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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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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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8〕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强化溯源管理,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食品安全,尤其是少年儿童的食品安全历来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兰山区现有在校中小学生26.4万人,各类幼儿园学生10万余人,职业学校学生0.3万人,其中在学校(幼儿园)食堂就餐的中小学生约8万人,幼儿园学生约10万人,约占学生总数的一半。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体系信息化(以下简称追溯体系)建立,可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明确各节点责任,有利于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同时,追溯体系建设还能实现采购阳光化运作,杜绝暗箱操作,降低滋生腐败风险。 二、总体思路 以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和市场准入相衔接,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信息化体系,实现食品全过程追溯的信息化管理,提升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三、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和供货方为主要节点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化体系,覆盖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实现批次跟踪溯源、数据实时采集和传输等功能,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品质量安全、可溯可控,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为全区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有益经验。 四、工作内容 (一)优化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渠道。 各学校梳理供货商目录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区农业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开展供货商实地调研,根据学校(幼儿园)食堂对食材、食品的需求,面向社会对供应商进行招标。 (二)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规划。 由区政府组织招标,以财政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网络,建立起由电脑、手机终端和其他智能设备组成的信息化追溯体系。信息化体系建设建设采取开放式模式,通过招标并审核的食品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和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使用单位均可接入。 (三)经营准入的资质审核。 区政府成立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单位、销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食品、食用农产品使用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具体审核细则由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食品追溯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模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中标经营单位向系统管理方申请端口,所需硬件设备由使用单位自备,经技术审核通过后接入信息化追溯系统。交易的结算实行电子结算模式,系统应具备财务结算功能,并存储交易数据,具体方案由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采取动态管理模式。对违反管理规定的采取计分、暂停资格和除名等处罚方式,细则由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五)食品安全可追溯的实现。 运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实现物品流转信息的及时追踪和采集,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信息共享途径(包含生产单位相关信息、流通单位相关信息、产品自身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审核机制,完善相关台账、记录。开发仓库管理系统,规范相关食品、食用农产品入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六)追溯系统信息化建设后期开发方向 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采取政府采购服务方式推进,并积极向纵深延伸。 一是上游、下游可追溯的实现。进一步向上延伸,整合各生产单位现有的质量追溯平台资源,实现对生产、屠宰等环节的覆盖,并探索将有条件的种养殖经营单位纳入追溯系统,提高商品数据库的容量和数据质量。开发仓库管理子系统将食品、食用农产品使用单位内部管理纳入追溯平台,通过对接“明厨亮灶”工程,实现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端上餐桌前“最后一公里”的监管。开发餐厨废弃物追溯系统,实现餐厨废弃物的智能化追溯管理,降低餐厨污染和使用回收原料加工食品的可能。 二是提高运输环节的智能化水平。根据食品、食用农产品各品种运输要求,实现温度、湿度控制和记录设备实时记录、实时可查;物品转运信息实时记录。 三是对接财政支出系统。建立资金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笔笔支付数据及时可查,及时拨付,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 四是增设查询户口和查询设备。对社会公众提供一般查询户口,提供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查询;对企业用户提供自己经营信息的查询服务;对监管部门提供监管信息查询。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场所设立食品安全查询机等设备,实时公布系统运行情况,查询食品、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提高系统社会知晓率。 五、工作步骤 (一)调研、开发和测试阶段。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相关开发公司。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主要任务:进行调研,进行试点运行。 (二)全面运行阶段。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相关开发公司,各学校(幼儿园)、供货公司。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任务:全面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推进方案的拟定和实施、问题协调,具体负责追溯体系建设的开发和运营。区政府将把这项工作纳入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发挥协调职能,各单位加强联系,密切沟通,深化协作,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对学校、供应商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指导,及时化解推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学校(幼儿园)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各项追溯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追溯标准,按照要求使用追溯平台。 (三)营造宣传氛围。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对参加追溯体系建设的学校、幼儿园和合格供应商予以挂牌,并通过报纸和网站进行公示。不定期组织有关食品生产商、流通商,组织追溯体系体验和促销活动,帮助参与追溯活动的有关主体塑造品牌形象。 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追溯体系 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沈如茂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辉 区政府副区长 周兴金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行军 兰山公安分局局长 魏云广 兰山商城管委会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 臧艳丽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勇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雷贵松 区发改局局长 董 胜 区经信局局长 韩 东 区教体局局长 刘英娣 区科技局局长 程明珣 区财政局局长 程万里 区住建局局长 王金锋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金生 区农业局局长 王 力 区商务局局长 毛士西 区卫计局局长 张洪群 兰山环保分局局长 岳洪波 区民宗局局长 巩世昌 区林业局局长 孙星梅 区旅游局局长 贾瑞德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石增辉 区粮食局局长 闫德龙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管桂启 区文广新局局长 焦秀荣 区民政局局长 赵玉坤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食安办副主任)、 食品药品投诉受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玉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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