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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9-28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8-0111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28
 成文日期  2017-09-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7〕47 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8-0111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9-28
成文日期: 2017-09-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7〕47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全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2017年全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公安机关有关警种相互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在做好上级“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部署开展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商贸物流批发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化工企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冬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前期及会议期间,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保持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阶段划分

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15日前,各镇街、经开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各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镇街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镇街、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镇街、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火灾防范治理体系建设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镇街要会同综治、公安、民政、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和村居“两委”等基层力量,在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要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照创建要求(见附件1),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开展商贸物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针对我区商贸物流业发达的特点,统一开展商贸物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是要摸清商贸物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现状,逐一登记造册。二是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私自搭建经营商铺和仓库、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运行等反复反弹的问题,坚决予以重罚。三是要严格源头控制,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商贸物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提前介入,联合指导、督促单位依法依规逐步完善各项行政许可,坚决杜绝新生先天性隐患。

3、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民政、消防等部门要联合行动,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一是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实。二是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和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实施意见》(鲁公发〔2015〕410号)要求,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建筑面积在500㎡以下和3层及3层以下的社会福利机构还应安装简易自动喷淋系统,提高物防、技防水平。三是要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组织对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定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4、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演练活动。教育、公安和消防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一是指导学校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公安消防官兵、公安派出所民警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开设一堂消防知识课、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灭火实操、阅读一本消防安全知识读本。三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培养消防授课教师。定期组织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征文比赛、消防漫画大赛、参观消防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5、建强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在《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基础上达到建强标准(见附件2),完善执勤机制,深化区域联防,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保证落实“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

6、深化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消防控制室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值班操作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确保“有人、有证、有维保合同”,确保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充分发挥消防设施维保机构作用,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至少有1名维保人员驻守社会单位,帮助单位发现问题并指导做好整改工作。通过强化消防控制室管理,达到值班人员素质有效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有序、单位应急处置迅速高效的目标,解决“大单位起大火”的问题。

7、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作用,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小单位、小场所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紧盯“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做到责任落实、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解决“小场所亡人”的问题。

8、深化电气线路专项治理活动。在持续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面向所有社会单位、居民小区深入开展电气线路专项治理,严格电气线路防火措施。一是各镇街要组织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二是检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用品及其线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三是公安、电力、住建、市场监管、安监、人社等部门要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四是安监局做好电焊工持证上岗管理工作,明确电焊工的工作职责,并做好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9、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一是今年以来,我区火灾形势非常严峻,呈现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分别是义堂远通集团经营的汽车大世界、义堂镇大义堂农贸市场和南楼农贸市场,针对以上单位,义堂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抓好、抓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督促指导工作。二是要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对夏季消防检查中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十九大安保期间新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督改,通过签订责任状、召开约谈会等形式,明确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隐患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冬春火灾防控行动结束前整改完毕。

(二)全力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

1、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将企业单位、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消防调度指挥体系,明确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与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和通信联络方法,依托基层中队指挥员和中队长助理培训,分批次对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建立执勤训练制度和区域联防机制,加强执勤训练指导,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提高其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在接处警的同时,就近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处置,确保“灭早、灭小”。消防中队加强与辖区内的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指挥协调,对辖区内的专职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实战演习和互帮互学。

2、强化冬季练兵。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消防大(中)队每周至少安排2天组织进行情况熟悉和实战演练。年内,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标志性高层建筑、最复杂地下工程、最大城市综合体至少进行1次实地熟悉,分级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和居民楼消火栓进行1次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立足实战化分类分岗位强化冬季练兵,加强体能储备,做好寒冷条件下的实战化操法训练,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3、深入推进高层建筑和城市综合体专项灭火救援能力建设。采取“防消联勤”、“联勤联动”等形式,开展灭火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消防设施测试、车辆装备测试及灭火救援能力评估等活动,深入辖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和所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进行全面调查熟悉,逐一摸清情况,采取强力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完善基础台帐资料,对部队训练存在的短板,制定专项训练计划,研究扑救高层建筑和城市综合体火灾的战术措施,创新侦查救人、高层供水、破拆排烟、内攻灭火等实用操法,组织公安、医疗、供水、供电、通信等社会联动单位开展实战演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三)全力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

1、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消防安全“虚拟网格”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托微信平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建立政府部门消防监管工作联络微信群、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信群、建立微型消防站微信群、建立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微信群、建立镇街道(经开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微信群及建立村庄、社区和“九小场所”负责人微信群6个消防安全微信群为框架,积极构建消防安全“虚拟网格”管理模式,与实体网格管理相衔接,实现社会面火灾防控的新网格化,有效防范“小火亡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2、借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推进消防工作。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并扩展到火灾风险评估、专家查隐患、消防宣传教育等领域,规范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推动商会、协会等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消防工作。

3、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加大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技防措施的推广力度。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办公场所以及住宅小区,推广安装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并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

4、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制度,强化法定代表人履职。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等情况启动联动惩戒,在项目审批、证券融资、用地审批、银行贷款、保险费率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全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推进社会化宣传。公安、网信、教育、民政、文化、卫计、安监等部门要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进学校”、“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专项活动,并评选表彰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学校消防安全示范课”及学生优秀消防绘画、作文作品,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消防公益事业;针对季节火灾特点,在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推进媒体宣传。宣传部门和文广新局要组织全区新闻主流媒体,开设、做强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结合工作实际推出针对性宣传内容;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公益宣传,适时制作、刊播消防公益广告;网信部门要指导督促相关网站和微博、微信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要广泛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计、安监等部门要联合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这一主题,组织协调媒体充分配合,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发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十九大保卫、国庆等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4、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在夏季消防检查大培训活动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四、工作要求

(一)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各镇街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将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各有关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严格执法,强力惩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发生亡人火灾的,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要坚持严格执法,充分运用罚款、三停、拘留、查封等法律手段,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采取关停措施。

(三)严格督导,严肃追责。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采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


附件1


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要求


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

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

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

五是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

六是建全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专兼职队员经过集中训练,具备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能力,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附件2


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要求


一、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

二、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

四、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台制度规定,明确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五、各地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或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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