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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7-26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07_G/2017-0726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7-26
 成文日期  2017-07-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7〕27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07_G/2017-0726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7-26
成文日期: 2017-07-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7〕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验收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认真总结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科学评估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的整体有效性;在完成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工作基础上,对现有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二、主要内容

综合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内业资料、外业现场两部分。

(一)内业资料包括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调度、座谈培训、检查考核、宣传总结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工程项目的程序履行、设计管理、质量监管、安全控制、工程计量、联合验收等方面情况,工程建设、维修、养护资金筹措落实及使用管理情况。

(二)外业现场包括现有县、乡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穿越村镇、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的交通标线、防护措施、视线诱导、警示标志、地名标识等设置、安装、使用情况,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等。

三、综合验收程序

(一)综合验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兰山区内现有县、乡公路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所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按照设计图纸、标准规范、建设指南、合同约定等要求完成工程全部实施内容。

2.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组织领导、隐患排查、工程管理、效果评估等内业资料按照工程验收和档案整理要求由各责任主体完成归档,整理齐全、完整、规范。

3.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已组织交通、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履行交竣工验收手续。

(二)综合验收按照“县为主体、实际核查”原则开展,采取“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方式进行。

具备综合验收基本条件后,区政府组织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等部门参加的综合验收组,并邀请相应专业的专家参加,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综合验收。

在综合验收前,区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待验收公路的原设计单位除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或具有公路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下同)对辖区内现有县、乡公路的工程实施、隐患排查治理、运行现状、整治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作为综合验收的重要依据。

综合验收完成后,所提出问题及建议全部整改完毕的,区级政府形成综合验收报告,向市级政府书面申请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验收重要性认识。综合验收是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组织、管理、质量、效果等方面的全面评价,是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也是检验农村公路工作整体情况的重要手段,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综合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现有县、乡公路进行拉网式再排查、再整治、再评估,及时处置新增隐患及整治不彻底路段,同时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保障长效机制,探索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基础的长效稳定的投资渠道,满足安全设施动态排查整治、升级改造需求着手建立安全隐患动态监管、销号制度,鼓励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实行跟踪监测和治理评估,及时纠正新出现问题及缺陷,同时完善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和动态巡查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公路设施行为,切实保护好来之不易的工程建设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良好出行环境。


附件: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


附件:


兰山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验收委员会


主 任:刘金波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姜良府 兰山交通分局(主持工作)

委 员:张成虎 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安佰忠 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大队长

程明珣 区财政局局长

刘广济 区审计局局长

管桂旭 区安监局局长

张克存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孙 玮 半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振超 义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房师良 汪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房庆良 李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存才 白沙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继芳 枣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丁祥华 方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义善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姜良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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