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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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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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春节长假即将来临,回乡人员增多,群众祭祀扫墓、燃放烟花鞭炮量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入冬以来,我区降雨量偏少,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冬季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对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在安排,把防灭火责任、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镇、村居和承包经营单位。从现在起,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节日期间,林业部门要加大防火巡护、火源管控、督促检查力度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及救援准备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做好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到林区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切实把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灭火不出任何问题。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要把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当作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点、组装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方式,集中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重点宣传关于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安全的祭祀、出行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三、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要将野外火源管控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防火检查站(点)要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逐一登记检查,杜绝火种进山入林。护林员要延长野外巡护时间,全天巡查护林,到林区重点部位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在野外随意用火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对进山路口、林缘与居民区结合部、林区内墓地等重点部位,继续实行专人把守,严看死守,坚决杜绝野外随意用火,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应急值守,落实扑救措施。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启动预案,及时组织、科学指挥扑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切实抓好扑火机具装备的补充、维护工作,确保设备齐全完好,做到有备无患。护林员要进入临战状态,靠前驻防、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处置森林火灾,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及时调度,做好信息报告。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保证信息畅通。要坚持“日报告”制度,每天15:30 前将当日森林防灭火安全情况上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火情报告制度,规范森林火情、火灾报送程序和时限,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应急联系人:张元波 电话:0539—8317633 林业联系人:吕晓军 电话:0539—8313317 邮 箱:lsyjhzfz@163.com 临沂市兰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 1 月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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