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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山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1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jrlhh/2020-000000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  2019-12-17
 成文日期  2019-12-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山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cjrlhh/2020-0000008
发布机构: 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17
成文日期: 2019-12-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兰山经开区管委会,区残工委有关单位:

为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区残联、区卫健局、兰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妇联共同制定了《兰山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山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兰山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残工委〔2018〕1号),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探索和创新残疾预防工作模式,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根据《山东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残联、区卫健局、兰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并实现以下目标:

——建立健全残疾预防组织管理体系、工作机制。

——实现残疾预防综合干预,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发展。

——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形成统一的残疾信息管理体系。

——健全残疾预防技术手段,完善技术规范、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9年9月 -11月)

区残联、区卫健局、兰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妇联建立议事协调机制,负责制定我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数据统计、检查验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等工作。区残联康复部承担日常议事协调工作,负责创建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2月)

1、建立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组织体系

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残联、卫健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妇联等部门协调行动的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做好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结合开展的预防项目,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队伍。组织成立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残疾评定等专家技术指导组,明确兰山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和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区承担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的具体机构,工作人员由各机构根据任务分工自行确定。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各责任单位结合全区残疾预防工作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各领域已有的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明确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进度、各部门职责、工作预算,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提供经费和政策保障,确保试验区创建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3、组织开展培训

根据残疾预防工作实施情况,在接受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培训的基础上,由区残联康复部负责制定我区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制度,对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报送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知识培训。

4、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综合运用医学、经济、法律、社会等手段,着力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和重点人群,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有效防治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疾病、伤害等致残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康复服务。

(1)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出生缺陷和儿童发育障碍综合防治。到2020年,实现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5%以上;新生儿四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达98%以上,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90%以上,干预率达85%以上。(区卫健局牵头,区妇联、区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做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病的防治,开展防盲致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到2020年,实现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重点地方病达到或保持控制、消除状态;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群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5%以上;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达2200例以上。(区卫健局牵头,兰山公安分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和营造非致残环境,减少工伤和职业病致残发生,重点做好儿童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防范。加强伤害后患者救治和康复的衔接,提高意外伤害应急救援救治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食品药品安全、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伤亡人数,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老人跌伤率等均有明显下降。(区应急管理局、兰山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精准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到2020年,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全覆盖。(区卫健局、区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

(1)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项目

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技术方案(试行)》,以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为对象,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

(2)儿童残疾筛查诊断项目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要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技术方案(试行)》,将儿童残疾初筛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建立残疾儿童随报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和流程,以初筛发现的各类疑似残疾儿童为对象,在妇幼保健院和儿童残疾诊断机构开展复筛和诊断。

(3)残疾评定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的要求,为各类疑似残疾人开展残疾评定。

(4)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利用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国际减灾日、119消防日、122全区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残疾预防法治观念、责任意识,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6、建立残疾报告制度

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残疾报告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卫生服务网络,按照《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将确诊的残疾儿童信息报送至区卫健局和区残联。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签约服务过程中,筛查发现疑似残疾人的,应将疑似残疾人信息报至区卫健局和残联。在自愿前提下,残联组织疑似残疾人在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残疾评定机构将评定后的残疾人信息报送至区卫健局和区残联。区残联按要求汇总确诊的残疾儿童信息和评定后的残疾人信息,报省、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7、开展自查与评估

创建过程中,各镇、街道要按照残疾预防效果评估方案的要求,对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开展效果评估,总结残疾预防工作成绩和问题,巩固完善残疾报告制度,撰写年度自查报告报区残联康复部。不定期地接受全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估。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8月—12月)

2020年8月,区残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镇、街道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20年9-12月迎接省残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的有关专家对我区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纳入本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脱贫攻坚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相关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因素致残的预防工作。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做好本镇、街道的残疾预防工作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按照《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要求,将残疾预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积极创新,合力推进

要统筹残疾预防相关政策,卫健、公安、应急管理局、妇联、残联等部门相关的规划、政策、项目要进行有效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整合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等资源,拓宽筹资渠道,制定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建立残疾预防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三级预防网络,加强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指导,创新残疾预防方法技术,积极探索有效的干预手段和模式,切实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残疾预防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的残疾预防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广泛宣传开展残疾预防的重要意义,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指导社区、家庭做好残疾预防,加大残疾预防相关人才培养力度,做好相关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助残志愿者培训,打造适应残疾预防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

附件:1、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

3、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产前筛查诊断专家技术指导组

4、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残疾评定专家技术指导组

5、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初筛专家技术指导组

 

附件1

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翠宝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毛士西 区卫健局局长

王友存 区残联理事长

成 员:何荏雷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红十字会副会长

王 健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丁雪健 兰山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张克英 区妇联副主席

姜吉华 区残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姜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议事协调工作,负责残疾人综合试验区创建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2

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姜吉华 区残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刁 伟 区卫健局妇幼健康科科长

李存宝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杨永信 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成员、副主任

杨百胜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杨淑兰 区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

郭士兰 区残联康复部主任

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康复部,郭士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残疾预防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附件3

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产前筛查诊断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杨淑兰 区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

成 员:李公芝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主任医师

高辉花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姜丽涛 区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医师

王 磊 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海峰 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产前筛查诊断专家技术指导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院,姜丽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孕前优生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附件4

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残疾评定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王成启区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成 员:王相立 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科长

胡红瑛 区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

王富强 区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

刘涛区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

张雪莲 区人民医院内三科副主任

残疾评定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民医院,王成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疑似残疾人的残疾评定以及评定后残疾人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5

兰山区创建全省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初筛

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郭士兰 区残联康复部主任

成 员:郑士全 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共卫生科科长

王成启 区人民医院眼科主任

王洪菊 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敏 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主任

张 莉 区残联宣文部主任

残疾人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院,李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适配等精准康复服务和残疾儿童初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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