

提水费用

万元

85.85

供水全成本

万元

112.05

将表3.2-12计算出的泵站灌区的供水成本除以泵站灌区的年用水量651.07万m3,计算得出泵站灌区的水价。

泵站灌区运行成本水价P=105.82/651.07=0.1625元/m³

泵站灌区全成本水价P=112.05/651.07=0.1721元/m³

5.2.3.6节水灌区供水成本测算

节水灌区的供水成本包含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理费、维修养护费、管理费、水管员劳务费用和提水费用。

一、固定资产折旧费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节水灌区分摊固定资产原值199.00万元。

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平均年限法进行计提。按照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规则,泵站工程年折旧费的计算基数为固定资产—净残值,残值率取固定资产原值的3%,所以泵站工程的年折旧费的计算基础为199.00-199.00*3%=193.03万元。节水灌区的年折旧费见表5.213。

表5.213 节水灌区年折旧费计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每年基本折旧率

年折旧费

1

节水泵站工程

193.03

3.33%

6.43

合计



6.43

二、运行维护费用

1、大修理费

节水灌区大修理费按照2%计算。年大修理费见表5.214。

表5.214节水灌区年大修理费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每年大修理费率

年大修理费

1

节水泵站工程

193.03

2.00%

3.86

合计



3.86

2、维修养护费用

维修养护费用是指用水户协会对泵站机组及以下供水渠道和设施每年必须进行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按照《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维修养护费用按用水户协会所管理的末级渠系固定资产的一定比例确定,一般控制在1.0%~2%的范围内。节水灌区的维修养护费率均取2%,则节水灌区年维修养护费见表5.215。

表5.215节水灌区年维修养护费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每年维修养护费率

年维修养护费

1

节水泵站工程

193.03

2%

3.86

合计



3.86

3、村级水管员管理费用

配水人员劳务费用是指用水户协会在供水期内聘用配水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按照《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供水期内聘用的配水人员劳务费用可按当地农村劳动力价格和配水员工作量合理确定。”

根据灌区工程规模以及现状管理需要,节水灌区共涉及2个村级会员单位,村级水管员管理费用=日常管理费用+灌溉期间费用=(305*10元/天+60天*70元/天)*29=7250*2=1.45万元。则供水站管理费用:1.45万元。

4、协会管理费用

节水灌区拟设1个人专职管理,分别负责泵站机电设备运行、工程维护养护、灌区协调管理等工作,工资2500元/月,养老金及其他政策性费用18000元/年,协会管理费用=2500*12*1+18000*1=4.8万元。计算得出协会管理费用4.8万元。

5、提水费用

根据现状,提水电费主要为燃料动力费用,电费=耗电量×电费单价

计算公式:

式中:Q----年供水量,m3

η----水泵的效率,85%;

K----单台水泵的功率,kw;

Q----单台水泵的流量,m3/h;

P----农业生产用电价格,0.6元/度。

节水灌区总装机功率55kW,总装机流量250m³/h。按照各泵站的用水指标及设备型号和上文水权分配用水量指标,计算出年用电量9.03万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电价(1-10千伏)为0.7489元/千瓦时,节水灌区年电费6.76万元。

三、成本测算

汇总以上各种成本,可得出节水灌区的总成本和运行成本。详见表5.216。

表5.216自流灌区总成本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固定资产折旧费

万元

6.43

工程运行维护成本


20.73

1

大修理费

万元

3.86

2

维修养护费用

万元

3.86

3

协会管理费用

万元

4.80

4

村级水管员劳务费用

万元

1.45

6

提水费用

万元

6.76

供水全成本

万元

27.16

将表3.2-12计算出的节水灌区的供水成本除以节水灌区的年用水量41.05万m3,计算得出节水灌区的水价。

节水灌区运行成本水价P=20.73/41.05=0.5051元/m³

节水灌区全成本水价P=27.16/41.05=0.6617元/m³

5.3农民水费承受能力调查

农业水价制订是否合理,除要考虑到水利工程成本与灌溉工程的管理、维修费用等因素外,农户对水价的承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鉴于当前农民收入偏低,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必须考虑用水户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

用水户心理承受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水费收取的准确性、透明度与公正性。灌区水管部门应加强渠系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加强农业水价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用水户协会的教育、培训、引导,促使其严格执行“四到户,一公开”(一公开:补贴面积核查结果张榜公开;四到户:政策宣传到户、面积核实到户、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现到户)的水费征收政策,中间收费环节必须坚决取缔,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水费,禁止“搭车费”让农民负担。

5.3.0.1调查依据

农户对水价的经济承受力主要考虑亩均水费与亩均农业纯收益、水费与人均纯收入之间的比例。农户对水价的经济承受力,主要以水费占亩均产值V的比例R(5%~8%)或占亩均纯收益B的一定比例r(10%~13%)来测算。农民水费承受能力范围应在比例R或r以内。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农户水费最大承受能力,元/亩

V—亩均产值,元/亩

R—水费占亩均产值的比例

B—亩均纯收益,元/亩

r—水费占亩均纯收益的比例

5.3.0.2农民水费承受能力调查

1、农民投入产出计算

根据《2016年兰山区统计年鉴》统计的作物的种植比例和亩产值,结合当地情况,可得枣园镇灌区现状的农户投入产出表。

表5.31兰山区农作物每亩投入表

作物

种子

化肥

有机肥

农药

人工

机械

作业费

合计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金额

公斤

公斤

公斤

工日

小麦

12

4

48

46

2

92

6

15

90

0.32

25

8

6

60

360

80

678

玉米

5

12

60

40

2

80

5

15

75

0.24

25

6

5

60

300

90

611

水稻

10

8

80

80

2

160

5

15

75

1

30

30

10

60

600

100

1045

表5.32兰山区投入产出表

作物名称

种植比例(%)

亩产

(kg/亩)

亩均投入

(元/亩)

粮价

亩均产值

(元/亩)

亩均纯收益

(元/亩)

(元/kg)

小麦

69.28

399

678

2.4

957.6

279.6

玉米

50.62

383

611

2.45

938.35

327.35

水稻

8.77

525

1045

2.55

1338.75

293.75

其他作物

40.61

2300

1300

2.2

5060

3760

小计

169.28




3310.69

1912.11

2、农民水费承受能力范围

①水费占亩均产值的比例R取5%~8%,则农民水费承受范围为165.54~264.86元/亩。

②水费占亩均纯收益的比例r取10%~13%,则农民水费承受范围为191.211~248.574元/亩。

③年灌溉毛定额为390.96m³,可分别计算农民可承受水价。

表5.33 农民水费承受能力测算表

亩均产值V(元/亩)

亩均纯收益R (元/亩)

Rmin=5%

Rmax=8%

rmin=10%

rmax=13%

水费(元)

水价

(元/m3)

水费(元)

水价

(元/m3)

水费(元)

水价(元/m3)

水费(元)

水价(元/m3)

3310.69

1912.11

165.54

0.50

264.86

0.80

191.21

0.58

248.57

0.75

通过计算,农户水费的经济承受能力取最小值,即可承受多大年水费支出理论值为165.54元,可承受最高水价0.500元/m³。与项目区实际情况比较,大于现在年均45元的水费支出,远超出用水户心理承受能力,因此,在水价的制定上,应结合兰山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水价。

表5.34 测算供水成本与农民水费承受能力比较表

灌溉类型

项目

计算成本水价(元/m³)

农民是否承受

自流灌区

运行成本水价

0.2429

全成本水价

0.3269

泵站灌区

运行成本水价

0.1625

全成本水价

0.1721

节水灌区

运行成本水价

0.5051

全成本水价

0.6617

5.4供水价格

在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和末级渠系改造完成的基础上,兰山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农民水费承受能力,制定终端水价改革计划,积极推进科学的终端水价制度。

目前由于灌区执行的水价远低于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因此在确定水价分步到位方案时要按照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应该由财政负担的公益性两项经费(即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维修养护费),从水管单位供水成本中剥离,计算出国有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加上末级渠系水价,确定终端水价,在此基础上确定水价分步到位方案。

5.4.1定价机制

5.4.2分级制定农业水价

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协商定价;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道、小型灌区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鼓励实行协商定价,也可以实行政府定价。根据实际调研,兰山区水价如下表:

表5.41各类灌区分级水价

灌区类型

工程计量点

水价制定基础

水价类型

引河(库)自流灌区

骨干工程

计算水价

政府定价

末级管道工程

计算水价

协商定价

泵站灌区

泵站工程

计算水价

协商定价

实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实行协商定价的,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确定。

供水价格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确有困难的地区要尽量提高并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工程良性运行。水资源紧缺、用户承受能力强的地区,农业水价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

兰山区根据不同地区,分别测算了相关运行维护水价和全成本水价,作为计算水价的基础。

5.4.3逐步推行分档水价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4号)及《临沂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4号),要积极创造条件,区分农业用水定额与用量、供给与需求的不同档次,实行不同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计划)管理,以定额(计划)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促进农业节水。为进一步鼓励节水、遏制浪费,实行阶梯计价。以计算出的用水定额为基础,在用水定额范围内的水量,按照基础水价收取;超出用水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

对农业用水超出基本用水定额部分实行阶梯计价,总共划分为三档定额水量。一档定额为基础定额水量,二档定额比一档定额水量增加10%,三档定额比二档定额水量增加10%。各作物用水定额及分档情况如下表。

表5.42作物用水定额及分档表

作物

灌溉保证率

栽培方式

灌溉方式

作物用水定额(m3/亩)

一档

二档

三档


小麦

50%

露地

地面灌

140

154

169


75%

160

176

194


玉米

50%

露地

地面灌

30

33

36


75%

60

66

73


稻谷

75%

露地

地面灌

425

468

514


85%

445

490

538


蔬菜

50%

露地

地面灌

280

308

339


75%

320

352

387


瓜果

50%

露地

地面灌

180

198

218


75%

230

253

278


其他

50%

露地

地面灌

120

132

145


75%

130

143

157


按照分档用水定额,水价实行阶梯计价。用水在一档用水定额以内的执行基本水价;在一档用水定额与二档用水定额之间的执行基本水价的1.5倍;在二档用水定额与三档用水定额之间的执行基本水价的2倍;大于三档用水定额的执行基本水价的3倍。

5.4.4积极推行分类水价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区分不同的农业种养结构、缺水程度、供水来源,实行分类水价。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用水类型。其中,粮食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一般经济作物应达到全成本水价水平,高附加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等用水价格应达到一定盈利水平。详见下表。

表5.43 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执行水价

灌区

项目

运行成本水价(元/m3

全成本水价(元/m3

花园灌区

自流灌溉

粮食作物(小麦、玉米)

0.2429

0.3269

经济作物(瓜果、蔬菜等)

0.2429

0.3269

提水灌溉

粮食作物(小麦、玉米)

0.1625

0.1721

经济作物(瓜果、蔬菜等)

0.1625

0.1721

节水灌溉

粮食作物(小麦、玉米)

0.5051

0.6617

经济作物(瓜果、蔬菜等)

0.5051

0.6617

水价改革实施后,按测算的水价由用水户协会按方或者按方折电收费。

收费可以采取预付费或后付费的办法:预付费办法由农户向水管员或用水者协会预付水费,由于农户实行先交付后灌溉,避免了水费的拖欠,除协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收取与灌溉用水有关的费用。后付费办法是在一次或一年灌溉后,由水管员面向农户收费,收齐后交给用水户协会,该方法结算明晰,农户易于接受,也是常用的水费收取办法。

兰山区各镇(街、园、区)水资源禀赋情况不同,对于水资源丰富的地区,通过初始水权分配和制定合理的农业水价促进节约用水,对于严重缺水地区,为防止地下水的超采,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地区,较长缺水时期的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时期,对按照政策应当限制用水的,可以实行特殊加价制度。地下水用水成本一般高于当地地表水,适当提高地下水保护区用水价格,通过执行水价体现地下水战略价值和综合治理成本,促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6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方案

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的建设应按照《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办法(试行)》(鲁水农字[2017]43号)文件的要求开展,积极推进。

精准补贴主要指对用水主体或供水组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成本给予部分补贴;节水奖励,主要指对用水主体或供水组织实施农业节水取得成效给予奖励。用水主体主要指不同用水规模的用水户、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水组织,主要指末级渠系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护组织以及供水经营组织。

实施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应遵循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量力而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对象明确、标准清晰、程序规范、群众认可。补贴和奖励标准按年度或灌溉亩次动态调整,并与调价幅度、节水成效、财力状况等匹配。补贴和奖励规模实施总量控制,单元管理,收支统筹。

6.1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6.1.0.1提高补贴机制的思想认识

水利为社会提供的是具有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性质的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中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其服务对象不能像一般竞争性产品和服务那样能够加以自由选择或排斥,在现有条件下难以形成良性的投入产出关系。虽然水利工程供水从收费中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加上供水工程大多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供水不仅具有经济目标,同时具有政治目标,如实现社会安定和社会公平等,为了保证水管单位的正常运行,就必须建立合理的价格补偿机制。有部分灌区长期亏本运行,工程老化失修,职工收入低,严重影响到灌区的生存和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越来越紧张,由于农民节水意识不高,还存在传统的落后的灌溉方式,农业水资源浪费严重,灌溉工程不能良性循环。为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提高科学用水、科学种田,提高粮食产量的思想意识,施行农业节水补贴机制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手段,节水直接与农民的利益挂钩,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在保障粮食安全前提下,通过农业节水补贴机制,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和农民群众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由“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达到降低能耗、节水的目的,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

6.1.0.2补贴资金来源

1、在兰山区推行水价改革,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该项收入作为资金来源的一部分。

对超出用水定额部分实行阶梯计价,对于干旱或富水等特殊年份应另行规定。具体办法由兰山区水务局会同兰山区物价局等相关部门会同研究,根据物价部门公布的相关制度办法执行。

2、水价试行“一提一补”

在兰山区,群众对“一提一补”认识还不到位,受传统低水价思想的影响,为了不影响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一开始提价的幅度不宜过高。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经综合考虑,农业灌溉水价统一提高0.05元/m³。待时机成熟,农民得到节水补贴实惠,进行民意测验后,水价再逐步统一提高0.1元/m³。提高水价的收入作为资金来源的一部分,以节水奖励的形式全部返还到未超定额和节约用水户。

3、设立农业节水基金,通过社会赞助、企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到的资金。

6.1.0.3补贴资金申报流程

农业用水补贴,一般按照申请、审核、公示、批准、兑付等程序实施。当年末或灌溉期末,一般由用水主体或供水组织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镇进行审核,并依据补贴资金额度等情况确定补贴方案;审核结果在镇、村两级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水务局批准,财政部门兑付。对于管理范围跨镇的用水主体或供水组织,也可直接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6.1.0.4补贴对象

精准补贴对象主要为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用水主体,或者小型灌排设施管护组织。包括不同规模的用水户、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对于下列情形,暂不给予补贴:

(1)农业水价为调整到位;

(2)农业用水超出灌溉定额;

(3)用水台账不健全,组织管理不规范;

(4)其他不宜补贴的情形。

6.1.0.5补贴标准

按节约水量进行补贴。节水补贴标准同样实行累进加补方式。用水户年灌溉水量大于水权定额的不进行补贴;年灌溉水量小于水权定额10m³以内的按统一提价的单价(0.05元/m³)进行返还;对节水大于10m³以上的,除按水权定额返还统一提价的以外,对节水部分进行奖励。

6.1.0.6补贴方式

每年年底兑现一次,采取直接与间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精准补贴,可以按标准补贴到用水主体,也可以按照标准补贴给供水组织,相应抵顶部分应收水费。

6.2建立节水奖励机制

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奖励机制,对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种植结构,取得明显节水成效的农业用水主体给予奖励。

6.2.1基本原则

1、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节水奖励资金,按资金渠道、管理阶段、使用方向、支出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2、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原则。农业节水奖励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区节水建设与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3、公平、公开与效率原则。农业节水奖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支持农业节水效益优先,坚持公平、公开,接受农民用水者协会、灌溉协会和用水户的全程监督与管理。

6.2.2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实现农业节水的用水主体,重点奖励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等。

6.2.3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要依据节水毛灌溉定额与实际用水量之间的节约水量计算确定,应综合考虑节水水量、水权交易、回购等因素。对于未发生实际灌溉,因种植面积缩减或者转产等非节水因素引起的用水量下降,不予奖补。节水奖励按照申请、审核、批准、兑付的程序实施。

6.2.4奖励程序

针对在终端用水户环节,可在灌溉周期结束后发放奖励,或年终算总账这种奖励方式。奖励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

1、申请:规定时间内,由农民用水者协会、灌溉协会和其他用水主体向兰山区水务局提出申请,附有管护组织名称、农业节水量、用水户银行账号等材料。

2、审核:规定时间内,兰山区水务局对所有申请农业用水节水奖励对象的相关材料认真进行审核。

3、批准:规定时间内,兰山区水务局审核通过后,按灌溉年度发放节水奖励。

4、兑付:奖励资金直接发至农民用水者协会、灌溉协会和其他用水主体。

6.2.5资金监管

1、申请人应对工程情况、计量设施情况、灌水情况做好记录,兰山区水务局应认真审核资料真实性;

2、兰山区水务局建立专项核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奖励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确保农业用水奖励机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实行专项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回奖励资金,五年内禁止其申报奖励资金,并向社会公开不守信用信息。

6.2.6奖补资金来源及办法

6.2.6.1资金来源

优化已有补贴资金支出结构,用好存量,用活增量。地方政府、灌区管理单位或用水合作组织等,可以积极探索利用超定额累进加价收入、地下水提价收入、高附加值作物或非农业供水利润、财政安排的维修养护补助资金、水权转让收入、社会捐赠等资金渠道。

1、将超定额累进加价所得收入作为奖补资金来源的一部分。

2、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通过提高井灌区水价(大于地表水水价),达到节水目的,提高的水价收入可作为节水奖励资金的来源。

3、各级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

4、通过社会、企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6.2.6.2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兰山区将制定奖补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和程序,制定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监督措施,接受社会全程监督。列举如下的节水奖励办法。

1、以灌区管理机构进行水量计量、奖励和回购。以核定的用水定额为基础,对用水量在定额控制范围之内的协会或村委进行奖励灌区管理所负责回购,或登记后结转下一年使用。灌区管理所可以规定,每亩节约用水20m3以内的回购价格为每m3加价0.02元;节约用水20~50m3的回购价格为每m3加价0.06元。同时,对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按3.2.2中的分档水价执行,阶梯计价,发挥价格机制对水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

2、用水户节水奖励。对水权额度以内的节余水量,用水户可留作下年使用,也可自由交易,也可以按规定出售给兰山区,按《兰山区农业水权交易办法》执行。灌溉定额以内的节余水量,每节约1m3水,可按加价标准的1.5倍给予奖励(由于全区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的费用为一定值,如不能全额奖励,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3、用水户合作组织节水奖励。兰山区级水利、财政部门应根据实际灌溉面积、工程管理状况、节水压采效果、农户满意程度等绩效考核指标,对实行水价改革的镇、村用水户合作组织进行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兰山区政府依据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制定。

4、建立节水奖补资金。兰山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灌溉协会根据全区的灌溉耕地面积,每亩地按5元核算第一年农业水价奖补资金,建立节水奖补资金专用账户。区用水户合作组织根据已进行农业水价改革的灌溉耕地面积和奖励政策测算对用水户节水奖励资金。

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度改革任务所需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由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支付。

7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方案

7.1建立高效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

鼓励组建具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作为农业用水协商定价、计量收费、水权转让的实施主体。兰山区将依托农村基层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灌溉专业合作社、用水户协会:也可以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创办水利经济合作社、农业用水服务公司。目前,兰山区基层用水组织建立起来了以镇街灌溉协会和农民用水者协会、村用水户分会为主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截止2015年全区共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7个。兰山区将大力扶持用水户协会、灌溉专业合作社等用水组织,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依托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健全村级用水管理组织。

7.2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兰山区落实《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以及《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水农〔2014〕287号)要求,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确产权移交程序。推进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所有权与使用权合理分离,将使用权移交给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区级以上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核、颁发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书,与工程设施使用权所有者签订工程管护协议书,明确管护责任。对财政投资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区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界定工程产权,颁发产权证书。

7.2.1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兰山区积极推行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每个镇成立一个用水户协会,有条件的村为一个用水户分协会,水管员由用水户选举产生;泵站由协会管理,管网工程由分协会管理。兰山区高效节水灌溉站提水工程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明确责任,谁损坏谁负责维修更换,避免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保证工程长效正常运行。

井灌区推行井长负责制,机井及管网管理使用权落实到井长,由井长负责维修和管理,其报酬和维修费从灌溉水费中所得。机井及所属设施产权归用水协会,用水协会负责水权分配、超定额累进加价、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具体实施,同时制定制度,引导规范水权交易,监督水价执行情况。

兰山区鼓励成立多个田间灌溉服务队,以市场化的运行机制运行,形成竞争,维修服务市场化,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水务局灌溉中心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由协会进行监督执行。

协会业务范围: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2、用水协会负责水权分配、超定额累进加价、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具体实施,同时制定制度,引导规范水权交易,监督水价执行情况;3、负责向用水户公开水费、水价、用水量并接受用水户的监督;4、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协会由受益农户自愿申请加入,申请加入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协会范围内用水户;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3、拥护协会的章程。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用水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3、节约用水。

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协会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协会经费来源:1、会员交纳的水费;2、政府资助;3、其他合法收入。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监督和奖惩:1、协会接受供水单位、镇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2、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3、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

用水协会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主体,依法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建立各项制度。各项制度包括:灌溉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费征收及管理办法、工程管护制度等。

7.2.1.1灌溉管理制度

一、灌溉管理主要是依据水权分配指标适时供水、安全输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平衡供求关系、科学调配水量、充分发挥灌溉效益。

二、在每年第一次灌溉前,根据各户确定的水权数额,发放水票。

三、实行先交款后供水,先开票后放水原则。

四、认真做好水费计收工作。水量结算做到协会、分会、用水户三方相符。严格执行水价,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五、遵守灌溉纪律,维护灌溉秩序,服从统一调度。不准偷水抢水,不准破坏建筑物放水,不准私自截留放水,不准在田间水利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种植作物或取土。

六、严格依法管水。对违章用水者应由协会根据情节按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政府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具体实施,引导规范水权交易。

7.2.1.2财务管理制度

一、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镇政府的监督。

二、协会按良性运行原则,建立盈亏平衡成本核算体制。

三、协会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四、协会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

五、水费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开出的财务票据记账联作为入帐凭证及时入帐。

六、对政府专项拨款必须按国家或上级供水部门规定的项目预算范围列支,专款专用。

七、应将年度财务报告及会计凭证、帐薄和资料等建立档案并妥善保存。

7.2.1.3用水者协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所用水户,每一个用水户有义务自觉地按时交纳水费。

一、水费征收

1.正常灌溉水费征收。水费征收单价按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水价执行。

2.超定额灌溉水费征收。以用水户为单位,凡是用水量超过水权分配指标的,按物价部门规定的加价标准收超定额灌溉水费。

3.根据水权指标,开灌前发放水票,全年灌溉结束后,根据实际用水量和现行的有关规定结算。

4.协会在全年灌溉结束后,根据灌溉用水量和水价标准,用水户结清全年灌溉水费,并由协会开具正式票据。

5.对于拖欠水费或拒交水费的用水户,按协会奖惩制度,采取停止供水、暂缓供水、征收滞纳金等措施。

二、水费的上缴和使用管理

1.协会收取的水费按财务管理制度建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2.水费上缴。收取的水费除按规定作为协会管理费外,根据供水单位实际供水量和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交清水费。

3.按规定留存协会的水费使用范围:1、协会管理人员的工资;2、办公费;3、工程管理维护费,包括工程小修、维护,小型设备维修、润滑擦刷等所需经费,不包括工程大修、更新改造经费;4、协会使用水费开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做到帐务公开,民主监督。

7.2.1.4工程管护制度

一、协会辖区内灌溉管道及建筑物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为协会享有。

二、灌溉前,协会应对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维修;灌溉期间,协会不定期检查供水工程,保证供水管道安全通水。

三、每次放水结束后,水管员对辖区内供水工程进行检查,发现破损问题应及时修复。

四、工程大修、更新改造或新建、配套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用水者代表大会讨论,研究落实筹集工程所需资金。

五、协会会员有完成灌溉工程维修和义务,任何会员不得拒绝。

7.2.2落实工程产权

工程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及时将验收后的工程移交给用水协会,以用水户协会为主体进行工程管理,使得工程早日发挥效益;在项目工程建成验收后,按照资金来源渠道和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确定产权移交方案,对工程产权进行登记、确认,颁发工程产权证书,将工程移交给农民用水协会管理、维护、使用。

鼓励和扶持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农田水利设施效益。兰山区在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总要求,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新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逐步推行农田水利设施“权属登记”制度,颁发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签订管护责任书,做到每一处工程都要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和工程特点的管理模式。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应积极实行“两证一书”制度,针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新形势,通过“项目带动、财政奖补、鼓励自建、先干后补”的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用水者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与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于农民筹资筹劳建设,以及新型农民组织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由财政资金给予补助,进一步激发农民用水者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民组织参与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的积极性。

在产权主体真正到位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搞活经营权,提高管护效率。对于小型水源、田间管网等受益面小的工程鼓励受益主体按照市场规律自主经营。对于跨村的公益性强的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维修养护企业。这些企业按照政府定价收取服务费。

7.3创新运行管护模式

1、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划分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明确大修理补助标准为区级及以上负担80%,管护主体负担20%。中修理补助标准为区级基金70%,管护主体30%。小型维修养护管由受益主体自行负担的政策。

实施对象为全部受益主体。大修理工程运行10年以上的水井、泵站等;中修理为运行5年以上的水井、泵站、低压管道、喷灌、微灌设施。小修理为上述工程中的低值易耗配件损坏的修理或水泵的年度检修等。

2、探索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竞争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管护。建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基金制度,设立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由区级以上财政用于维修养护的专项资金,区级财政用于维修养护的专项资金,通过拍卖农田水利使用权获得的资金、社会赞助的资金,水费提取的资金等组成。

3、建立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制定《兰山区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维护改革绩效考评制度》,完善考评方法,提高实施效果。全面推行绩效考评,着力建立“用好钱、办成事、出效益”的工作机制,实行边实施、边检查、边考评,采取分阶段考核,分阶段打分,及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实施对象为:财政局、水务局、项目镇政府。

4、研究制定农业水价改革及精准补贴等办法。推行水价改革,通过鼓励分时用水、分作物灌溉用水的办法,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制度,引导节约用水;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对节约用水的项目、设备的支持力度,促进节水型社会的进程。

5、鼓励和扶持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探索多种形式且符合当地群众意愿的新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

7.4创新建管机制

兰山区继续支持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鼓励实行资本化运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鼓励将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使用权与农业初始水权赋予同一主体,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田灌溉工程、养护工程设施的优势和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用水管理水平和效益。通过水利工程设施抵押贷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给予重点培育,扶持其做优做强。

1、实行建管一体化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新型主体作为“项目法人”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由“项目法人”自下而上申报,“项目法人”申报内容主要为“五小水利”、灌溉机电井、灌区渠系及配套建筑物、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项目法人”申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建设主体、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建后管护措施、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等。由“项目法人”向所在镇(街、园、区)提出申请,镇(街、园、区)水利站实地查看无误后上报兰山区水务局,兰山区水务局审核后行文逐级上报,经批复并下达投资计划实施,逐步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一体化。

2、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

在项目建设的核心区设立公示墙,对项目建设的内容、范围、投资、建设期限等进行公开公示;在每个项目村公示栏内对项目建设的内容、规模等进行公开公示,使受益群众对项目充分了解:在泵房、塘坝等水源工程上设置公示牌,对项目各参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项目村群众的监督;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设立永久责任标牌,提高了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意识,落实了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规范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行为。

3、完善项目建设方式

通过合理确定农业用水价格、保障投资合理回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进入田间工程建设。兰山区坚持遵循规划、政策支持、保障权益、公平对待的原则,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

兰山区水务局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制定《兰山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实施办法》,建设范围确定为容积10万m3以下的蓄水工程、灌区内的沟渠及其配套工程、机电排灌站建设及调水供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农村水利基础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形式为:工商注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人以资金投入形式进行建设;民间用水者协会、家庭农场、用水大户等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进行建设;社会和个人无偿捐赠进行建设;利用一事一议“政策引导村民筹资投劳进行建设。明确各单项项目的补助金额,按照“先建设、后补助,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从水利发展基金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投资人进行补助。目前,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4、改进项目管理方式

农田水利工程每种类型都有各自的工程特性和运行管理要求,针对不同工程类型特点,因地制宜推行与多元化项目建设主体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方式。投资额较大的工程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跟踪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等“六项制度”,施工队伍选择、材料设备选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设计和施工严格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行业标准;投资额较小的项目,“项目法人”可以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施工队伍选择、材料设备选购、投劳筹资、施工监督中发挥主动性,并完善相关资料;对控制面积小、受益范围明确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由农户自主建设管理。兰山区成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质量监督项目站、技术指导小组等机构,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行“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管,群众监督”五级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5、产权确权和移交

明晰产权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主导,兰山区水利、财政、发改、国土、审计、农业等部门参与完成,明晰已建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和资产收益归属权。兰山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数量、位置、产权归属、设施完好程度、管理形式、运行状况等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划定分类、造册建档,对每处水利工程四至及范围进行了精准测量定位,使测绘精准度提升到经纬度,提升了确权登记质量。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农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农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以国家投资为主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归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可按投资比例确定工程产权,也可根据资产收益特点,参照以下原则确定产权: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受益农户较多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已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其产权移交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没有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不跨村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产权移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跨村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产权移交所在的镇(街、园、区)或其授权的组织;也可按照“集体主导、量化分股,群众持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持续运转”的原则,转为集体股权或量化为受益农户股份。

6、搞活经营权

将工程作为资本,将水作为商品,直接进入市场,让“死水”活起来,让工程效益最大限度发挥出来,引导水利走水利产业化、供水商品化的经营之路。在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主体真正到位的基础上,在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或镇(街、园、区)办事处进行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交易,灵活转换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提高管护效率。

7、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

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所需资金原则上以工程使用者或所有者筹集为主,按照绩效考核原则,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效果好的工程使用者或所有者财政适当给予奖励、补助。制定出台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8、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

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所需资金原则上以工程使用者或所有者筹集为主,按照绩效考核原则,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效果好的工程使用者或所有者财政适当给予奖励、补助。制定出台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完善管护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区分不同工程类型与规模,制定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指导和规范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单独核算,纳入财政账户管理。制定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开支使用合理。

9、建立政府绩效考核

建立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主要是明确管护主体。兰山区人民政府出台《兰山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政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主要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进行工作考核,及时跟踪指导试点情况,对措施落实到位、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效果好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村集体组织报市政府给予奖励。

10、创新管护及水费计收机制。

兰山区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引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优先安排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地区,加大资金投入倾斜力度。积极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机制,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行和工程条件,对作用发挥好的专业合作组织给予资金奖励。

兰山区在水价制定上,遵循由下而上,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村级管护主体在村委的协调下,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水价,经村委会报镇级用水者协会,由镇级协会审核水价合理性,协会统一报水务局备案。

适应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引进和培育专业化服务公司,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等多种管护模式。推行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竞争参与公益性工程运行管护。

提取水费总收入的10%作为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基金,并在区财政或镇财政以工程为单元建立维修基金专账,与各级财政安排的维修养护基金统筹使用;加强水费的管理与使用,工程管护主体收取的水费及支出情况每年年底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由村集体管理的灌溉工程收取的水费由镇级经管站或镇级灌溉协会专账管理,加强对积累水费的管理,积累的水费只能用于原工程的维修或规模扩大。

兰山区继续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的基层用水组织建设,兰山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度项目区的管理人员及各用水组织或用水户继续开展教育培训,兰山区由区级财政拨款用于2018年度改革任务区的人员培训费用。

8工程建设

8.1工程建设范围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把握农业用水与供水、量水、节水的内在联系,把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基础摆在重要位置,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补足补强农田灌溉、测水量水设施,落实节水措施,为各项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要贯彻工程配套、协会建设、水价改革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要实现“用水计量、按方收费”的目标,除了要加强工程运行管护外,还要借助现代信息手段和监测技术,结合节水灌溉理论研究成果构建科学用水管理的平台,以实现中小型灌区的灌溉用水管理信息化为目标,建设包括灌溉用水计量,用水协会管理中心、土壤墒情、水情实时监测点的灌区用水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更好地落实综合节水的理念。

8.2主要建设内容

灌溉信息与自动化系统主要构架为四部分:①灌溉信息平台软硬件(包括监控主机、液晶监控屏、平台软件研发等);②渠道自动化测水量水系统;③农田灌溉管道流量自动采集系统(包括泵站运行参数监测和流量自动采集系统,支管的灌溉控制点流量自动采集等);④田间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系统(该系统可自动采集土壤含水量、地下水位、雨量、视频等实时信号)。

根据兰山区灌区管理情况,共设置一套管理系统。其中自流灌区设置10套渠道自动化测水量水系统(其中干渠设置4套、支渠6套)和土壤墒情自动检测系统1套;泵站灌区设置6套管道自动化计量系统和土壤墒情自动检测系统1套。

表8.21灌溉自动化系统建设情况

名称

单位

数量

灌溉信息系统平台(包括监控主机、液晶监控屏、平台软件研发等)

1

渠道自动化测水量水系统(干渠)

4

渠道自动化测水量水系统(支渠)

6

泵站管道自动化测水量水系统

6

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系统

2

管理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

1

8.3农业节水灌溉系统工程建设概述

水是关系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一种有限的、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人口的增长与工业的发展,农业用水量有减少的趋势,新建和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作为标准化推广实施项目,增加节水意识,提高农业用效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逐步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切实提高水资源管理科技手段,全面掌握用水情况,以便于科学、准确的进行水资源管理、调配和预测,水利部门迫切需要建立起统一的节水灌溉管理系统对地下水源信息、土壤墒情及气象信息及取用水情况实现全自动化管理。

8.3.1系统建设目标

系统建设应坚持“实用、可靠、先进、标准、开放”的方针,实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加强管理;信息公开、资源共享;需求主导、保障安全”的建设原则。

1、建设实时监测、异常预警管理基础设施

目的是及时掌握取水水源信息做出水资源量预测分析,掌握取水水源水位、土壤墒情、气象信息,为最终提出水资源管理方案,为农业节水灌溉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2、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

建立基于网络信息服务的水资源综合数据库,综合存储水源地水位、土壤墒情、气象信息,各分区管理机构配置以及农用闸阀房、灌溉用水信息,以及业务管理信息、综合规划信息,同时结合地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展现,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建立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平台

以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和水务一体化配置平台,搭建一套专业、综合、科学的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平台综合运用各种网络编程技术,实现B/S结构、C/S结构相结合设计,方便管理机构通过网络以电子地图、文本、数字等各种方式快捷、灵活、直观地获取用水动态状况的实时、历史资料和分析成果。

8.3.2系统建设内容

农业节水灌溉管理系统系统建设内容包括明渠流量、泵站流量、水源水位、土壤墒情、气象信息监测、信息中心建设。

1.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建设

(1)明渠灌溉在线监测点

在各明渠监测点安装巴歇尔量水槽及超声波流量计监测系统终端,实现对干渠及支渠的流量监测、数据上报。

(2)泵站灌溉在线监测点

在各泵站出水管道上安装电磁流量计监测系统终端,实现对泵站出水流量的数据监测。

(3)土壤墒情在线监测点

依分片区域不同作物或耕作类型区选点,通过现场安装土壤墒情监测系终端及土壤墒情传感器实现土壤墒情信息的实时在线监测与数据上报、预警管理。

(4)小型农业气象站监测点

农田气象采用软件对接模式,直接读取国家气象局发布的数据,简单方便亦准确。

2.各级信息中心建设

根据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技术水平、系统特点,以及公共通信资源情况、经费情况,提出如下建设模式:

(1)总中心建设

在区水务局建设总中心,具备信息汇集平台和实时动态监测监控系统,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可经权限认证通过互联网访问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查询、操作与管理;

(2)分中心建设(可后期加建或免建)

在各灌区建设分中心,充分利用现有公共通信资源,结合当地实际需要和经费情况确定中心建立方式:灌区分中心或工作站(通过Web访问区级中心)。

(3)工作站建设

根据灌区灌溉情况建立工作站,配置服务窗口计算机,通过网络访问相应中心登陆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查询与业务管理。

8.4农业节水灌溉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8.4.1系统结构

该系统由主要包括:现场监测点处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通讯网络、中心信息汇集平台和农业节水灌溉在线监控与管理系统。

8.4.2系统组成

8.4.3各级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是整个系统建设的目的和核心,为各职能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服务的系统,对农业节水灌溉进行统一监管,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存储、预警与管理。监控中心,应在充分利用其现有网络资源及软硬件设施,对其进行完善,并增设服务器、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相关资源,为信息汇集及服务平台系统、工作人员应用平台系统提供软硬件支持。

8.4.4建设模式

在区水务局建设总中心,在各灌区依条件建立分中心或工作站,各镇/村庄建立工作站。

(1)总中心

充分利用水务局现有的软硬件设施及网络条件,对信息汇集平台和实时动态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集成建设,为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专用平台和网络服务,为全区农业节水灌溉管理、规费征收等业务工作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持。

①配置信息汇集平台和实时动态监测监控系统软件及存储、管理设备;

②完善现有的局域网,建立与下级中心信息共享、实时传输的网络平台。

③为业务应用服务系统建立水资源管理会商软硬件基础平台;

(2)分中心(可后期加建或免建)

充分利用中心现有的软硬件设施及网络条件,对信息汇集平台和实时动态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集成建设,为分中心与总中心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专用平台和网络服务,为本地农业节水灌溉管理、规费征收等业务工作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持。

(3)镇级工作站

充分利用中心现有的软硬件设施及网络条件,配置服务窗口计算机,通过网络访问相应中心登陆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查询与业务管理。

8.4.5网络拓扑

8.4.6系统软件介绍

(1)信息汇集及服务平台

信息汇集平台,基于通信、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应用等技术,负责与现场监测点的信息交换,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为整个系统提供强大的数据服务功能,是整个项目建设的基础。

(2)工作人员应用平台

应用平台是为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监视、管理的平台,是整个系统的建设的目的。

(3)农业节水灌溉在线监控与管理系统功能设计

1)系统软件应用Web技术,具备授权管理功能,各职能工作人员通过IE浏览器经信息认证登陆。

2)系统具备现场自动化监控设备信息自动采集自动入库、分析管理功能,具备人工辅助测量信息录入管理功能。

3)系统具备相关数据分析、存储、预警与报表统计、曲线分析输出管理功能。

4)系统具备机井灌溉IC卡控、GPRS远程售水管理功能。

5)系统具备设备故障短息报修、剩余水量不足及欠费短信通知等功能。

6)系统具备权限管理、安全管理、日志管理、设备运维分析管理功能。

7)系统具备良好的开放性和兼容性,支持系统后期扩展及向其他相关平台系统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8)设备基本配置:

表8.41设备基本配置表

序号

系统

类别

设备

数量

备注

1

各级中心中心机房信息汇集平台

网络设备

路由器


借助公司现有网络及硬件资源(利用原来的网络设备、电脑、显示器等)

交换机


防火墙


网络管理设备


机房环境建设


服务器设备

服务器

2套

NF5180M4(需要提供固定IP)

不间断电源(UPS)

1套

DX RT 6KVA

KVM切换器

1套

ATEN CL5708

网络机柜

1套

定制

2

各级工作站

计算机设备

应用计算机

2台

ThinkStation P320(含22寸显示器);依工作站情况配置

音箱

2台

R101V;依工作站情况配置

射频卡管理机

1套

IC卡读卡器;配套平台管理软件

移动维护计算机

1套

ThinkPad L460

网络打印机

1套

XM2061

网络

宽带网络

1项

客户提供

大屏幕显示系统

大尺寸等离子/液晶电视


65寸液晶电视

3

农业节水灌溉监控与管理系统

数据采集、处理软件

1套

必配、实现泵站、墒情、气象等数据的接收、处理、存储、转发。

农业节水灌溉监控与管理系统

1套

必配、包含工程管理、监控数据展示、水费计收、数据报警、数据分析、数据统计功能。

移动APP客户端

1套

必配、移动客户端实现手机端用水户查询、用水统计、用水量报警提醒等功能。

4

水权水市场建设

产权改革管理系统

1套

工程设施基础信息管理、产权证书打印管理、使用权证书打印管理、管护协议书打印管理、管护责任人管理、系统管理等

计算机

1套

ThinkStation P320(含22寸显示器)

打印机

1套

Epson LQ-790K

产权证书

3000套

提供两证一书

8.5现场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

8.5.1明渠灌溉监测站

(1)设备配置位置

渠道安装点附近

(2)监控功能设计

1)数据采集功能:

自动接收现场设备采集的实时数据,并存储于相应的数据库表中;人工方式导入人工上报的现场数据;实时召测现场数据。

2)查询统计分析及报表功能

①以报表形式显示各用水户的用水流量及累积用水量;

②各用水户用水量的对比分析统计;

③各用水户的水费统计分析;

④以及相关的统计分析报表等。

3)用水户管理

①系统可自动增加及修改用水户及相关测点内容;

②人工输入用水户及测点等实体的相关属性数据。

4)权限管理

系统对不同用户可设置不同的使用权限。

(3)终端核心产品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辅助的工程建筑物。

(4)供电设计

工作电压采用太阳能供电方式进行供电,配备大容量蓄电池,保证终端可不间断的对水位水流信息、设备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将断电信息上报至监控中心。

(5)工作体制

1)监测机制:实时采集、GPRS在线

2)通信体制:定时主动上报+事件告警加报+定时问询

①定时主动上报:测控终端按指定时间间隔定期上报监测数据。

②报警主动上报:现场发生异常状态,终端主动上报告警信息,保障系统的时效性。

③定时问询:软件定时下发采集命令,采集现场所有测点信息,采集时钟基准统一为计算机时钟,保证数据同时性。

3)管理体制:无人值守,有人管理、有人维护、定期巡查。

4)明渠流量计原理及安装

巴歇尔槽与超声波明渠流量计配合使用,把明渠内流量的大小转成液位的高低,测量明渠内水的流量。

超声波测液位原理:本仪表采用超声波回声测距法测液位。探头固定安装在量水堰槽(巴歇尔槽)水位观测点上方(水位观测点的位置见量水堰槽构造说明)。探头部分发射出超声波,然后被液面反射,探头部分再接收,探头到液(物)面的距离和超声波经过的时间成比例:

H= CT/2 ;距离[m] =时间×声速/2 [m]

声速的温度补偿公式: 环境声速= 331.51 + 0.61×温度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由仪表控制探头发射和接收超声波,转化为液位,再通过查水位-流量表,把液位转成流量(单位可以是:升/秒,或m3/小时)。

巴歇尔槽根据明渠内液位等参数确定流量大小。明渠内的流量越大,液位越高;流量越小,液位越低。对于一般的渠道,液位与流量没有确定的对应关系。因为同样的水深,流量的大小,还与渠道的横截面积、坡度、粗糙度有关。在渠道内安装量水堰槽,由于堰的缺口或槽的缩口比渠道的横截面积小,因此,渠道上游水位与流量的对应关系主要取决于堰槽的几何尺寸。同样的量水堰槽放在不同的渠道上,相同的液位对应相同的流量。量水堰槽把流量转成了液位。通过测量量水堰槽内水流的液位,再根据相应量水堰槽的水位---流量关系,反求出流量。

巴歇尔量水槽由上游收缩段、短直喉道和下游扩散段三部分组成。收缩段的槽底向下游倾斜,扩散段槽底的倾斜方向与喉道槽底相反。巴歇尔槽的形状是固定好的,根据流量情况,选择大小不同的巴歇尔槽。巴歇尔槽的安装尺寸根据渠道宽度确定。安装示意图如下:

超声波换能器与流量计主机连接,通过锂电池电源供电,也可加装其他控制显示设备,总体安装示意图如下:

5)单测点基本配置

流量测点标准设备配置方案如下表:

表8.51流量测点标准设备配置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明渠流量计

明渠流量计

1

UTG21-DS

量水建筑物(巴歇尔槽)

根据渠道宽度确定

1


2

数据采集终端

数据采集终端

1

2路0~5V或4~20mA的标准模拟量输入,2路干触点的开关量输入,1路RS232接口,1路RS485接口,支持GPRS通讯,支持TCP、UDP、TCP+DDP、UDP+DDP、TCP+FENCER五种网络传输协议,支持智能协议接入,供电电源:DC 8~30V,支持串口和GPRS远程两种配置模式,支持APN/VPDN配置,支持APN专网接入,数据传输更安全,支持数据透传功能

3

现场安装柜

安装柜柜体,含低压电器及辅材

1


4

数据传输流量卡

SIM卡

1

30M/月,包含1年费用

5

太阳能供电系统

包含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箱,太阳能安装杆等设备及相关基础预制

1

太阳能供电

6

附属土建设施

含线缆敷设、接地、穿线管、线缆等附件辅材

1


8.5.2泵站灌溉在线监测点

在各泵站出水管道上安装电磁流量计监测系统终端,实现对泵站出水流量的数据监测。

(1)设备配置位置

各泵站出水管道

(2)应用特点

1)电磁流量计是一种感应式仪表,它具有测量范围大,无压力损失,不涉及流体的温度、压力、密度、粘度等影响等优点,用于封闭管道中测量工业导电液体或浆液的体积流量和累积量。

2)信号处理:各采样信号最大限度地数字化处理,抗干扰能力强、测量稳定可靠。信号滤波:采用软件滤波、噪声抑制:剔除夹杂在流量信号中的干扰,测量准确。

3)励磁电流:恒流源技术,保证励磁电流恒定;数字调节技术,实现励磁电流大范围连续可调(25mA---250mA),使得与各厂家的传感器配合默契。设定值校准:本转换器可以对设定的励磁电流值用仪表进行校准,确保转换器的互换性。

4)标定工作:省时、省工;标定时可将流量计通讯口与微机远程相连(有线或无线),通过微机直接远端设定仪表内部标定参数;无需在标定台与管道现场之间反复奔波,同时省去了仪表盘按键调整、设定的繁杂过程。

(3)终端核心产品

MGG/KL型电磁流量计,GPRS通讯仪

(4)供电设计

引自泵站内部配电柜220V电源

(5)工作体制

1)监测机制:实时采集、GPRS永远在线

2)通信体制:定时主动上报+事件告警加报+定时问询+即时召测

①定时主动上报:测控终端按指定时间间隔定期上报监测数据。

②报警主动上报:现场发生异常状态,终端主动上报告警信息,保障系统的时效性。

③定时问询:软件定时下发采集命令,采集现场所有测点信息,采集时钟基准统一为计算机时钟,保证数据同时性。

④即时召测:用户在需要时,通过软件下发命令,采集指定泵站当前数据。

3)管理体制:无人值守,有人管理、有人维护、定期巡查

(6)测点设备结构设计与配置

1)设备结构

2)单测点基本配置:

表8.52单测点基本配置

序号

设施设备

核心配置

数量

备注

1

电磁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

1台

MGG/KL(现场核心设备)

2

通讯单元

GPRS通讯仪

1台

2路0~5V或4~20mA的标准模拟量输入,2路干触点的开关量输入,1路RS232接口,1路RS485接口,支持GPRS通讯,支持TCP、UDP、TCP+DDP、UDP+DDP、TCP+FENCER五种网络传输协议,支持智能协议接入,供电电源:DC 8~30V,支持串口和GPRS远程两种配置模式,支持APN/VPDN配置,支持APN专网接入,数据传输更安全,支持数据透传功能

3

数据流量卡

SIM卡

1张

30M/月 包含1年费用

4

现场安装柜

安装柜柜体,含低压电器及辅材

1套

泵站220V电源供电

5

附属土建设施

含仪表井、线缆敷设、接地、穿线管、线缆等附件辅材

1套


8.5.3土壤墒情在线监测点

依分片区域选点,通过现场安装土壤墒情监测终端及土壤墒情传感器实现土壤墒情信息的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与数据上报、预警管理。

(1)设备配置位置

在各区分别取典型位置(不同作物或耕作类型区,不同深度层次,例如:0~20mm,20~40mm)对土壤墒情信息进行监测

(2)监控功能设计

1)支持通过GPRS方式与1~4个中心进行通信,实现系统信息的在线监测。

2)具备土壤含水量、温度等信息在线监测与多级下限、上限预警值设定与上报功能,设备具备多路接口满足不同地区监测要求。

3)具备设备故障、墒情信息异常报警上报功能。

4)具备供电状态检测与非法开箱报警功能。

(3)终端核心产品

水位监测终端,RTU采用通讯单元。

(4)供电设计

1)水位监测终端采用太阳能供电,配置可充电电源浮充蓄电池设计。

2)终端核心通讯模块、数据采集模块通过直流10~30V供电。

3)配置大容量蓄电池保障夜晚无阳光照射情况下,终端可继续对水位信息、设备信息进行监测,并将断电信息上报至监控中心。

(5)工作体制

1)监测机制:实时采集、GPRS永远在线

2)通信体制:定时主动上报+事件告警加报+定时问询+即时召测

①定时主动上报:测控终端按指定时间间隔定期上报监测数据。

②报警主动上报:现场发生异常状态,终端主动上报告警信息,保障系统的时效性。

③定时问询:软件定时下发采集命令,采集现场所有测点信息,采集时钟基准统一为计算机时钟,保证数据同时性。

④即时召测:用户在需要时,通过软件下发命令,采集指定泵站当前数据。

3)管理体制:无人值守,有人管理、有人维护、定期巡查

(6)测点设备结构设计与配置

1)结构设计

2)单测点基本配置

表8.53单测点基本配置

序号

设施设备

核心配置

数量

备注

1

土壤墒情监测终端

土壤墒情监测终端

1台

2路0~5V或4~20mA的标准模拟量输入,2路干触点的开关量输入,1路RS232接口,1路RS485接口,支持GPRS通讯,支持TCP、UDP、TCP+DDP、UDP+DDP、TCP+FENCER五种网络传输协议,支持智能协议接入,供电电源:DC 8~30V,支持串口和GPRS远程两种配置模式,支持APN/VPDN配置,支持APN专网接入,数据传输更安全,支持数据透传功能

SIM卡

1张

30M/月 包含1年费用

2

计量测量设备

土壤水分传感器(QY-800S-3)

2套

监测温、湿度参数

3

太阳能供电系统

包含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箱,太阳能安装杆等设备及相关基础预制

1套

太阳能供电

4

现场安装柜

安装柜柜体,含低压电器及辅材

1套


5

附属土建设施

含线缆敷设、接地、穿线管、线缆等附件辅材

1套


8.5.4小型农业气象站监测点

农业灌溉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农田气象监测模块,采用纯软件对接模式,与国家气象台发布的气象数据同步跟新,这样既保证数据的准确,也较少了测点数量和费用开支。

8.5.5机井灌溉监测站

机井灌溉监测站是指直接在机井出水口处安装IC卡控制箱,通过水电计量,收取水费,提高节水意识,节约水资源。

(1)机井灌溉控制系统的分类

1)电计量型:按照电量收费,需外接脉冲电表或串口输出的智能电表;可显示电量、按照电量充值,也可显示金额、按照金额充值。

2)水计量型:按照水量收费,需外接远传水表或流量计;可按照水量显示、按照水量充值也可按照金额显示、按照金额充值。

3)时间计量型:按照时间收费,不需外接电表或水表;按照金额显示、按照金额充值。

4)电水转换型:把电量转换成水量,按照水量收费,需外接电能表。

5)水电计量型:水量和电量同时计量,按照电量(或水量)收费,需外接电能表和远传水表。

(2)设备配置位置

安装在机井附近。

(3)监控功能设计

1)采用非接触式IC卡,通过无线方式读写卡中信息,防水、防潮、防攻击;

2)采集精度高,采集电量:精确到0.1度;采集水量:精确到1吨;采集时间:精确到1秒。

3)如果卡内金额小于设定的下限值,控制终端会自动发出报警信息,提示农户及时充值。

4)一台控制终端可供多个农户使用;一个农户也可使用多台控制终端。不同村的IC卡不能相互使用,即一个村的卡不能到另一个村使用。

5)具有极强的电磁兼容性和极宽的电源工作范围,适合没有零线的现场。

6)如果在使用时断电,控制终端内的数据不会丢失,来电后农户可以继续使用。

7)具有防雷保护功能,确保控制终端在雷雨季节安全运行。

8)不同功率的电机(水泵),只需更换不同电流的交流接触器即可。

9)可扩展通讯功能,监控中心可通过GPRS网络对多眼机井的用水情况进

行远程监管。

10)可扩展电动机保护功能。

11)可扩展其它监测功能,如风速、风向、蒸发量、机井水位监测等。

(4)终端核心产品

IC卡机井灌溉控制箱。

(5)供电设计

AC380V/AC220V。

(6)测点设备结构设计与配置

(7)单测点基本配置

表8.54单测点基本配置

序号

设施设备

核心配置

数量

备注

1

水电双计量型

灌溉控制器

水电双计量型灌溉控制器

1台

工业级ARM,低功耗32位处理器,支持水电双计,可进行两个业务的同时分别计费;4路开关量采集,干接点类型,可直接接入脉冲表;1路继电器输出,对外提供常开触点,触点规格AC380V/2A;2路485采集接口,支持485水表和485电表的同时采集; 含GPRS模块,GPRS传输:内嵌TCP,UDP等多种上层通信协议,可通过GPRS直接进行数据传输;含天线

SIM卡

1张

30M/月 包含1年费用

2

卡片式超声波流量计

卡片式超声波流量计SCL-77

2套


3

现场安装柜

安装柜柜体,含低压电器及辅材

1套

AC380V/AC220V供电

4

附属土建设施

含线缆敷设、接地、穿线管、线缆等附件辅材

1套


注:用户自备电表,电表需要脉冲输出。

8.6工程建设管理

1.组织机构设置

兰山区水务局组织和协调项目建设相关事宜,依靠当地用水户或用水户合作组织来落实各项工程建设。在项目实施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委托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程序和规定。项目实施中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理。

2.项目管理

在项目实施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招标确定有较强实力的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终身制。建立严格的工程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山东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技术书册》等有关规范执行,严格执行四制建设。

项目法人制: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水务局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工程建设,协调各部门及地方关系,加强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招标投标制: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材料设备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在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程序和规定。严把施工队伍选择关、材料设备进场关,杜绝不合格施工企业和材料设备进场,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合同管理制: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均签订合同。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建设监理制: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公司成立了技术总监和监理组成的监理部,实行全程监理。针对项目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同时,还引导受益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建立了政府、监理、社会“三位一体”的质监体系,从而保证了施工质量。

3.资金管理

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列出专项配套资金推动工程建设的实施,所有资金设立专门账户,保证专款专用,资金管理全部实行区级报账制。按照受益负担政策,动员受益群众投资投劳建设供水工程。通过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合理,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9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9.1投资预算组成

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投资预算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投资和水权水市场建设两部分。

(1)信息化建设投资主要包括信息化平台建设投资、计量设施投资投资和培训费等投资。

(2)水权水市场建设投资主要包括水权确权登记、颁发水权证、农民基础用水组织能力建设以及奖补资金等投资。

9.2投资预算表

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总投资预算为95.0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投资79.6万元(其中信息化平台建设投资25.8万元,计量设施投资53.8万元),水权水市场建设投资15.4万元。详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表9.21工程投资预算表

序号

项目

类别

设备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
(元)

信息化建设投资





796020

(一)

信息化平台建设投资





258180

1

各级中心中心机房信息汇集平台

网络设备

路由器

借助公司现有网络及硬件资源(利用原来的网络设备、电脑、显示器等)





交换机





防火墙





网络管理设备





机房环境建设





服务器设备

服务器

NF5180M4(利用原有网络,需要提供固定IP)

1

36000

36000

不间断电源(UPS)

DX RT 6KVA

1

35700

35700

KVM切换器

ATEN CL5708

1

8500

8500

网络机柜

定制

1

4500

4500

2

各级工作站

计算机设备

应用计算机

ThinkStation P320(含22寸显示器);依工作站情况配置

2

6800

13600

音箱

R101V;依工作站情况配置

2

240

480

射频卡管理机

IC卡读卡器;配套平台管理软件

1

600

600

移动维护计算机

ThinkPad L460

1

6000

6000

网络打印机

XM2061

1

6800

6800

网络

宽带网络

客户提供

1

0

0

大屏幕显示系统

大尺寸等离子/液晶电视

65寸液晶电视

1

6000

6000

3

农业节水灌溉监控与管理系统

数据采集、处理软件

必配、实现泵站、机井、地下水位、墒情、气象等数据的接收、处理、存储、转发。

1

20000

20000

农业节水灌溉监控与管理系统

必配、包含工程管理、监控数据展示、水费计收、数据报警、数据分析、数据统计功能。

1

70000

70000

移动APP客户端

必配、移动客户端实现手机端用水户查询、用水统计、用水量报警提醒等。

1

20000

20000

4

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产权改革管理系统

工程设施基础信息管理、产权证书打印管理、使用权证书打印管理、管护协议书打印管理、管护责任人管理、系统管理等

1

30000

30000

计算机

ThinkStation P320(含22寸显示器)


6800

0

打印机

Epson PLQ-790K


3200

0

产权证书

提供两证一书


15

0

(二)

计量设施投资





537840

1

泵站管道计量设备购置与安装





157680

1.1

电磁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

MGG/KL(现场核心设备)

6

12000

72000

1.2

通讯单元

GPRS通讯仪

2路0~5V或4~20mA的标准模拟量输入,2路干触点的开关量输入,1路RS232接口,1路RS485接口,支持GPRS通讯,支持TCP、UDP、TCP+DDP、UDP+DDP、TCP+FENCER五种网络传输协议,支持智能协议接入,供电电源:DC8~30V,支持串口和GPRS远程两种配置模式,支持APN/VPDN配置,支持APN专网接入,数据传输更安全,支持数据透传功能

6

3800

22800

1.3

数据流量卡

SIM卡

30M/月 包含1年费用

6

80

480

1.4

现场安装柜

安装柜柜体,含低压电器及辅材

泵站220V电源供电

6

2400

14400

1.5

附属土建设施

含仪表井,线缆敷设、接地、穿线管、线缆等附件辅材


6

8000

48000

2

渠道自动化设备购置与安装(干渠)





121520

2.1

明渠流量计

明渠流量计

UTG21-DS

4

3500

14000

2.2

量水建筑物(巴歇尔槽)

根据渠道宽度确定


4

9000

36000

2.3

数据采集终端

数据采集终端

2路0~5V或4~20mA的标准模拟量输入,2路干触点的开关量输入,1路RS232接口,1路RS485接口,支持GPRS通讯,支持TCP、UDP、TCP+DDP、UDP+DDP、TCP+FENCER五种网络传输协议,支持智能协议接入,供电电源:DC 8~30V,支持串口和GPRS远程两种配置模式,支持APN/VPDN配置,支持APN专网接入,数据传输更安全,支持数据透传功能

4

3800

15200

2.4

现场安装柜

安装柜柜体,含低压电器及辅材


4

2000

8000

2.5

数据传输流量卡

SIM卡

30M/月,包含1年费用

4

80

320

2.6

太阳能供电系统

包含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箱,太阳能安装杆等设备及相关基础预制

太阳能供电

4

7500

30000

2.7

附属土建设施

含线缆敷设、接地、穿线管、线缆等附件辅材


4

4500

18000

3

渠道自动化设备购置与安装(支渠)





182280

3.1

明渠流量计

明渠流量计

UTG21-DS

6

3500

21000

3.2

量水建筑物(巴歇尔槽)

根据渠道宽度确定


6

9000

54000

3.3

数据采集终端

数据采集终端

2路0~5V或4~20mA的标准模拟量输入,2路干触点的开关量输入,1路RS232接口,1路RS485接口,支持GPRS通讯,支持TCP、UDP、TCP+DDP、UDP+DDP、TCP+FENCER五种网络传输协议,支持智能协议接入,供电电源:DC 8~30V,支持串口和GPRS远程两种配置模式,支持APN/VPDN配置,支持APN专网接入,数据传输更安全,支持数据透传功能

6

3800

22800

3.4

现场安装柜

安装柜柜体,含低压电器及辅材


6

2000

12000

3.5

数据传输流量卡

SIM卡

30M/月,包含1年费用

6

80

480

3.6

太阳能供电系统

包含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箱,太阳能安装杆等设备及相关基础预制

太阳能供电

6

7500

45000

3.7

附属土建设施

含线缆敷设、接地、穿线管、线缆等附件辅材


6

4500

27000

4

土壤墒情监测站设备购置与安装





56360

4.1

土壤墒情监测终端

土壤墒情监测终端

2路0~5V或4~20mA的标准模拟量输入,2路干触点的开关量输入,1路RS232接口,1路RS485接口,支持GPRS通讯,支持TCP、UDP、TCP+DDP、UDP+DDP、TCP+FENCER五种网络传输协议,支持智能协议接入,供电电源:DC 8~30V,支持串口和GPRS远程两种配置模式,支持APN/VPDN配置,支持APN专网接入,数据传输更安全,支持数据透传功能

2

3800

7600

4.2

数据传输流量卡

SIM卡

30M/月 包含1年费用

2

80

160

4.3

计量测量设备

土壤水分传感器(QY-800S-3)

监测温、湿度参数

4

6000

24000

4.4

太阳能供电系统

包含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箱,太阳能安装杆等设备及相关基础预制

太阳能供电

2

6000

12000

4.5

现场安装柜

安装柜柜体,含低压电器及辅材


2

1800

3600

4.6

附属土建设施

含线缆敷设、接地、穿线管、线缆等辅材


2

4500

9000

(三)

培训费






20000

1

自流灌区

管理人员


2

500

1000

村管员


29

500

14500


小计

15500

2

泵站灌区

管理人员


2

500

1000

村管员


4

500

2000


小计

3000

3

节水灌区

管理人员


1

500

500

村管员


2

500

1000


小计

1500

水权水市场建设





154000

1

水权确权登记






1000


颁发水权证


暂按发放50张计

50

20

1000

2

农民基础用水组织能力建设






53000


票据印刷



50

60

3000


节水宣传版面及节水技术材料印刷制作


枣园镇、半程镇、金锣荷塘及节水灌区各1项

4

5000

20000


安全警示牌



30

500

15000


走廊宣传牌



30

500

15000

3

奖补资金





50000

4

专项投资






50000


实施方案编制费



1

50000

50000

总计






950020

9.3资金筹措

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工程投资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资金。

10效益分析

10.1经济效益

项目工程建设后,兰山区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1、增产效益

水价改革完成后,极大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系数,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提高到0.65,在节约水量的同时,提高了有效灌溉面积。灌溉周期浇水及时,肥料利用率提高,促使了作物增产。

项目的增产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实行终端水价,制定灌水定额,节约了用水量,增加了有效灌溉面积,从而促进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

2、节地效益

工程建设的节地效益表现在:渠道整理、衬砌,沟道整理,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土地整理以及田间道路整修等各个方面节省出的土地。根据以往实际工程调查结果,试验对比观测资料,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后,比土渠输水灌溉一般可节地1.5%~5%,其中渠道衬砌节地2.3%~5%。土地整治节地一般在10%左右。

3、省工效益

工程建成后,灌溉用水量、灌水时间减少,农业机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降低了劳动强度。实行农民用水协会管理,节省各家各户的人力、物力,而且节省了水资源。

10.2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改善兰山区农业用水秩序和新农村建设方面。

1、改善用水秩序,减少水事纠纷

协会改制前由于没有高效的管水组织,放水秩序杂乱无章,村、组之间要水和用水各自为政,用水矛盾突出,水事纠纷较多,用水户需要投入大量劳力守水,不仅灌溉成本高,用水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特别是下游的村、组放一次水,需要户户有人守水,否则水根本到不了田间。对于输水距离较长的渠道,水很难按合理的方式输送到下游田间,造成严重的输水损失。协会改制后,在提高灌溉效率、改进服务水平方面得到明显加强。灌溉前协会执委主动上门服务,找各分会代表协商用水计划,确定轮灌次序,灌水时由执委将水送到各分会的斗、农渠进口,各渠道受益农民组成的分会则将水送到田间,从而大大节省了守水劳力,降低了用水成本。同时,有了用水户协会对内对外进行协调,村组之间,用水户之间直接发生水事纠纷的现象明显减少。

2、有利于水利工程可持续运行和提高灌溉服务质量

长期以来,灌区末级渠系供水收费混乱,搭车收费、截留挪用现象在很多地区时有发生,使得国有水管单位水费收取率低,水利工程缺乏维修养护资金,导致许多灌区灌溉设施老化失修严重,灌溉面积衰减,水利工程不能持续运行,农民无法得到高质量的灌溉服务。通过推行农业供水终端水价,避免多头收费现象,使农民心中有数,放心用水,并可以起到遏制乱加价、随意搭车收费的作用,使水费收取工作形成一种良性机制,有利于水利工程可持续运行,提高灌溉服务质量。

3、为“一事一议”提供了载体,营造了和谐的氛围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两工”,同时规定,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民主协商机制来决定。几年的改革实践证明,由于没有共同的投入意向和公平的议事平台,由居民小组和村委会来召集农民群众进行“一事一议”成功率很低。而由民主选举产生的用水合作组织,可以充分发挥政府与农民群众,灌区与用水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可以有效地由协会组织农民群众维修改造小型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能较好体现建设水利,发展生产的共同意愿,容易形成投工投劳的共识。因此,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以后,用水户协会作为公平民主的议事平台,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较好的解决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民投工投劳不足的问题,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4、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我国水资源短缺,作为第一用水大户的农业用水还比较粗放,村以下农业供水还存在按亩收费和用大锅水的问题,造成农户节水意识淡薄,出现大水漫灌和浪费水的现象还很普遍。终端水价制度推行后,实行从供水源头到地头的“一线通”终端供水价格后,计量供水,按方收费,农户用多少水交多少钱,明明白白用水,放放心心交钱,用多少水完全由农户自己说了算,极大地促进了农户自发节水的积极性,节约的水可以用于扩大农田灌溉面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0.3生态效益

1、地表水环境的变化

通过项目建设,可以扩大灌溉面积或使原有非充分灌溉发展为充分灌溉,使作物产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缓解了当地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当地的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地下水环境的变化

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区地下水资源的开采更趋合理,在降雨较丰年份和地下水补给较好的区域,可将部分非充分灌溉区改为充分灌溉区,有利于提高作物的产量水平;局部地下水超采得到缓解,能够维持当地地下水的采补平衡,有利于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3、项目实施对水质的影响

已有成果表明,化肥(主要是氮肥)现状的有效利用率仅为50%左右,在肥料损失中,淋洗是肥料损失的主要因素之一,过多的用水,使灌溉水挟肥入渗到地下,造成了地下水污染,而进行水价改革,降低了灌水定额,一般不会形成渗漏,提高了肥料的利用率,减少了对地下水污染的可能。

11实施安排

11.1水价改革实施计划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6〕44号)和《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用水指标应分年度逐步实施,农业水价改革应结合地区情况,因地制宜,并具有可操作性,保障农民权益,按照省里划分的兰山区农业改革实施计划和兰山区各区区农业改革实施计划和单位节水目标,结合兰山区实际情况,兰山区农业水价改革年度实施计划按照每个镇作为一个单元,分年度逐步推进。2018年度计划实施花园灌区的枣园镇、半程镇和金锣万亩荷塘共2.4万亩。

11.2水价改革年度实施主要内容

11.2.1年度用水总量控制

水价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进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兰山区年度用水量控制指标见表11.21。

各镇应从表中所列的实施年份开始进行严格控制,表中所列镇用水总量数据为上限。同时镇在改革实施时,需要将用水指标继续分解,最终分解到每个用水户,确定每个用水户的水权,并将水权证书发放到户。

表11.21兰山区2018年度用水总量年度控制指标

序号

实施年份

镇名称

灌区名称

改革面积
(万亩)

年度用水控制指标(万m3

1

2018

枣园镇

枣园镇灌区

1.3345

521.74

2

2018

半程镇

半程镇灌区

0.1050

41.05

3

2018

金锣荷塘

金锣荷塘灌区

1.0000

390.96

合计

2.4395

953.75

上述用水指标以2017年兰山区现有作物的灌溉水利用系数0.6348计算得出。随着灌溉面积、种植作物的变化,农田水利节水配套工程的建设,用水指标会相应变化,每年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11.2.2完善用水计量措施

用水计量的关键是计量点的设置。随着渠系改造和计量设施配套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要逐步延伸到斗渠以下的农业末级渠系,有条件的镇要延伸到农户。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做到量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期发挥效益,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抓紧改造。按照要求进行灌溉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2018年度完成。

11.2.3实行差别水价、建立节水精准补贴机制

兰山区水价改革,自流灌区和泵站灌区不同的灌区实行采用不同的水价,同时兰山区本次水价改革要推行超定额累进阶梯水价,建立“一提一补”的水价精准补贴机制。

兰山区灌溉方式分为自流灌溉和泵站灌溉两种方式,分为花园灌区、茶山灌区、刘庄水库灌区和施庄水库灌区。根据灌区不同和灌溉方式的不同,按照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和确保农民可承受的原则,各个灌区实行差异水价。

兰山区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实施方案中制定的水价为测算水价。按照《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需要价格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及用水承受能力,制定终端水价。因此兰山区在确定最终水价时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各镇在建立基层用水合作组织、完善用水计量措施和确定水权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水价实施。

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终端水价为运行成本水价,在2016-2025年十年的实施改革中全面推行运行成本水价。

11.2.4用水户协会建设

用水户协会建设是水价改革年度实施任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用水协会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主体,兰山区应积极鼓励农村基层用水合作组织的建设。兰山区每个镇成立一个用水协会,用水协会由兰山区水务局统一管理。2018年度农业水价改革共涉及2个镇以及金锣荷塘农业用水大户,建立3个用水协会。用水协会下每个村设立1个分协会,并鼓励用水户自行建立用水户分协会。分协会通过选举产生水管员。协会和分协会建立后需要在民政部门、工商局等进行备案。

11.2.5完善农田灌溉配套工程建设

完善的农田配套工程建设是水价改革的基础。引河(库)自流灌区重点是配套建设输水渠系及节水灌溉工程,引河(库)灌区重点是提升拦蓄和引水能力,井灌区要突出优化机井布局和机井配套建设。兰山区应根据地区发展情况及相应政策制定出合理的农田灌溉配套工程建设计划,同时结合水价改革实施步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本水价改革实施方案中不再就工程建设内容开展。

12保障措施

12.1组织保障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兰山区成立以分管区长任组长,物价、财政、农业、发改、水务等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兰山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兰山区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兰山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政府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决策与工程实施有关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是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兰山区项目建设的具体组织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工程实施计划和财务预算;审核工程设计,制定工程技术指标;负责编制物资、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负责向省、市呈报详细的工程进度、财务决算和审计报表;负责筹措配套资金;负责项目的检查、监督、效益评价等工作。

区水利部门要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重点村镇建设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后,制定严格的运行管理机制,组建专业管理机构,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全面负责农田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操作规程。项目区工程建成后,做好产权移交,随即交付用水者协会、项目村管理使用。

12.2政策保障

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价改革示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每年财政都要拿出大量配套资金进行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兰山区财政局和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工作加强指导,提供政策支持。

1、法律、法规保障

项目区各级政府按照《关于印发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工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兰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区及镇政府应结合当地的实际,建立相应的节水政策,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工程长期运转。

2、纳入建设计划,落实建设任务

为使项目能够全面顺利开展,必须把该项目规划纳入到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落实建设任务,使用水户协会建设、末级渠系工程建设和农业水价改革整体协调发展。

12.3资金保障措施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水务、财政、农业、发改、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投入机制。对涉农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整体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认真落实“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和“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在减负办、水务局、乡政府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指导下,通过“一事一议”形式,组织引导项目区群众对小型土方工程投工投劳,严格把握政策,规范议事程序,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的热情;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吸引承包大户社会资金投入建设,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按照《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3〕14号)要求,工程实施中,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项目科学、有序地实施。

(1)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工程建设财政资金由区财政局设立专户,专人管理,并实行报账制。

(2)国库直接支付制。工程项目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管理,工程所需经费,由建管单位核准申报,财政部门审核,区政府主管领导签字把关,区国库统一直接支付,严防截留、挪用。

(3)财政评审制。为严格项目建设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财政评审制度。镇财政评审部门,参与项目监管。

(4)跟踪审计制。除财政、水利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外,审计部门要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和审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到位,促使工程项目计划任务的完成。

(5)财政监督检查制。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以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际督查过程中,对项目资金的各个具体环节和流程,制度化、程序化,严格按照规范规程开展工作。同时结合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多方面、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2.4技术保障

水务局将成立咨询专家组,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组织、工程运行管理的各类技术人员组成。同时与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紧密合作,做好工程规划设计审查、设备检测、工程验收等技术性工作。

12.5机制保障

积极推行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为支撑的“三位一体”管护机制,全面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强化农民用水合作建设,对已建用水协会,在落实工程产权的同时,水利、民政等部门指导、扶持协会形成独立核算、独立经营的市场运作模式。

引导农民参与工程规划、筹资、投劳、建设、运行、管护的全过程,使农民真正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受益的主体。完善监管机制,成立水务局、镇政府为成员的监督管理小组,监督管理工程运行管理全过程,从而建立起以协会为主体、用水户自主管理、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政府监督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初步解决了小型水利工程“农民管不了,集体管不好,政府管不到”的问题,逐步形成良好的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确保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可持续运行。

设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基金。基金由国家补助、区级配套、工程水费三部分按一定比例配套组成,并建立财政专户,制定收支政策,建立水利管理长效机制。

制订激励政策,完善协会管理办法,对管理运行比较好的协会,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上给予倾斜,以提高用水户协会的管理积极性和管理水平。

12.6宣传发动

在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项目实施中,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以宣传为突破口,结合实际,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带宣传,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建设。一是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台、宣传画册、宣传车、学习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各级党委、政府和受益群众充分认识到这是水利事业发展难得的机遇,有利于节约水资源,提高农民收益,农业灌溉管理水平地提高,形成广泛支持、关心、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建设期及建后的宣传报道,将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补助政策、筹资筹劳方案等内容进行宣传公示,让当地农民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和监督,增强项目的透明度,促进项目规范管理。项目建成后,通过图片、文字、电视等多途径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宣传报道,使全社会都知道小农水工程是一项惠及农民、惠及子孙的民生工程,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工程规划建设、筹资筹劳、运行管护的全过程。

12.7技术培训

虽然这几年来我们对建立用水户协会、节水灌溉的重要性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但由于协会内绝大多数农民没有受到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缺乏对流量测定,泵站、机井的维修养护基本知识,限制了农田水利工程作用的全面发挥。因此,财政统筹安排必要的培训经费,对协会中农民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他们能掌握基本的维修及节水的技术知识。

农民用水协会知识培训。发展用水户协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水户协会对于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培训对象为各协会负责人,培训内容主要是协会的管理、协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加深对协会的理解。

泵站、机井及管网运行管理培训。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作用,对井长、协会泵站管理员、水管理员进行技术培训,主要内容为水泵、机井、供水管道及测量设施运行管理注意事项、一般的维修技术。

节水知识培训。为增强农民的节水意识,科学灌溉,对项目区内的农民代表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节水的重要性、节水灌溉技术、农业节水精确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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