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街道办事处关于设立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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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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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工作区、村(社区): 根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经办事处研究,决定设立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兰山街道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简称燃气办) 机构设置: 主任:冷如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副主任:聂依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张春魁 书院工作区书记 孔令兵 前园工作区书记 李 刚 王庄工作区书记 丁明松 韦屯工作区书记 王 涛 红埠寺工作区书记 王云华 王平工作区书记 张家才 大岭工作区书记 赵 键 朱许工作区书记 李兴阳 大学工作区书记 徐 涛 建设办主任 燃气办负责本辖区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区住建局的业务指导。 工作职责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打击非法灌装燃气,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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