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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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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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临兰政办发〔2018〕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科学、有效地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完善统计网格化管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系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精神,围绕“建设规范化统计服务体系”这一目标,进一步推进统计管理体系创新,全面加强镇街(经开区)、村(社区)、基层片区统计基础工作,构建“三级网格”管理,健全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增强统计服务能力,夯实统计数据根基,提升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提高数据质量为目标,通过划分网格管理单元,整合优化统计管理服务资源配置,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努力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实现在服务科学跨越发展上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1、组建机构,保障网格化管理顺利开展。为确保统计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经开区)、村(社区)、基层片区成立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建立领导小组人员联系“四上”企业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联手共同抓”的责任体系,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证。 2、明确职责,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统计体系。镇街(经开区)为一级网格,镇街(经开区)主要领导为网格长,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要完善经济运行监测系统、统计信息服务系统、统计档案管理系统“三个系统”,规范统计站服务能力建设。村(社区)为二级网格,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要按照有场所、有专人、有微机、有制度、有服务、有档案的标准,规范社区统计服务室建设。基层片区为三级网格,包片人员为网格长,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要围绕组织机构系统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流程标准化、统计档案规范化“四化目标”,规范统计网点建设。三级联动,同步推进,打造以统计站为中心,横联镇直部门、纵贯社区和企业的统计组织体系。 3、界定网格,做实做清统计三级网格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现有行政区划为基础,依托普查区划分方法,进行单元划分,在全区范围内建立镇街(经开区)、村(社区)、基层片区“三级网格化”统计管理体系,其中网格小区由各村(社区)、基层片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实现全区经济统计和社会统计的信息全覆盖和区域全覆盖。 4、落实保障,为统计网格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基层统计机构、人员、设施的配置要按照《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临兰政发〔2016〕4号)保障落实。加强统计工作考核奖惩,实行基层统计岗位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岗位设置,增设“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镇(街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统计服务工作方式,对村(社区)聘用的专(兼)职统计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报酬,对企业统计人员予以工作经费补助,推进基层统计服务市场化和统计员双职化。 5、严格奖惩,建立统计网格化管理考核机制。完善相关工作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将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基层统计人员,严格兑现奖惩措施。要明确职责任务和考核办法,做到每个四上企业都有镇街(经开区)、村(社区)干部联系。要将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对当年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年终综合奖励,确保统计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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