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兰山区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定点医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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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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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兰山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9年12月武汉市发现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为切实加强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领导,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经研究决定,成立兰山区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和督导检查组6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毛士西 区卫健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孙兆德 区卫健局党组副书记、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 辉 区卫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彭和元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孔 辉 区卫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孙学强 区卫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朱凤亭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张玉启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区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何荏雷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红十字会副会长 韩庆乐 区卫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吴 青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传霞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淑兰 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杜庆民 区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张庆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唐 鹏 区计生协会副会长、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李洪兴 区卫健局人事科科长 张艳芳 区卫健局财务科科长 王东峰 区卫健局医政科科长 马成涛 区卫健局疾控科科长、应急办主任 韦彦华 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姜 华 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利岩 银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广聚 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侯增起 柳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海涛 白沙埠镇卫生院院长 张云峰 枣园中心卫生院院长 桑 顺 半程镇卫生院院长 杜甲骥 李官卫生院院长 张俊军 义堂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爱龙 朱保卫生院院长 张 伟 方城中心卫生院院长 岳玉泉 汪沟镇卫生院院长 尤升安 新桥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庆吉同志兼任,李存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孙学强 区卫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副组长:唐 鹏 区计生协会副会长、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东峰 区卫健局医政科科长 马成涛 区卫健局疾控科科长、应急办主任 (二)监测与疫情处理组 组 长:孙学强 区卫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庆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李存宝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刘 雨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刘佳成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长 林烂芳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主任 (三)医疗救治组 组 长:彭和元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杨百胜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 员:王东峰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 肖全光 区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刘 春 区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郭丽霞 区人民医院南院内一科主任 姜 岩 区人民医南院内二科科主任 杜家胜 区人民医院北城内一科主任 孟凡彩 区人民医院北城内二科主任 朱国锋 区人民医院老年病科主任 褚小雨 区人民医院综合内科主任 范海滨 区人民医院急诊内科主任 季 平 区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陈洪有 区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 辉 区卫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唐 鹏 区计生协会副会长、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张艳芳 区卫健局财务科科长 (五)新闻宣传组 组 长:朱凤亭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成 员:孙 璞 区卫健局宣教科科长 刘 雨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桂晓凯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教科科长 (六)督导检查组 组 长:孙兆德 区卫健局党组副书记、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李传霞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 帅 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曙光 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综合监督二科科长 孟令磊 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综合监督三科科长 夏利华 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综合监督四科科长 赵 强 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综合监督五科科长 王恩军 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综合监督六科科长 王方超 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综合监督七科科长 姜自光 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综合监督八科科长 二、定点医院 经研究决定指定兰山区人民医院为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定点医院。 三、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卫健委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指挥和协调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及时分析、研判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 (三)对全区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导,帮助解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组织领导、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五)研究处理其他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重大事项。 四、工作小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1、负责统筹全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2、具体负责与辖区内新闻宣传、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3、负责有关文电的及时有效运转,负责工作信息、会议纪要等的起草和印发; 4、负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5、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测与疫情处理组 1、制定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检查各镇(街道)防控措施的落实; 2、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监测、收集和报告工作,及时分析疫情变化,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 3、负责制定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学监测方案,指导全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为救治和防控提供依据; 4、负责组建区级专家队伍,必要时请市级专家帮助工作; 5、负责组织对全区疾控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 6、指导全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活动; 7、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涉及的归口联络;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 1、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断标准和救治方案,积极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组建区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专家组,必要时请市级专家驻点帮助开展救治工作; 3、负责对临床救治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医疗救治的技术培训; 4、组织落实医疗设备、急救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和配送工作; 5、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预检分诊和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 6、做好全区医疗救治有关信息、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1、协调安排、落实防治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设备等; 2、做好日常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 1、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教育有关工作; 2、严格执行疫情发布和新闻报道制度,审查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新闻稿件; 3、收集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必要时给予表彰; 4、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召开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情况通报会或新闻发布会;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督导检查组 1、负责检查督导各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督导检查工作; 2、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检验残留物的生物安全督导工作; 4、查找防控工作不足,总结防控经验,督促基层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9日印发 (共印3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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