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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2020-05-1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yygwh/2020-000009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0-05-19
 成文日期  2020-05-1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gyygwh/2020-0000090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经济开发区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5-19
成文日期: 2020-05-1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办公室,各工作区、村,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消除学生溺水事件隐患,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天气转暖,部分学校陆续开学,居家学习的未成年人出门次数增多;汛期即将来临,河流、湖泊、水库、沟渠、池塘等水量增大,不安全因素增加,溺水事件可能进入高发期。由于溺水事件大多发生在校外,处于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携手一致,共同构筑预防学生溺水的防护网络。开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从近期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把未成年人防溺水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强化防溺水管控措施

(一)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文教办要组织学校通过班会、专题课堂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针对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积极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以及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醒并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工作,共同做好双休日、节假日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

(二)加强游泳活动管理。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防溺水“六不”宣传,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自救自护培训,让学生熟练掌握“一会”,即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三)落实防范工作措施。文教办牵头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青少年学生共同参与的溺水防范工作机制,共同监督和管理青少年学生游泳行为。要在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置警示标牌,在游泳溺水事件多发地点,安装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同时,要加强对防溺水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警示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远离危险。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各工作区、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池塘、深沟、拦河坝闸、施工河段等保持深水的重点区域,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完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

(五)抓好重点时段管理。每年5至9月,是学生溺水事件的多发高发时期。学校要根据学生居住情况,成立学生自我管理督促小组,实现学生相互提醒,自我约束,发现事件苗头能够及时报告;要安排教师经常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沟通,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了解情况,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实到位。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制定学生溺水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发现学生溺水后能够立即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

(一)各村居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县村居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辖区内水域的管理责任,定期检查,安装安全警示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委会。

(二)文教办要认真研究分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指导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学校要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体系,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责任分解到每一位老师,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班主任、教师要与每一位学生签订防溺水“六不”承诺书,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到班级和每个学生,强化班级对未按时到校学生的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上学放学及双休日提醒制度。

(三)流域办要督促属地村居在辖区内的河流、水沟、水渠、水塘等水域,督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组织专职的安全巡查队伍,在学生频繁活动的特殊时期、特殊水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建设办要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加大巡查力度。

(五)南涑河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件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件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件责任人,做好涉案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六)卫健办要做好溺水学生的救治准备工作,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指导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常识。

(七)应急办要强化突发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对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及时组织专业和社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参与学生溺水事件的调查工作。

(八)网络宣统办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搞好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防溺水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例会,分析研判形势,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形成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制定完善防溺水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救援演练,确保一有险情立即处置。

(二)开展督导检查。要定期对防溺水重点区域、各村、学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防护设施不完善、问题整改不及时等情况,并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督查整改意见。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落实而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宣传教育、预防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学校,依法依规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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