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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6-3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2-000014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6-30
 成文日期  2017-06-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7〕31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22-000014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30
成文日期: 2017-06-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7〕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 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建设,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 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2 号)精神和区政府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围绕稳增长加强政务公开。

1.加强预期引导。及时公布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新一轮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政策亮点等。

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提供解读素材等形式及时宣传解读。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围绕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加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及时传达政策意图,主动回应关切,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区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通过有效公开渠道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组织召开季度、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及时公布统计资料和经济运行情况,诠释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统计数据,注重反映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新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民生以及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等成效方面的内容,正确引导社会各方认识经济形势。(区统计局牵头落实)

做好中央、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和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新媒体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区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办依据及流程,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等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区发改局、区物价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兰山国土分局、兰山地税分局、市区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建成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与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的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将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

网站设立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国家关于 PPP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汇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PPP工作最新进展、政策文件、项目中标公告、咨询机构名单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最新的 PPP 项目入库和试点名单。(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5.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新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在区政府网站设立招商投资栏目。及时发布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及时发布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加大产业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重点加大对农业(食品)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医药产业、木业产业、冶金产业、化工产业、商贸物流业、文化旅游产业、新能源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产业招商宣传;及时发布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流程,包括项目预审、项目签约、许可审批、项目供地、项目建设、项目投产、项目终止、项目奖励等程序;做好招商引资重大业务的安排部署和完成情况、招商引资活动的安排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统计督查等的信息公开。(区商务局、各镇街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改革加强政务公开。

6.推进“放管服 ”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及时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完善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各镇街(经开区)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区级和各镇街(经开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区编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负责落实)

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2017 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区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区法制办、区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对接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向乡镇、街道拓展延伸,年内实现市、县、乡与省平台四级全联通。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一体化管理,推动市级主要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公开和网上办理,并通过微信大厅和政务服务 APP 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全面、 更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 (各镇街、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失信“黑名单”信息。(区编办、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7.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按月公开区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研究制定推进所出资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指导区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8.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业经济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主要农产品批发价格等信息,及时发布春耕生产、夏管、秋收秋种等关键时段农业生产指导信息,发布重要农产品面积、产量、进出口等经济数据。加大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发布解读力度,及时公布全区农业结构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质量安全品牌创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信息。推动各镇街(经开区)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区农业局、区人社局、区粮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9.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我区全面推开“营改增”相关配套措施、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改革举措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逐步建立政府债务举借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各级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和资产信息等情况。在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推进征管改革措施、税收数据、税收执法等信息公开。(区财政局、兰山地税分局、市区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调结构加强政务公开。

10.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新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现代产业、立体交通、开放型经济、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农业等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年度完成情况等公开力度。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公开。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新旧动能转换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11.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轮胎等产能过剩行业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时公开取缔“地条钢”产能信息。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对上述行业完成任务企业享受的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同步共享给“信用山东”网站发布。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12.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分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情况、限额以上规模企业发展情况、重点商品零售情况。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公开,发布电信、金融、旅游、住宅装修等重点领域信息,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分季度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不断完善 12315 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公开力度,提升消费预警能力。(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围绕惠民生加强政务公开。

13.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和低收入家庭与人口的动态调整工作,并及时公开。全面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决算、公告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镇街道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明确公开时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结束 6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14.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解读各级社会救助政策,突出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按季度更新社会救助人数、标准及资金支出等具体内容。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1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完善环境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加强重大环境政策解读,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污染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限停产企业清单。及时发布全区阶段性环保重点工作情况,按月发布全区水、气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等信息。依托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兰山环保分局牵头落实)

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兰山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区水务局牵头落实)

16.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高等教育等重点项目的信息公开;推进教育综合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信息公开;推进解决“大班额”问题和“全面改薄”工作信息公开,设置专栏及时公布工作进度。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在每年6月底前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招生结果。及时解读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的相关政策,公开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区教体局牵头落实)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认真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推进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借助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系统,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区卫计局牵头落实)

1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政策解读、科普宣教力度。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防风险加强政务公开。

18.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做好上级金融改革发展政策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政府债务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以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19.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按照上级布置安排,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区住建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危改、改厕和改水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电梯加装等政策的解读,公开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计划、扶持政策等信息,及时发布进展情况。(区住建局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借助省级征地信息公开系统,加快推进市、区与省公开数据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兰山国土分局牵头落实)

20.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区安监局牵头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对外公布分工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尽快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要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等参加的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督查评估工作,区级政务公开工作已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年内要把“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把“五公开”纳入办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建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通过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等措施,不断提升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 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移动终端建设和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加大网站内容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保障不力的关停并转,提高网站集约化水平。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进一步提升 12345 市民热线平台能力和水平,加大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的力度,补齐全媒体服务的短板。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做到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在线渠道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镇街(经开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在本要点公布后30 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本部门)网站公开。各镇街(经开区)、有牵头任务的部门年内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专项督查评估不少于 1 次。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继续开展全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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