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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31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7-11140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8-31
 成文日期  2017-08-3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17〕74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30/2017-1114004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8-31
成文日期: 2017-08-3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17〕7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兰山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鲁农财字〔2017〕64号)精神和要求,立足兰山区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部署,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创新培育模式、提升培育质量、加强政策扶持,加快构建服务“三农”、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管理的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任务

(一)培育任务

2017年,根据省、市安排,全区共承担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23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200人,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30人。

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立足产业培育、突出培育重点”的基本原则,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培育机制,打造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兰山区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兰山区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共分粮食、蔬菜、果树等3个专业。农机带头人培训由区农机局组织实施,区农业局牵头上报方案材料,统一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等以区农机局为主。

(二)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实施内容

(一)严格遴选培育对象。结合兰山区实际,在充分调研和统筹考虑农业从业人员状况和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标准,优先培育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同时,要加大在扶贫工作重点村的遴选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积极组织引导其参加职业农民培育,并严格身份审核、登记造册。具体遴选标准是: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农业,积极服务农村,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

3、在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符合兰山区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并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

4、愿意长期留在农村从事农业,有强烈现代农业发展愿望,对新型职业农民具有荣誉感向往的。

(二)明确培训要求。严格按照“两点一线”的培育方针,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分两段进行,其中一段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另一段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不少于40学时。

1、生产技能培训。按照培育产业的不同,实行“一班一案”,采用集中授课和“田间课堂”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少理论,多实践。培训内容要切合主导产业,满足农民学习需求,解决生产经营过程存在主要问题。按农时季节、作物生长节点在农民田间学校开展不少于24学时的田间课堂培训,田间课堂主要安排在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建立的农民田间学校。农民田间学校生产技能培训要采取“三员协同”的授课方式,安排三位教师协同授课,其中一位辅导员,负责主持田间学校实施流程;一位农技专家,负责田间课堂理论指导、问题解答等;一位乡土专家,负责现身说法、经验讲解等。每个培训班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安排不少于1次的外出考察学习,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现代农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营销、农业生态环境与美丽乡村建设等通用培训内容按照培训、考察的培训模式,

2、经营管理集中培训。按照省、市要求,采取异地半封闭准军事化管理的模式,计划统一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师资调配、统一培训资料、统一考试考核、统一发放证书等“六统一”模式开展培训,分两期在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沂州府实业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开展集中培训,主要提升参训学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能力。

(三)明确培训机构。

1、农民田间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的意见》要求和新型职业农民生产技能培训需求,按照统一建筑标识、统一培训流程、统一培训装备、统一师资队伍、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团队建设活动的“六统一”标准,通过区农业局考察审核,确定兰山区清春蔬菜培训中心、兰山区禾雨培训学校、兰山区千木海棠园培训中心、兰山区朝阳蔬菜培训学校、兰山区绿农蔬菜培训学校、兰山区孝圣园培训学校、兰山区绿园生态培训学校、兰山区瑶池雪莲藕等8家农民田间学校。

2、实训基地。紧紧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产创建示范方(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建设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指导、实践实训为一体的高标准实训基地。经过调研考察,确定了兰山区鼎益现代有限公司、兰山区绿农瓜菜合作社、兰山区汪沟镇千木海棠园、兰山区清春蔬菜合作社、兰山区孝圣园蔬菜种植合作社、兰山区瑶池雪莲藕合作社等产业规模大、示范带动性强的农民合作社作为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和创业示范园,承担参训学员的考察实习任务。通过亲身感受、亲自体验、面对面地学习讨论,切实提高全区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科技知识和致富理念。

3培训师资。按照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在全区遴选一批熟悉“三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特别要吸收农业生产一线的乡土专家和经过知识更新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土专家信息库、讲师团和导师团;根据培训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从师资库中挑选合适的专家授课,每次农民田间学校生产技能培训要有一位辅导员、一位农技专家、一位乡土专家。

(四)认定管理。

1、科学认定。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和标准,报区政府同意和市农业局备案。对具有一定从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自愿接受职业农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未参加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但已达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认定合格后由区政府或委托区农业局颁发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2、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农业局对其产业发展情况、带动增收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按年度由培训实施单位实施跟踪服务,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增收致富;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并纳入重新培训和认定工作计划。

3、政策挂钩。坚持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作为政策扶助的主要依据,保证具有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档案管理,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退出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不再享受各项扶持待遇。

(五)完善信息化手段。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全面提升质量效果。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培训和推广力度,推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山东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的落地应用,组织动员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管理、技术人员上线服务,大力推介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在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下载)和山东农技汇APP(在山东农业科技网下载)。

(六)政策扶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现有惠农富农政策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包括教育培训、土地流转、生产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评选表彰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注重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的示范带动能力,强化其对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辐射带动,帮助其发展产业、脱贫致富。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2017年8月)

1.制定方案。2017年8月底前,搞好培训调研,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

2.安排部署。2017年9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学员,登记造册,经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3.建立培训学员和师资库。把在全区范围内选拔出来的学员和培训教师,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和师资库。

4.征订编印培训教材。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求,除征订上级统编教材外,组织专门人员编写通俗易懂的教育培训教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17年12月)

1.集中授课。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每班根据农时季节进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和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50学时;组织学员到市级培训基地,开展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生产实践。组织学员到附近农业产业基地及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学习考察实习。

3.跟踪指导。建立导师制度,安排教师定期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培训教师和学员的长期联系制度,并将跟踪服务指导情况作为培训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 标。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职业农民开展一对一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7年12月底)

1.考试评定。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学员的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建立个人档案,列入人才信息库。

2.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认定办法、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办法和政策支持体系,提交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项目领导,成立由兰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项目协调管理、资金落实、督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方案的制定、会议的召集、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培训制度、研究制定培训指导计划等;通过整合农业局及相关业务局科室站所培训资源,组建了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团(见附件2),具体负责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技术培训、材料汇编等工作;成立了一支由农广校专职教师和镇农技站负责人组成的田间课堂辅导员队伍(见附件3);组建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评审认定专家组,严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质量。要落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第一课。

(二)严格督导考核。项目领导小组强化项目督导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档案整理和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学员培训实际情况等方法推进项目的有效实施。及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培训方案实施、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工作措施等落实情况,及受训对象的满意度和实际收益。

(三)严格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以及实习实训、参观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设立项目专帐,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见附件4)。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工作中,认真进行总结,注意发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及时进行推广宣传。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培育质量不断提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扶持政策,广泛宣传农民培育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为农民培训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在新型农民培训过程中,要边培训边总结,及时报送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按要求及时报送。


附件1: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周兴金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存华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成 员: 王金生 区农业局局长

程明珣 区财政局局长

巩世昌 区农机局局长

赵德胜 区人社局局长

陈 伟 区科技局局长

刘存才 白沙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继芳 枣园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 玮 半程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房庆良 李官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振超 义堂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房师良 汪沟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丁祥华 方城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金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团名单


团 长:刘 伟 区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团长:王印芹 区农广校校长

成 员:刘中聚 研究员、临沂市农业局农技站

徐德坤 研究员、临沂市农业局植保站

赵 理 农艺师、临沂市农业局农技站

王献杰 研究员、临沂市农业局蔬菜办

陈修会 研究员、临沂市农业局果茶中心

王瑞良 高级农艺师、临沂市农业局蔬菜办

盛桂文 工程师、临沂市农机局牌证科

赵培芬 工程师、临沂市农机局维修科

魏珂萍 研究员、兰山区农业局基地办

张守维 高级农艺师、兰山区农业局农技中心

陈香宝 研究员、兰山区农业局果树中心

沈素华 高级农艺师、兰山区农业局农技站

马 骋 高级农艺师、兰山区农业局经作站

胡乃志 高级农艺师、兰山区农业局执法大队

王加玺 工程师、兰山区农机局管理站

杨广娟 会计师、兰山区农机化学校


附件3: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田间课堂辅导员


王印芹 区农广校高级农艺师

王洪健 区农业局科教科科长

宋洪瑞 区农机化学校校长

孙然峰 区农广校农艺师

王永美 区农广校农艺师

潘宜献 白沙埠镇农技站站长

张敬涛 李官镇农技站站长

相廷峰 方城镇基地办主任

张为练 义堂镇农技站站长

周文华 半程镇农技站站长

季相奎 汪沟镇农技站站长

张克学 枣园镇农技站站长


附件4:


兰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使用预算表


一、农业类(200人)

支出项目

支出说明

金额(万元)


田间课堂培训

讲课费

共开设6个班,每班培训6次

1.80


出发租车费

每次600元,共18次

1.08


场地租赁费

田间课堂场地、实训基地租赁费每处每次各1000元,分别18次和25次

4处,各6次;

4.30


学员误餐费

学员每人次30元,共200人

1.80


生产技能集中培训

场地使用费

会议室每天2000元,2天,共2期

0.80


学员食宿费

每人每天120元,200人,2天

4.80


专家授课费

专家授课费半天每位1000元,2天,共2期

0.80


经营管理培训

场地使用费

会议室每天2000元,每班7天,共2个班

2.80


学员食宿费

每人每天120元,200人,两期共14天

16.8


专家授课费

每期7天,两期共14天。

2.80


培训材料及教材

培训教材

省校、市校配发教材及自编、自购教材

4.00


培训材料

经营管理市校统一印制材料费,优秀学员奖品购置费,学员手册、照片拍摄及洗印、明白纸、教师和学员胸牌等的印制费,大白纸、签字笔、考察学习感言、培训日程、考试试卷、水彩笔等教具购置、维护费用。

1.50




宣传及信息化管理

制作宣传及广告牌制作安装费

宣传片、专题讲座拍摄及制作、播出费;各培训基地室内外广告牌等制作安装费

1.20


考察实习食宿

生产技能集中培训考察

误餐费每人次30元,200人,1天

0.60


优秀学员外出学习

每人每天120元,60人,共6天

4.32


培训管理

培训期间学员药品、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

0.40


学员学习用品

笔、笔记本、学员包等,每人每次10元,200人。分田间课堂、生产技能集中培训和经营管理培训共三个阶段训。

0.60


学员统一服装

生产技能集中培训和经营管理培训服装,每人100元

2.00


学员交通租车费

技能集中培训和经营培训需车各21车次,共42次(7个镇接送和参观用车各1次);优秀学员考察用车6次,共48次,每次1400元

6.72


认定评审、管理

专家评审费每人200元、学员认定证书、会议室租赁费等等。

0.20


耗材费及其它不可预见支出

学员报名表、签到表、花名册、评审材料、总结、迎查材料档案、打印机墨盒、存档用移动硬盘和其它支出等

0.68


合计


60.00


二、农机类(30人)

支出项目

支出说明

金额(万元)

学员住宿费及餐费

食宿费

30人*12天*120元

4.32

会议室租赁费

6天*2500元

1.5

办公用品

40*20

0.08

5盒*16元

0.008

笔记本

40本*10元

0.04

田间操作

场地使用费

租用田间场地

0.05

教练指导费

聘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教练员

0.05

培训材料及教材

培训教材

省校、市校配发教材及自编、自购教材

0.3

培训材料

经营管理市校统一印制材料费,优秀学员奖品购置费,学员手册、照片拍摄及洗印、明白纸、教师和学员胸牌等的印制费,大白纸、签字笔、考察学习感言、培训日程、考试试卷、水彩笔等教具购置、维护费用。

0.45

宣传及信息化管理

制作宣传及广告牌制作安装费

宣传片、专题讲座拍摄及制作、播出费;各培训基地室内外广告牌等制作安装费

0.08

学员技能培训

驾驶技能集中培训

拖拉机租赁、联合收割机租赁每台3天每天500元、场地租赁3天,2500元。

0.55

讲课费

聘请讲课教师2人、每人1天

0.2

外出参观学习费用

30座旅行车2辆*1天*2000元,用餐费1500元。

0.55

认定评审、管理

学员证书制作、评审费每人200元

0.6

耗材费及其它不可预见支出

学员报名表、签到表等费用

0.222

合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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