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2018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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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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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8〕8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兰山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山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财字〔2018〕63号)、《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2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临农科教字〔2018〕13号)文件精神和全市科教工作会议要求,立足兰山区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服务“三农”、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任务 2018年,根据省、市安排,全区共承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是:1、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10人(含青年双创带头人,由市级统一组织培训)。其中:种粮大户20人,果菜茶种植大户50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农产品加工人才30人,青年双创带头人10人;2、推荐遴选15名省级现代青年农场主(具体由省实施培训)。 (二)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实施内容 (一)严格遴选培育对象。根据山东省农办科〔2016〕21号、22号文件,结合兰山区实际,在充分调研和统筹考虑农业从业人员状况和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标准,优先培育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农业,积极服务农村,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 3、在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符合兰山区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并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 4、愿意长期留在农村从事农业,有强烈现代农业发展愿望,对新型职业农民具有荣誉感向往的。 (二)确定学员遴选途径。1、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 .ngx.net.cn)自行申报和主动到各级农业部门报名的农民;2、各镇街组织推荐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 (三)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内容模块,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第一课,培训分两段进行,其中一段重点培训生产操作技能,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另一段重点培训经营管理知识,集中培训时间安排7天,不少于42学时。 1、生产技能培训。探索采用集中授课和“田间课堂”相结合、外出参观的培训模式,累计学时不低于48课时。一是集中授课。组织全体学员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进行集中授课指导。二是“田间课堂”培训。按照培育产业的不同,分小班授课,少理论,多实践,培训内容切合主导产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存在主要问题。采取“三员协同”授课方式,安排三位教师协同授课,其中一位辅导员,负责主持田间学校实施流程;一位农技专家,负责田间课堂理论指导、问题解答等;一位乡土专家,负责现身说法、经验讲解等。 三是现场教学。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每个培训班安排不少于1次的外出考察交流,组织优秀学员到省内、省外及周边县区优秀观摩点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2、经营管理培训。根据农时季节,采取异地集中培训模式,由临沂市农广校(临沂市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指导,在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培训,主要提升参训学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能力,累计学时不低于42学时。 (四)明确培训机构 1、农民田间学校。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的意见》和新型职业农民生产技能培训需求,按照统一建筑标识、统一培训流程、统一培训装备、统一师资队伍、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团队建设活动的“六统一”标准,通过区农业局考察审核,确定兰山区清春蔬菜种植合作社田间学校、兰山区禾雨植保农机服务合作社田间学校、兰山区万木竹柳园家庭农场田间学校、兰山区日旭生态有限公司田间学校、兰山区绿农瓜菜种植合作社田间学校、兰山区孝圣园蔬菜苗木种植合作社田间学校等7家农民田间学校。 2、实训基地。按照“自愿申报、考察审核、张榜公示”的办法,根据产业特点和参训农民产业类型,由区农业局遴选确定8所区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即:兰山区鼎益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实训基地、兰山区绿农瓜菜种植合作社实训基地、兰山区清春蔬菜种植合作社实训基地、兰山区孝圣园蔬菜苗木种植合作社实训基地、兰山区瑶池雪莲藕专业合作社实训基地、兰山区康之源家庭农场实训基地、兰山区日旭生态有限公司实训基地,兰山区朝阳蔬菜种植合作社实训基地等,具体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实操技能集中培训任务。 3、培训师资。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在全区遴选一批熟悉“三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特别要吸收农业生产一线的乡土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土专家信息库、讲师团和导师团,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聘请适合的专家授课。 (五)认定管理 1、科学认定。根据兰山区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和标准,报区政府同意和市农业局备案。对具有一定从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自愿接受职业农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未参加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但已达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认定合格后由区政府或委托区农业局颁发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2、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认定机关或认定委托机关对其产业发展情况、带动增收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按年度由培训实施单位实施跟踪服务。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资格退出机制,实行三年复审制,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重新培训考核认定。 (六)完善信息化手段。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开展职业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试点,支持整区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按培育对象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的费用。将“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农技汇”APP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今年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要求实现上线可查。 (七)完善政策扶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保证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创设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八)搞好跟踪服务。以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创业为目标,开展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一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服务平台,创建学员QQ群,打造学员网上交流平台;二是积极组织优秀职业农民跨市、跨省、出国(境)考察交流,学习外地先进实践经验;三是支持职业农民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发展,发动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对接开展为职业农民服务。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2018年10月) 1.制定方案、安排部署。2018年10月底前,搞好培训调研,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学员,登记造册,经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建立培训学员和师资库。把在全区范围内选拔出来的学员和培训教师,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和师资库。 3.征订编印培训教材。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求,除征订上级统编教材外,组织专门人员编写通俗易懂的教育培训教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1.集中授课。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科学设置教学培训课程,每班根据农时季节进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2.生产实践。组织学员到附近农业产业基地及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学习考察实习。 3.跟踪指导。建立导师制度,安排教师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培训教师和学员的长期联系制度,并将跟踪服务指导情况作为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职业农民开展一对一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8年12月底) 1.考试评定。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学员的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建立个人档案,列入人才信息库。 2.提交报告。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认定办法、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办法和政策支持体系,提交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项目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项目协调管理、资金落实、督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会议的召集、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等;通过整合农业局及相关业务局科室站所培训资源,组建了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团(见附件2),具体负责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技术培训、材料汇编等工作;成立了一支由农广校专职教师和镇农技站负责人组成的田间课堂辅导员队伍(见附件3);组建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评审认定专家组,严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质量。 (二)严格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强化督导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档案整理和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学员培训情况等方法推进项目的有效实施。及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培训方案实施、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工作措施等落实情况,及受训对象的满意度和实际收益。 (三)严格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食宿费、交通补助,以及实习实训、参观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设立项目专帐,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见附件4)。 (四)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注意发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在在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及时推广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形成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具特色、稳步推进的良好格局。 附件1: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如茂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兴金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金生区农业局局长 程明珣 区财政局局长 赵德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英娣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存才 白沙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继芳 枣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金锦 李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振超 义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房师良 汪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刚 方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亚伟 半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金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团名单 团 长:刘 伟 区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团长:王印芹 区农广校校长 成 员:刘中聚 临沂市农业局农技站研究员 徐德坤 临沂市农业局植保站研究员 赵 理 临沂市农业局农技站农艺师 王献杰 临沂市农业局蔬菜办研究员 陈修会 临沂市农业局果茶中心研究员 王瑞良 临沂市农业局蔬菜办高级农艺师 魏珂萍 兰山区农业局基地办研究员 张守维 兰山区农业局农技中心高级农艺师 刘翠颖 兰山区农业局果树中心研究员 沈素华 兰山区农业局农技站高级农艺师 马 骋 兰山区农业局经作站高级农艺师 胡乃志 兰山区农业局执法大队高级农艺师 附件3: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田间课堂辅导员 王印芹 区农广校高级农艺师 王洪建 区农业局科教科高级农艺师 孙然峰 区农广校农艺师 王永美 区农广校农艺师 高 扬 区农广校农艺师 潘宜献 白沙埠镇农技站站长 张敬涛 李官镇农技站站长 相廷峰 方城镇基地办主任 张为练 义堂镇农技站站长 周文华 半程镇农技站站长 季相奎 汪沟镇农技站站长 张克学 枣园镇农技站站长 附件4: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使用预算表 (共计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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