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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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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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版面 1、在社区设置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版面(开展好媳妇好婆婆、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以及其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展示) 2、党的十九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内容,在社区村、小区显著位置不少于3处,并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今年新增“健康生活、有你有我”通稿,所有社区、小区均需设置。新增“15分钟生活圈”宣传版面,所有城市社区、小区均需设置。 3、社区设置市民公约(市通稿再通知安排) 二、场所 1、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具备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不少于3种),设置:门牌、领导小组、制度、开放时间、活动项目。 2、家长学校场所设置:指示牌(社区入口显著位置)、管理制度(可以共用) 3、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包括图书室、书画室、棋牌室等,设置:指示牌(社区入口显著位置)、门牌、管理制度。(图书室不可共用) 4、志愿服务站设置: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服务项目、服务物品、(可以和办公室共用) 三、创城档案 1、宣传文化(道德讲堂)、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不少于3种)。 2、家长学校(每2月一次) 3、未成年人活动记录 4、志愿服务活动记录 5、文体活动记录(包括场所活动室开展的活动) 所有档案包括相关制度文件、通知、活动记录(文字加图片)、宣讲内容等,原则上每月一次。 四、居住小区 1、有门卫值班制度、值班记录和巡逻记录。 2、环境整洁、无垃圾;路面平整无积水;垃圾箱分类有盖,无垃圾外溢;无乱扯乱挂、宠物敞放、违章搭建等现象。 3、楼道内无乱堆乱放,无小广告。设置邻里守望温馨提示。 4、机动车辆停放有序,规划停车位;非机动车规范摆放。 5、新建居住小区(建成不满5年)无障碍设施无损坏。 6、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 7、健身设施完好。 8、有监控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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